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的課堂上,同桌拿圓規扎向張素的手臂,留下一個小坑。沒有出血,但痛感真實。有一次放學,她被反鎖在漆黑教室里半個小時,叫喊無人應答。12歲的她,以為男孩們是在“玩鬧”,將遭遇埋在心里。
她進入市重點后,成績位于班級中上游。而不錯的成績未能阻止欺凌的到來。
她覺得同學們故意忽略她,“基本上一個人坐在那一天沒有一個人找我說話”。課堂上沒人愿意和她組隊完成任務,還有人對她投來意味深長的眼神,或幾個人聚在一起,用她能聽見的聲音罵她。這樣的經歷,讓她變得不知道怎么求助,甚至認為老師都不值得信任。
《黑暗榮耀》劇照
這樣的“校園欺凌”,因隱蔽性強、難以取證等原因,長期被忽視,難以被發現,一個直接后果就是,欺凌行為無法得到及時干預,欺凌者也不會受到“懲罰”,如此共同構成治理“壁壘”。
近幾年,多地試圖以剛性政策扭轉頹勢。比如,今年3月,四川省德陽市推出一項中考招生新政,將校園欺凌納入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學生一旦認定為“校園欺凌”,便無緣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德陽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南風窗,該措施旨在讓“學校深化學生的教育,引導學生遵紀守法,遵守行為底線”,并表示,欺凌認定和處理有一套復雜程序,遵守國家規范,具體不方便透露。
新政的出臺,引來不少網友拍手叫好,“建議全國推廣”。也有人提出疑問,擔心“治標不治本”。爭議背后,是校園欺凌事件頻發,但在認定和處理等方面存在困難的現實。
當校園欺凌與升學機制直接掛鉤,又能否真正觸及校園暴力的核心癥結?
求助無門
沉默,是張素遭受“欺凌”后的默認動作。
最初,她不知何為“欺凌”。到了初中,她意識到自己可能遭受到了“校園欺凌”,難過涌上心頭。那種“類似抑郁的感覺”持續打擊著她。
遭受欺凌后,她更習慣“接受”自己被欺負的處境,并從自己身上尋找“問題”,強化自身遭受欺凌的“合理性”。
六年級的寒假,張素“反思”認為“自己太懦弱”。高中階段,她仍執著于找到自身的不足,如成績不夠優秀,容貌焦慮、說話口無遮攔,渾身充滿負能量。這些想法阻斷了她的行動。
校園欺凌中,這樣的沉默并非特例。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課題組在2020年至2022年針對3108名未成年學生進行調研,結果顯示,53.5%的學生遭受過校園欺凌。面對校園欺凌,20.3%的學生要再次發生同樣的事才會向老師、校領導或家長報告。
遭受校園暴力之后,很少有學生會告訴校方或家長 /《韓公主》劇照
但張素不是沒有想過向老師求助。班里也有男生曾遭受欺凌。張素記得,男生將遭遇告訴老師后,反而遭到更嚴重的報復。她不清楚前因后果,但她認為,老師是不可信任。
被孤立后,她成績跌至班級倒數。連續遲到被批評后,她越發覺得自己這樣的“弱勢”學生不受教師喜愛。她認定“老師沒有辦法提供幫助”。
這不是張素獨有的想法。友樂青春團隊主理人鐘馨樂在校園進行防欺凌科普時,總有學生反問:告訴老師有什么用?
