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一旦被濫用,將是百姓的災難!
近日三河市廣告牌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把當地的商戶弄得苦不堪言,有人把廣告牌換來換去,折騰了兩三個來回,賠錢又賠時間,還影響生意。本來就不景氣的實體店生意,經過這么一折騰更是雪上加霜。
而當地的負責人只說這是照章辦事,至于廣告牌誰出錢,生意有影響沒有人對此事負責。如果商戶不換,會有人上門盯著著你換。總之一句話:不換不行!
此事在網上發酵,引發網友一頓嘲諷。同時,網友還P了很多惡搞照片來表示對這事決策者的諷刺。
作為一個地方決策者,不允許商家的廣告牌有紅、藍、黑等三種顏色,理由呢?如果為了城市的美觀,大可不必。這種“面子”工程,不重要。百姓能否安居樂業難不比“面子”工程重要嗎?
關于三河顏色事件,相關責任人已被免職,真是大快人心!
人民日報、人民網接連發文,把三河顏色事件批得體無完膚:商家招牌禁用“紅藍”,城市治理不能如此要“面子”。
正常人都覺得這次的顏色整改事件,有悖常理。醫院的紅十字標志也被改成了綠十字;紅色的“人民公園”也被改成綠色的“人民公園”,對此,有網友問,血液是紅色的,要不要改成綠色的?
真不知道,當地的負責人是怎么理直氣壯地讓商戶執行這個奇葩的決定的。
但凡有點責任心的人不會用這個奇葩規定來折騰百姓。
截至目前,當地需要更改的商家有3100多家,已更改1800多家。一塊4米*1.2米的廣告牌,鑲嵌4個字,費用大概2000元,相當于租戶半個月的租金。
本來生意就不好,這么一改,要多花錢,店鋪的特色沒有了,也影響客流量。
如今,相關責任人已被免職,換下來的1806塊廣告牌的費用估計也是由商家自己買單。
人民日報發文痛批:商鋪招牌是商戶招攬生意的“名片”,也是體現商鋪經營特色的標識,是其品牌形象的一部分。招牌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使用什么顏色,商家有自主決定權。
“城市治理,不能光看“面子”是否光鮮亮麗,更要看重“里子”是否真正讓群眾得到實惠,有助于安居樂業。”人民日報如是說。
人民日報4月15日再發文,內容如下:三河市主要負責人免職處理,并責成他們吸取教訓,全面整改。
截至4月15日,此事算是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沒換廣告牌的商家很幸運,省下了一筆費用,已換的商家叫苦不迭,不知道后續有沒有補貼,有沒有人為這個錯誤的行為買單?不知道類似的事情會不會發生?
以后我們普通老百姓再遇到類似的奇葩事情時,一定要咨詢專業人員,只要自己沒違規,沒違法,沒違背公序良俗,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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