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為泄憤撞死一家三口案”于4月15日開庭,肇事者一家態度囂張,太把自己當回事。
去年10月2日18點多,江西景德鎮昌江大道萊頓小鎮小區門口人來人往。胡先生一家三口,正高高興興準備過馬路回家吃飯。
胡先生和妻子手牽著手,旁邊嬰兒車里,推著不滿一歲的孩子,這么美好的場景,被一輛不長眼的車毀掉了。
20歲的廖某,開著車像發了瘋一樣沖了過來。當時他和女朋友在車里大吵了一架,心里正窩著火,為了發泄,他直接在鬧市區把油門踩到底。
車子一路橫沖直撞,速度飚到了129碼,那段路限速40碼,他找死不要緊,卻遷怒了無辜的一家三口。
“砰”的一聲巨響,如同晴天霹靂,打破了街道的平靜。胡先生一家三人,瞬間被強大的沖擊力撞飛出去,他們被撞出去好遠,重重地摔在地上。
嬰兒車被撞得粉碎,寶寶的玩具散落一地,現場慘不忍睹。周圍的路人被這突如其來的撞擊嚇傻了,有人驚聲尖叫,有人趕緊掏出手機撥打120和110。
可一切都太晚了,胡先生的妻子和孩子當場死亡,胡先生被緊急送往醫院,也沒能搶救過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么在一瞬間支離破碎,化為泡影。
事故發生后,廖某沒有被嚇到,他不慌不忙地下了車,沒有絲毫的慌張和愧疚,還跟沒事人一樣,和趕來的朋友站在車邊,掏出煙,優哉地抽了起來,和旁邊的人有說有笑。
那模樣,就好像剛剛發生的不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而是一場無關緊要的小事。
周圍的群眾都憤怒不已,紛紛指責他,可他就跟沒聽見一樣,依舊我行我素,冷血無情。
事發當天,老人還在等待他們回來吃飯,她還準備了兒媳喜歡吃的可樂雞翅,可惜再也吃不到了。
更過分的是廖某的父親。他兒子犯下了這么大的錯,他不僅沒有好好反思,沒有對受害人家屬表達一絲歉意,反而囂張跋扈得讓人想揍他。
他先是托朋友給受害人家屬帶話,說愿意出80萬私了,還大言不慚地講“我兒子撞死你家屬,是意外,是天災,而你們搞我兒子,這是人禍”。
但凡有點良知的人,都不可能說出這種話。何況犯錯的是自己的兒子,把責任推得一干二凈不說,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才是受害者。這不是把受害人家屬當軟柿子捏嗎?
胡先生的父母,原本享受著含飴弄孫的幸福晚年,卻在一瞬間失去了兒子、兒媳和孫子,這種打擊,誰能承受得住?現在,老兩口每天都沉浸在痛苦和悲傷之中,無法自拔。
他們患上了嚴重的抑郁癥,每天晚上翻來覆去,最多只能睡兩個小時,大把大把的藥吃下去,也毫無效果。
胡先生的母親,只能睹物思人,每次看到兒子兒媳留下的遺物,都會肝腸寸斷。曾經美好的回憶,成了扎在她心上的尖刀。
她拿起兒子在車禍現場留下的襪子,淚水奪眶而出,聲音顫抖地說:“這是他最后的遺物。”看著墻上的全家福,她更是泣不成聲,悲痛欲絕。
老兩口為了給兒子一家討回公道,四處奔波,身心俱疲,但他們始終沒有放棄。他們只有一個信念,就是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判死刑,一命抵三命!這要求一點也不過分!
廖某父親,還不肯收手。眼看要開庭了,他又開始作妖,讓朋友給死者的大伯帶話,威脅道:“如果不私了,就用80萬買他們三人的命,讓他們家死得干凈。”
受害者母親說:“肇事者一家從來沒有任何道歉,還想用80萬買我們一家的命。”
這不是公然挑釁法律,挑戰社會底線嗎?在法治社會,還敢這么囂張,真當自己能只手遮天?
這起案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網友們都炸鍋了,紛紛表達自己的憤怒和不滿。大家都希望法律能夠嚴懲兇手,給受害者家屬一個公正的判決。
“必須判死刑,這種人不判死刑,天理難容!”
“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還受害者一家公道!”
類似這樣的評論鋪天蓋地。
廖某的行為已經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廖某在鬧市區嚴重超速行駛,導致一家三口死亡,其行為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后果,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明天,這起案件就要開庭審理了,這是受害者家屬等了195個日夜才等來的日子,他們太不容易了。
我們都希望法院能夠公正判決,讓正義得到伸張,讓受害者家屬的心靈得到一絲慰藉。
開車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別讓一時的沖動,釀成無法挽回的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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