學生不信任老師,認為求助后會被指責“敏感”,將其反饋的問題視為“人際摩擦”或“玩笑”。也有被欺凌者向老師報告后,處境變得更糟。
對成人系統的不信任,加固著沉默。有時候,教師們確實無力改變學生的處境。
山東師范大學校園欺凌研究中心首席專家張文新在2018年進行了一次為期三年的調研。針對教師的問卷顯示,當班里有欺凌事件發生時,90%以上的老師表示會去制止,但同時,70.3%的老師坦言無法有效應對。
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雷望紅向南風窗表示,欺凌行為在不同地區呈現出不同特點。她通過調研發現,鄉村欺凌多表現為顯性暴力,集中于后進生群體。而城市欺凌更隱秘且復雜,施害者不限于后進生,可能涉及“優等生”或家庭寵溺的學生。身邊有家長向雷望紅反映,自己兒子長期遭受同學揪耳朵、拍后腦勺等欺凌。該家長多次聯系學校教師,卻因難以取證定性處理無果。
對方是個囂張跋扈的女孩,受家庭溺愛。“老師并不是怕事,而是無法協調對方家長,可能學生的家長也搞不定學生。”雷望紅分析道,許多教師面對沖突無能為力,“學校里沒有任何懲戒手段”。
《超異能族》劇照
“目前的情況來看,很多學校受制于管制權力的束縛。學校沒有管制和管教的權力,放不開手腳。一旦去管理,就會受到其他方面的制約。”雷望紅說。
求助無門后,這位家長只能教孩子“以暴制暴”,受到欺負直接還手。沖突由此演變為家長間的叢林法則,“誰狠、誰強,誰就可能在關系里面占上風”。
治理系統“失靈”
雷望紅看到過許多教師的無奈。
她曾在湖南某學校調研發現,有的學生不僅毆打同學,甚至與班主任、校長發生肢體沖突。但校方最終不得不向施暴學生道歉。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欺凌治理存在制度性缺失,相反,我國對于欺凌治理有一套較為完善的規定。
2021年頒布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明確要求,學校接到關于學生欺凌報告的,應當立即開展調查,認為可能構成欺凌的,應當及時提交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認定和處置,并通知相關學生的家長參與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2024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再次強調各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并依法依規處理。
《超異能族》劇照
然而,這套制度在實踐中卻頻頻“失靈”。“說實話,(這樣的組織)很多時候都是形同虛設的。”公益機構光合行動青少年教育發展研究院的創始人沈旭告訴南風窗,這樣的組織需要精準界定欺凌行為,又要協調家校社多方關系,現實中成員往往難以勝任。“更多時候就是在調查,如何趕緊應對這件事,如何消除影響。”她說。
網絡輿情的傳播特性是難以忽略的因素。“校園欺凌很容易變成輿情事件,地方政府擔心校園欺凌變成輿情事件后對其形象有損害。”雷望紅說,這種壓力傳導至學校層面,形成將欺凌發生率與學校管理掛鉤的考評機制,致使校方陷入被動。
她注意到,部分地區堅持原則,依據事實聯合多部門妥善處理沖突。而一些地方“只要出現輿情,不論事實真相,學校必須擔責”。
校園欺凌治理從來不是一個孤立的校園問題。然而——據沈旭稱——“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后,校園欺凌的責任都歸咎于學校”,而配套支持系統卻又匱乏。如此一來,“學校不愿意啟動欺凌認定程序。一旦啟動,就意味著學校管理和預防校園欺凌工作不到位”。
不問是非的追責邏輯,更是催生了教師群體的“防御”心態。“對于很多老師而言,如果沖突在其班級里發生,他們的第一反應是不敢告訴其他人,包括領導和上級部門。”鐘馨樂說,在教師的認知里,校園欺凌似乎“沒辦法擺在明面上來說”。
《年少日記》劇照
部分教師甚至不知如何處理欺凌。物理老師曹新在江蘇某初中任教五年了。他說,學校鮮少為學科教師開展學生欺凌相關的專項培訓,“一般不會專門為這個(校園欺凌)開會,也許是一帶而過,或者是最近發生相關新聞以后,可能會有動作”。
他不確定校內是否有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于欺凌行為的認定程序及相關處置措施,他稱不了解,“這個太專業了”。他猜測,校園欺凌由班主任和學校相關人員介入處理。
“很多時候,老師本身連到底什么樣(的行為)可以被定義為欺凌,也不是那么清楚。”鐘馨樂說,在一些學校,教師的防欺凌培訓流于表面,只是簡單講解理論知識,缺乏實際操作指導。這導致教師面對欺凌事件時,局限于報告上級或簡單懲戒,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她解釋,判斷欺凌行為,是否存在主觀上的故意并非易事。一旦意識到可能存在欺凌行為,獲取證據往往又是下一個難題。在此過程中,被欺凌者和旁觀者的沉默、欺凌者的有意隱瞞,無疑加劇了欺凌界定和處理的難度。
“升學懲戒”,有效嗎?
