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讓社會公眾對修改后的立法條例有更加全面的了解,促進條例的貫徹實施,近日,大連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將立法條例修改的相關情況進行介紹和解讀。
地方立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新修改的立法法、省立法條例的相關規定,適時修改立法條例,對全面提升我市地方立法質量,以高質量立法推動大連“兩先區”高質量發展十分重要和必要。
亮點一:完善了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是明確了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指導思想,并對依憲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則進行了充實完善;二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完善了民主立法原則,增加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立法公開等內容;三是增加了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嚴格執行地方立法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等內容;四是規定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通過多種立法形式,增強地方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
亮點二:完善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程序
一是結合立法實踐,對提交代表大會審議的法規,增加了經大會一次審議即可表決的規定;二是為進一步提高立法質效,明確了向常委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的時間要求;三是固化成熟經驗,細化了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案的程序,并對法規隔次審議、二審三通過和三次審議的適用情形作出了具體規定;四是學習借鑒外地做法,增加了對重要立法事項有較大爭議時,可以進行第三方評估的內容。
亮點三:完善了地方立法相關工作機制
一是完善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的編制要求,增加了編制專項立法規劃和專項立法計劃以及對立法規劃開展中期評估的內容,并對確需調整年度立法計劃時,法規案提案人需要進行書面報告的適用情形作出了修改;二是總結實踐經驗,增加了對重要立法項目實行“雙組長”制起草工作機制的規定;三是落實上位法以及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要求,增加了建立區域協同立法工作機制的內容;四是將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上升為制度安排,對常委會加強對基層立法聯系點的工作聯系和指導提出要求;五是細化了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要求,規定可以采用集中修改或者廢止的方式,對多件地方性法規一并提出修改案或者廢止案。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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