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因為和女友的幾句爭吵,就在路口猛踩油門。
絲毫不顧及女友的哀求,也漠視道路上的其他人的生命。
受害者母親帶遺照入場
就在這樣橫沖直撞下,以128公里的時速撞到了一家三口,一瞬間就讓對方失去了生命。
而在這樣的前提下,肇事者的父親還在得意洋洋的表示。
“我兒子撞你們是天災,但是你們告我兒子就是人禍。”
血淋淋的三條性命,只是因為對方一時不高興的隨意發泄,就成為了所謂的天災。
就連網絡上所有的旁觀者也忍不住憤怒。
事情發生在2024年10月2日傍晚18時42分。
景德鎮市昌江大道萊頓風情小區門口路段,一場因情緒失控引發的災難驟然降臨。
20歲的廖某某駕駛一輛電動汽車,在等待紅綠燈時與同車女友發生激烈爭吵。
綠燈亮起后,廖某某猛踩電門,車輛加速踏板瞬間達到100%狀態。
車速在14秒內飆升至129公里/小時。
盡管女友孫某多次哀求“慢點”,廖某某僅短暫松緩后再次將電門踩至100%,車輛如脫韁野馬般沖向前方。
此時,31歲的胡某與30歲的妻子王某正抱著不滿周歲的兒子胡某某橫穿馬路。
因該路段為開放式道路,無紅綠燈和斑馬線,夫妻倆在確認左右無車后謹慎通行。
但是他們再怎么謹慎,也沒能躲避突然闖到面前的電車,也無法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
躲不過廖某某的瘋狂駕駛。
撞擊瞬間,懷抱中的嬰兒當場死亡,王某經搶救無效身亡,胡某在送醫途中因重傷離世。
對網友來說,這是一家人的離去。
但是對于受害者的親屬來說,是自己幾十年剛剛步入正軌的孩子、還在吃奶的孫子一起失去生命。
是最難以置信的白發人送黑發人。
“我的孫子還不到一歲,他們一家三口就這樣沒了。我們現在活著,只是為了討一個公道。”
案發地
受害者母親胡女士在開庭前接受采訪時幾度哽咽。
事故發生后,胡女士與丈夫的生活徹底崩塌。
兩人患上了重度抑郁癥和創傷性應激障礙,每日僅能入睡1至2小時,需靠藥物勉強維持。
更令人心碎的是,兒媳的爺爺因無法承受失去孫女和曾孫的打擊,于2025年3月19日含淚離世。
生命的重量有時候很輕,承受不住千鈞的苦難。
胡女士多次前往事發地,在殘留的血跡中尋找兒子的遺物——一只腳掌處破洞的襪子,成為她與逝者最后的連結。
老兩口搬進兒子的婚房,試圖在熟悉的場景中感受家人的存在。
“我們余生只剩一個目標:讓兇手償命” 。
還有景德鎮的網友出來發聲。
表示有殯儀館的人透露過,那個嬰兒是一個女收殮師從肇事車輛里。
把孩子的頭顱撿出來,人首分離。
然而,除了失去孩子的痛苦,肇事者家屬的態度也為這場悲劇添磚加瓦。
廖某某的父親曾通過中間人提出80萬元賠償。
但被胡女士拒絕:“我要錢有什么用?我要的是公道!”
更令人憤慨的是,廖父在通話錄音中將事故稱為“天災”,指責受害者家屬追究責任是“人禍”。
但令人欣慰的是這次案件的核心爭議——罪名定性
警方最初以交通肇事罪對廖某某刑事拘留。
但后續調查顯示,其主觀心態可能涉及“放任危害公共安全”。
檢察院最終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
法律專家指出,兩罪名的關鍵區別在于主觀故意:
交通肇事罪:行為人因過失導致嚴重后果,最高刑期為7年;
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為人明知超速可能危及不特定人群生命。
仍放任結果發生,最高可判死刑。
畢竟如果僅僅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實在不足以告慰受害者所經歷的慘痛。
起訴書披露,廖某某在行駛中兩次將電門踩至100%,且不顧女友勸阻持續加速。
顯示其主觀上對危害結果的放任。
辯護律師則試圖以“事發前曾剎車、打方向盤”為由主張過失。
但檢方認為超速3倍以上的行為已構成對公共安全的直接威脅。
絕不是一個上限七年的交通肇事罪就可以輕而易舉概括的。
有看過視頻的網友描述:“嬰兒被撞得頭身分離,夫妻倆一個撞得比車高一個被撞飛50米。
肇事者下車和朋友邊笑邊抽煙調侃他們的頭真硬。
而這一切只是和女朋友吵架的泄火…獨子,獨女,獨孫…剩下4位老人該多么崩潰啊!!
如果這都不死刑,那這個世界永遠沒有正義可言了!!”
還有網友表示:“事情已經發生了是無法改變的。
司機家屬應該是去受害者家里去安慰道歉和如何賠償。
雖然改變不了現實,最起碼是個態度問題。
而不是狡辯的方式去為孩子開脫。
自己的孩子就是孩子,可是受害者也是別人家的孩子啊。
所以單憑這種態度就難以原諒,都不如和自己兒子一起踩縫紉機。
如果真在車上夫妻吵架開斗氣車那就是危險駕駛罪,這不是意外,是蓄意謀殺”
甚至有不少網友直接回復:“你兒子判死刑是天理,不判死刑才是人禍。”
但是無論后續怎么樣,對待受害者的父母來說,也只能是告慰了。
余生或將永遠困在2024年10月2日的黃昏。
而對于社會,唯有通過法律嚴懲與制度完善,才能避免下一個家庭墜入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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