“校園欺凌頻繁發生,較為重要的原因是沒有任何的懲戒。”雷望紅認為,當前教育環境使教師權威或多或少被消解,“學校沒辦法通過懲戒形成示范,遏制欺凌行為”。
校園欺凌本質上是教育生態的困局。鄉村依賴“情理法”解決顯性沖突,而城市需應對隱秘的心理傷害與階層差異。家庭嚴重缺位、學校束手束腳、社會支持薄弱等壓力之下,“釋放懲戒的權力很重要”。
基于這樣的背景,全國不少省市都嘗試出臺一系列措施,以跳出困局。如北京、上海、天津、江蘇和湖北等等,早已將“校園欺凌”相關內容納入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2024年,成都發布的高中招生規定指出,初中在校期間存在校園欺凌等行為的學生,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并在錄取中最后投檔。
《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
此次,德陽也將校園欺凌與升學資格掛鉤。德陽市教育局對媒體稱,當地省級示范高中和非省級示范高中的升學率相差近半,分別為“90%左右和不到50%”,被認定為D等級的考生,只能填報中等職業學校。
南風窗記者從德陽市教育局獲悉,新政推出后,學生一經認定,不僅升學會受到影響,認定結果還會記錄在學生檔案中。“我不知道(被認定者)就業競爭受不受影響”,對方稱,“今后(學生)出社會是用工單位的事”。
從已經實施的地區來看,這樣的認定,并不會輕易啟動。據媒體報道稱,實施至今,成都尚未出現因校園欺凌被取消推薦資格的案例;近五年內,德陽市同樣未接到校園欺凌上報案例。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學者認為,“過度處罰”反而會加劇認定的阻力,“推動認定以后,要重于改正和矯治”。而沈旭認為,政策推行后,部分公開且易發現的顯性暴力行為可能會因此減少,“但不代表關系欺凌會減少”。她認為,零認定的數據背后,也意味著,從學校角度看,可能存在校方為保護學生前途或聲譽,而淡化處理。
過度處罰,或者大事化小,二者都可能陷入誤區。
當下,人們對于校園欺凌常常抱有樸素的認知,認為“壞人就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但雷望紅認為,“要懲戒到位,既要堵又要疏,要遏制欺凌者的欺凌心理,同時也要疏導其如何不再去欺凌”。
《告白》劇照
有很多孩子因抑郁、自殺傾向或輟學問題找到沈旭。在這些案例中,60%的青少年健康問題與校園欺凌直接相關,“另有40%沒有形成欺凌,但存在未被妥善處理的人際矛盾”。這些問題往往在早期被忽視。
她說,處理校園欺凌不能僅停留在簡單的“解決沖突”。欺凌涉及雙方的價值觀和能力不對等,那么,施暴者就需學習如何看待強弱,用健康方式證明自我價值;受害者則要建立維護尊嚴、保護自己和表達情緒的勇氣。這才是處理欺凌的關鍵。
沈旭提出,治理欺凌需超越懲罰思維,建立“補償原則”。在提高能力的情況下,欺凌者還需要承擔責任,學習修復被破壞的關系,而學校要創造允許表達不滿的渠道。這要求師生、家長之間建立充分信任,讓學生敢于吐露困惑而不必擔心被批評。
鐘馨樂同樣認為,治理欺凌需從“事后追責”轉向“日常預防”。“法律和制度只能是托底,畫一個底線。在底線之上,很多事情無法通過明確的條文解決。”她說,“必須回到日常教育中,構建友好包容的人際關系與校園環境。”
(文中張素、曹新為化名)
作者 | 黃澤敏
編輯 | 阿樹
值班主編 | 張來
排版 | 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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