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軍律師.
如需幫助可私信,有問必答。
實踐中,經常有當事人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案外第三人認為強制執行違反法律規定或錯誤,這時候應該怎么辦才能阻止或糾正?
通常來講,如果認為執行有問題,首先就是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執行異議又分為兩種情形:
一、 對執行行為有異議的,異議后可以復議和申請執行監督
1. 執行行為違法一般指妨礙其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債權受償的;拍賣措施違法,妨礙其參與公平競價的;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措施違法,侵害其對執行標的的優先購買權的;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其協助范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人民法院違法執行行為侵害的。
2.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3.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 如果對復議結果還不服的,可以繼續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監督。申請執行監督應當在執行復議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二、 對執行標的有異議的,異議后可以直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此后救濟途徑按訴訟程序進行
1.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可以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
2. 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異議不被受理或對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執行監督
1.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執行法院收到執行異議后三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無正當理由超過法定期限不作出異議裁定的,異議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四、 提出異議和申請監督都有期限,過期將不予受理
要特別注意的是,對執行行為異議的,除了對終結執行措施提出異議外,提出異議均應當在執行程序終結前提出。
對執行標的有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指向的執行標的執行終結之前提出;執行標的由當事人受讓的,應當在執行程序終結之前提出。
周軍律師提醒,申請執行監督要在執行復議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過期就不能再申請。如遇相關問題,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取最佳維權路徑。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關于辦理申請執行監督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于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作出的執行復議裁定不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監督,人民法院應當立案,但法律、司法解釋或者本意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申請人對執行復議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監督的,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應當在執行復議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普及法律常識,幫您維護權益。
關注點贊轉發,讓親友都得到法律保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