卵巢癌,不符合合同約定拒賠重疾險,君審律所天津法院成功獲賠6萬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24年8月,君審律所當事人投保TPY保險公司"福祿倍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保額30萬元。同年11月,當事人經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確診為"左卵巢惡性腫瘤IC1期(局灶伴上皮內癌)"并行手術治療。申請輕癥疾病保險金6萬元及保費豁免時遭拒,遂委托北京君審律師事務所韓玉龍律師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TPY保險公司同意全額支付保險金并豁免后續保費。
二、爭議焦點分析
保險責任認定爭議:
TPY保險公司主張:
病理報告顯示"上皮內癌"不符合輕癥標準
拒絕豁免后續保費
代理律師抗辯:
提供FIGO國際分期標準證明IC1期屬輕癥
出具主治醫師專業說明佐證臨床診斷
指出合同明確約定輕癥豁免條款
保險合同解釋分歧:
"輕癥疾病"定義的專業解釋
保費豁免條款的適用條件
三、調解結果分析
調解方案核心內容:
TPY保險公司支付輕癥保險金6萬元(全額)
豁免自2024年11月21日起剩余各期保費
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
調解優勢評估:
實現當事人全部核心訴求
確保終身保障持續有效
避免司法鑒定程序延誤
四、案件啟示
對保險公司的建議:
完善疾病定義條款的明確性
建立醫學專家咨詢機制
規范理賠審核標準
對投保人的建議:
投保時重點關注疾病定義條款
確診后及時收集完整診療資料
遇條款解釋爭議時尋求專業醫學意見
法律實務啟示:
國際醫學標準在保險糾紛中的適用
專業律師與醫學專家協同辦案模式
調解在重大疾病保險糾紛中的特殊價值
五、結語
本案通過專業律師與醫學專家的協同努力,成功維護了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調解結果既體現了對保險合同約定的尊重,也彰顯了司法機關平衡各方利益的智慧,為類似健康保險糾紛的處理提供了有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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