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25年4月,各地交管部門發布電動車管理新規,崛起電動車迎來了新政策,其中3類電動車將會禁止上路,另外嚴查6種違規行為,如果存在違規上路的情況,被交警查處就會被依法處罰,一起來了解一下。
4月起,這3類電動車禁止上路
第1類:過渡期結束的非標電動車
4月11日,云南普洱市根據國家及云南省相關規定,發布超標電動自行車淘汰公告,明確要求在10月30日前,超標電動車要進行報廢處理,或者以舊換新,同時明確禁止報廢車輛上路。
云南省的超標電動車掛的是白底紅色的臨時號牌,這種車輛的過渡期早已結束,根據云南省的規定,車輛需要進行報廢,不過目前仍然有大量的車輛存在。
目前云南省正在開展以舊換新行動,淘汰超標電動車,置換成新國標電動車,除了可以領取電動車殘值以外,還可以領取國家補貼。
第2類:加裝或改裝的電動車
河南潢川縣公安交警近日發布公告,明確將會開展為期100天的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從2025年4月7日至7月15日,重點整治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改裝電動車。
本次整治活動采取固定設崗與機動巡邏的模式,強制拆除已經安裝的電動車遮陽傘或遮陽棚,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求現場拆除,同時對車主進行處罰。
公安交警同時明確加裝遮陽傘的危害,可能會導致車輛重心不穩、出現側翻、遮擋視線、轉彎靈活性降低、增加事故傷亡率等,同時,加裝遮陽傘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屬于非法改裝。
第3類:禁止老頭樂上路
海南保亭縣公安局,開展對老頭樂電動車的專項查處行動,禁止老頭樂上路行駛,對于非法上路的老頭樂,將會對車主進行教育并暫扣車輛。
公安交警明確,老頭樂存在四類風險:車輛安全性能低、駕駛人違法頻發、擾亂交通秩序、缺乏保險和法律保障,同時很多老頭樂懸掛廠家的“電R”車牌,這是非法牌照,不允許上路行駛。
通過查處的車輛來看,不僅車輛無牌照,而且絕大多數老年人70多歲,沒有駕駛證,同時沒有購買保險,出現交通事故,追責困難,所以交警呼吁老年人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老頭樂。
嚴查6種交通違規行為
進入4月,深圳市交警針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嚴查6種交通違規行為,通過路面執法與電子抓拍結合的方式,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規則,保障出行安全。
嚴查電動車上高快速路
深圳交警提醒廣大車主,全市高快速路、高架、隧道等路段禁止電動車通行,駕駛人在使用導航時,可以切換至“騎行-電動車”模式避免誤入。
嚴查占用機動車道
使用電動自行車出行,不能進入機動車道,要求在非機動車道或靠右側行駛,無專用通道時需要遵守右側通行的規則。
重點整治闖紅燈行為
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闖紅燈,強調紅燈時需在停止線內等候,黃燈不得搶行,杜絕僥幸心理。
嚴查酒后駕駛電動車
電動自行車雖然屬于非機動車,但是交警明確,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也屬于酒駕行為,也是重點查處的對象。
嚴查未佩戴安全頭盔上路
交警明確:騎電動自行車上路,必須要佩戴安全頭盔,對未佩戴頭盔的駕乘人員依法處罰,同時指導廣大車主正確佩戴方式,并提醒車主購買通過3c認證的頭盔。
嚴查非法改裝行為
在騎電動車的時候。不能對車輛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嚴查加裝遮陽傘、遮雨棚的改裝行為,目前公安交警在聯合檢查銷售門店,禁止對車輛進行非法改裝。
總結
進入2025年4月,各地對電動車的管理進一步的加強,電動車管理新政策已經實施,從4月起,這三類電動車將禁止上路,包括過渡期結束的超標車、加裝或改裝的電動車、老頭樂,同時還會嚴查6種違規行為,車主在上路時需要注意。
那么,您對2025年4月電動車的管理新政策怎么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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