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撞死你兒子是天災(zāi),你告我兒子是人禍!肇事者父親發(fā)聲惹眾怒
一個“壞”字,有時候都不足以形容某些人、某些事。
比如,景德鎮(zhèn)這起即將開庭的案子,就讓人感覺,“壞”這個字眼,都顯得有點蒼白無力了。
4月15號,江西景德鎮(zhèn)中級人民法院,要審一個叫廖某宇的小伙子。
這事兒,估計不少人還有印象。
去年10月2號傍晚,天剛擦黑那會兒,景德鎮(zhèn)昌江大道珠山法院門口那段路。
一輛特斯拉,像脫韁的野馬一樣,瘋了。
開車的,就是這個20歲的廖某宇。
當時他正跟女朋友在車里吵架,據(jù)說是因為求復(fù)合被拒了,小伙子心態(tài)直接崩了。
油門一腳到底,把限速40公里的路段,硬生生飆到了128、129公里/小時。
這是拿馬路當賽道,拿人命當兒戲啊。
那時候,31歲的胡某,正抱著還不滿周歲的兒子,和30歲的妻子王某一起過馬路。
一家三口,開開心心,準備去父母家吃晚飯。
兒媳婦王某,事發(fā)前幾分鐘,還給家里打了個電話,撒嬌說想吃婆婆做的紅燒牛排和可樂雞翅。
電話那頭,老人樂呵呵地應(yīng)著,灶上的火,可能剛點燃。
誰能想到,這通電話,竟成了訣別。
“嘭”的一聲巨響。
特斯拉撞上這一家三口的瞬間,車速依然高達105公里/小時。
十多米的距離,一家人像斷了線的風箏一樣飛了出去。
最慘的是那個襁褓中的嬰兒,當場身首分離,小小的身體甚至穿過了擋風玻璃,掉進了副駕駛位……
胡某和妻子王某,在送往醫(yī)院的途中,也沒能搶救過來。
一個原本溫馨的家庭,瞬間,支離破碎。
撞了人,闖下滔天大禍,這廖某宇什么反應(yīng)?
他沒報警,沒叫救護車。
反而是“淡定”地下了車,點了根煙,吞云吐霧。
等他朋友趕到現(xiàn)場,倆人甚至被拍到在車里有說有笑,對著那慘不忍睹的嬰兒尸體指指點點。
這場景,光是想想,都讓人脊背發(fā)涼。
這哪里是肇事司機,這簡直是冷血的魔鬼。
事情到這兒,已經(jīng)夠讓人憤怒了吧?
不,更炸裂的還在后面。
肇事者廖某宇的爹,廖先生,在事后跳了出來。
這位父親,面對記者,面對承受著滅頂之災(zāi)的受害者家屬,說了句什么話?
他說,兒媳婦(指受害者王某)和孫子孫女(指胡某和他們的孩子)的死,是“天災(zāi)”。
他自己兒子廖某宇要承擔法律責任,那才是“人禍”。
好家伙!
我兒子開車撞死你一家三口,那是老天爺不開眼,是“天災(zāi)”。
你們這些受害者家屬不依不饒,要追究我兒子的法律責任,把官司打到法院,這就是你們加諸于我家的“人禍”!
聽聽,這是人話嗎?
這邏輯,簡直是把無恥當有趣,把冷血當個性。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過”,這話放在今天,似乎有了更沉重的注腳。
這已經(jīng)不是簡單的護犢子,而是一種價值觀的徹底崩壞,一種良知的徹底泯滅。
仿佛在他眼里,法律、道德、他人生命,都不如他兒子的“前程”重要。
難怪有人說,“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
一個能在兒子闖下彌天大禍后,還能說出“天災(zāi)人禍”這種混賬話的父親,我們很難想象,他平日里會給兒子灌輸怎樣的“為人處世之道”。
更讓人跌破眼鏡的是,在當初,這位廖先生還提出了一個堪稱“荒唐”的賠償方案。
賠80萬,然后,讓他兒子廖某宇,給成了失獨老人的胡某父母當“養(yǎng)子”。
這是什么腦回路?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
你兒子毀了別人整個家,現(xiàn)在想用錢來了事,還想用你那“寶貝兒子”去填補人家失去至親的巨大空洞?
這是在贖罪,還是在往人家傷口上撒鹽?
簡直是對受害者家屬尊嚴的二次踐踏。
現(xiàn)在,胡某的父母,兩位白發(fā)蒼蒼的老人,成了失獨者。
每天晚上,得靠安眠藥才能勉強入睡。
家里,還留著小孫子沒用完的紙尿褲,那張小小的嬰兒床,也原封不動地擺在那里。
物是人非,睹物思人,該是怎樣的煎熬?
兒媳婦王某的爺爺,因為受不了這巨大的打擊,過度悲傷,已經(jīng)在今年3月份去世了。
清明節(jié),一家三十多口人去掃墓,帶著逝去三人最愛吃的食物,哭聲一片。
一個完整的家族,因為這一場人為的“災(zāi)難”,永遠蒙上了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
這起案子,一開始是以“交通肇事罪”立案的。
最高判7年。
很多人覺得,太輕了。
好在,后來檢察院變更了罪名,改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個罪名,最高可以判死刑。
從交通肇事到危害公共安全,一字之差,天壤之別。
這背后是對“故意”二字的認定。
警方調(diào)查排除了酒駕毒駕,認定廖某宇就是因為跟女友吵架,情緒失控,“故意超速”發(fā)泄。
古時判案,尚且講究“原心定罪”,看的是動機。
開車吵架,拿馬路當撒氣桶,視他人性命如草芥,這哪里是“過失”?
分明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惡意,是對不特定多數(shù)人生命安全的公然漠視和挑釁。
這跟深圳當年那個開車直接沖撞行人的報復(fù)社會案,性質(zhì)上已經(jīng)很接近了。
案發(fā)地那個路口,現(xiàn)在已經(jīng)加裝了長長的隔離欄,足足35米。
附近的商戶提起那天的慘狀,還心有余悸,說人被撞得飛起“兩三米高”。
冰冷的欄桿,或許能阻止下一次魯莽的轉(zhuǎn)向。
但人心的溝壑,法律的威嚴,又該如何重建?
如今,庭審在即。
受害者家屬已經(jīng)明確表示,拒絕任何形式的經(jīng)濟賠償。
他們只有一個訴求:嚴懲兇手,殺人償命。
這份決絕,背后是多深的痛,多大的恨。
“我兒子撞死你兒子是天災(zāi),你告我兒子是人禍。”
這句話,像一根毒刺,扎在每個有良知的人心頭。
它不僅暴露了肇事者家庭的冷漠與扭曲,更拷問著我們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
法律自有公斷。
但人心里的那桿秤,早已給出了判決。
天理昭昭,報應(yīng)不爽。
作惡者,必將付出代價。
而那些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天災(zāi)人禍”論,也終將被釘在恥辱柱上。
只愿逝者安息。
只愿正義,雖遲但到。
公道,自在人心。
一切,就看明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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