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為獲取不正當利益,偽造或買賣身份證、駕駛證證等國家機關證件,殊不知這些行為已經構成犯罪。非法制作、買賣國家機關證件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近日,靖遠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結了一起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案件。
案情簡介
2022年開始,被告人秦某某為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通過網上聯系到生產假證外包裝的人員,將某地的出租房作為偽造假證、印章的窩點,后在窩點內使用電腦、打印機、印章機、鋼印機等設備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身份證件等。被告人秦某某通過微信方式聯系需要購買假證的中介,事先以微信方式進行收款,然后按照中介的要求偽造好假證、印章等,通過快遞郵寄給中介事先聯系好的辦理假證件、印章的客戶。2024年4月至6月期間,秦某某向被告人鍾某某共計售賣8本偽造的證件,包括4本機動車登記證書、2本行駛證、2個身份證。案發后,在秦某某處查獲23102枚制作并使用過的假印章(其中國家機關印章1066枚,企事業單位印章22012枚,公司印章24枚)、40張身份證、69張行駛證、8張駕駛證、6張特種行業操作證、11035本未制作的假證包裝以及12臺制作假證的設備等物品。
審理過程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秦某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情節嚴重,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偽造、買賣居民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偽造、買賣居民身份證件罪,應當數罪并罰;被告人鍾某某明知秦某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并予以買賣,其行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均依法應當予以懲處。
鑒于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判決如下:一、被告人秦某某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犯偽造、買賣居民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二、被告人鍾某某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三、扣押在案的手機4部,依法予以沒收;扣押在案的假證、假印章、假證包裝以及制作假證的設備等,依法由扣押機關予以銷毀。
法官寄語
國家機關制作的公文、印章、證件等,關系到公權力的依法行使,與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服務活動和群眾正常辦事活動息息相關。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的行為,不僅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還會讓群眾上當受騙,財產遭受損失。網上所謂“下證快”“包過檢”等標語,并承諾不用考試就能辦證的,都是詐騙!切莫圖省事、貪圖蠅頭小利,反成犯罪分子“幫兇”。切記,法律紅線不可觸碰,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法律后果。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六十七條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收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來源:靖遠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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