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4月14日,美國華盛頓聯邦法院迎來科技界的“世紀審判”。Facebook母公司Meta的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作為關鍵證人出庭應訴,直面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提出的反壟斷指控。
這場持續近六年的法律戰將決定Instagram和WhatsApp兩大社交平臺是否從Meta體系中剝離,成為拜登政府遏制美國科技巨頭壟斷勢力的關鍵戰役。
這場訴訟可追溯至2020年特朗普政府時期。FTC在訴狀中詳述:“2012年Meta(當時名為Facebook)以10億美元收購僅有13名員工的Instagram,2014年又以220億美元天價拿下WhatsApp,兩次收購均未遭遇監管阻力。如今當局認為,這些交易實質扼殺了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創新萌芽,使Meta得以延續‘社交帝國’統治。”
在當天持續四小時的開庭激辯中,控辯雙方圍繞?壟斷市場界定、歷史收購性質、用戶利益損益?三大核心爭議展開激烈交鋒。FTC將涉案市場限定為“個人社交網絡服務”,主張Meta通過收購已占據該領域超65%的市場份額。
FTC首席律師丹尼爾·馬西森在開場陳述中指出,Meta自2008年起長期踐行“收購勝于競爭”戰略,通過系統性并購潛在競爭對手維持壟斷地位,并強調“這一策略以犧牲用戶滿意度為代價”。他進一步指控Meta通過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構筑護城河”,根源在于擔憂這兩家初創公司對其市場主導地位構成威脅。
扎克伯格作為Meta首席執行官及首位證人出庭應訴,在質詢環節多次以"記憶模糊"回應關鍵細節,同時堅決否認FTC的壟斷指控。他辯稱:“Meta實際面臨的競爭遠比原告描述的更激烈,我們的競爭對手涵蓋更廣泛的社交媒體生態。”當被問及收購動機時,他重申立場:“所有決策均基于技術協同與創新整合,而非壓制市場競爭。我們始終致力于開放生態的建設。”
Meta的主張
Meta的辯護團隊圍繞四大核心論點構建抗辯框架:?直接證據的缺失性、間接證據的因果斷裂、收購行為的競爭促進效應,以及交易衍生的市場效率提升?。
Meta辯解稱競爭對手涵蓋更廣泛的社交媒體生態
針對FTC指控其自2011年起壟斷社交媒體市場的核心主張,Meta在法庭文件中強調,市場份額的持續性不等于壟斷行為?,公司承認2011年至今在美國個人社交網絡相關市場保持?主導性份額?。
但指出這與法律意義上的壟斷存在本質區別,原因是旗下應用(Facebook、Instagram)與競爭對手(TikTok、Snapchat)均為免費產品,且用戶可跨平臺自由遷移社交關系鏈,不存在傳統壟斷企業慣用的?用戶鎖定策略?。此外,Meta從未將服務質量降低到競爭水平以下。
Meta辯解稱并未完全壟斷美國社交網絡市場
FTC對社交市場的定義同樣引發爭議。監管部門將競爭范疇限定在"個人社交網絡",排除TikTok、iMessage等跨領域應用,這與Meta主張的"大社交生態"存在根本分歧。Meta在聲明中反擊:"所有青少年都知道,我們與TikTok、YouTube、X平臺存在直接競爭。FTC的狹隘界定違背數字時代現實。”
扎克伯格2012年發內部郵件提醒關注初創公司Path
對于FTC援引的扎克伯格內部郵件(收購Instagram消除潛在威脅),Meta主張需區分?戰略警覺性與反競爭意圖?。律師援引2013年微軟內部討論收購Nokia的類似文件稱:“企業評估競爭環境時產生的危機感,不能等同于壟斷動機。否則所有商業并購決策都將被‘有罪推定’。”
法律專家指出,本案將成為檢驗美國反壟斷法適用性的試金石。若FTC勝訴,可能開創科技并購追溯審查先例,動搖“收購即終局"的硅谷傳統。但考慮到Instagram和WhatsApp已深度整合Meta技術架構,強制拆分將面臨巨大執行挑戰。
此次庭審預計持續七至八周,期間將有百余名證人出庭,包括Meta前首席運營官謝麗爾·桑德伯格和Instagram首席執行官亞當·莫塞里等人,數千頁內部文件將被解密。最終,Meta的命運將由美國地區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決定。去年年底,他拒絕了該公司要求簡易判決的請求,并裁定此案必須進行審判。(騰訊科技特約編譯 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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