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在進一步強化食品企業市場準入、注冊許可的基礎上,對寄遞和配送作了專門規定,首次將寄遞配送納入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體系?。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寄遞配送各主體,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綜合監管部門的食品安全責任。
防范利用寄遞渠道寄遞假冒偽劣食品
在針對該《意見》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協調司司長司光表示,隨著大眾生活方式和消費觀念的轉變,食品寄遞與網絡訂餐已成為百姓生活的高頻場景,我國食品寄遞配送市場規模呈現快速上升態勢,但一些配送人員操作不規范會導致餐食變質污染,由此帶來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甚至還有部分不法商家利用寄遞渠道隱蔽性強、跨區域廣的特點銷售假劣食品。
《意見》圍繞食品安全提出九個方面要求,以進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其中提出“健全食品寄遞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強化食品寄遞安全管理。“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落實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制度,防范利用寄遞渠道寄遞假冒偽劣食品。郵政管理部門要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協作,加大對寄遞環節涉食品安全違法線索的核查處置力度,依法打擊利用寄遞渠道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
網絡渠道也是食品安全不容忽視的一環,亟待明確相關主體責任。例如,此前就有諸如“外賣員惡意污染顧客餐食”等新聞被多次曝光。《意見》要求,加強網絡訂餐配送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落實網絡訂餐配送環節食品安全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納入網約配送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實際建立適合網絡訂餐配送行業勞動者的培訓模式,強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識培訓。”
強化網絡銷售食品、無堂食外賣監管
國務院食安辦副主任、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在介紹《意見》起草背景時稱,近年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協同機制不健全、全鏈條監管存在縫隙漏洞等問題,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安全感,亟須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意見》找準了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監管中存在的8個薄弱環節,對應提出加強協同協作協調的21項具體措施,進一步理清了各部門食品安全責任,填補了全鏈條監管中的空白縫隙。
例如,針對此前報道涉及的罐車運輸食用油亂象問題,《意見》明確:依法建立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明確運輸散裝液態食品車輛的食品安全準入條件和技術標準,核發食品準運證明,確保專車專用。制定實行運輸準運制度的散裝液態食品重點品種目錄。
針對直播間銷售食品等新興電商渠道,《意見》提出,強化網絡銷售食品安全問題協同治理。有關部門明確直播帶貨、私域電商、社區團購等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治理要求,依職責加強網絡銷售食品安全問題信息監測通報和協查處置。網信部門對各部門通報的網絡銷售食品安全方面的不實虛假信息配合做好相應處置工作。
而針對只做外賣的“影子廚房”存在“臟亂差”等亂象,《意見》要求加強網絡訂餐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網信等部門對存在食品安全嚴重違法情形的平臺依法處置。推動平臺和商戶實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強化無堂食外賣監管和社會監督。
南都記者 傅曉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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