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旅居西班牙的華人張女士終于結束了三年的跨國遠程工作,準備回到巴塞羅那的家中。然而,當她拖著行李站在家門口時,眼前的一幕讓她如墜冰窟——門鎖被換,窗臺上晾著陌生人的衣服,屋內傳來孩子的嬉鬧聲。鄰居告訴她:“你家被吉普賽人占了,他們說是‘合法居住’。”
報警后,警察卻搖頭:“超過48小時了,我們無權趕人,您得去法院起訴。”
這不是虛構的劇情,而是西班牙“占房運動”(Okupación)的日常。根據西班牙內政部數據,僅2021-2022年,全國就發生了近萬起房屋強占案件,平均每天約18位房主“失去”自己的家。更魔幻的是,這一切竟有法律“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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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法律規定:若房屋被強占超過48小時,警方無權直接驅逐占房者,房主必須通過司法程序解決,而這一過程可能耗時數年。
更離譜的是,若占房者中有未成年人,或因冬季寒冷,驅逐甚至可能被無限期推遲。
這種“48小時規則”源于西班牙對“居住權”的特殊保護。
憲法既承認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又強調“每個人都有權獲得體面住所”。
矛盾之下,法律漏洞成了占房者的“免罪金牌”。一名占房者曾囂張地對房主喊話:“要么給我5000歐元,要么等法院判決——反正我住得越久,你虧得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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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條法律,西班牙催生出一系列荒誕的職業。
第一種是職業看屋人,房主以低價雇傭失業者常住空房,防止被占。一名看屋人坦言:“我每天檢查門窗,比住自己家還緊張。”
還有一種是驅逐公司,如Desokupa公司專門“以暴制暴”,雇傭體格魁梧的員工強行清場,成功率高達93%。但費用不菲,一次至少3000歐元。
也有組織犯罪團伙先占房,再偽裝成“調解人”向房主索要贖金。他們還發明了“披薩占房術”——提前送外賣到目標房屋,48小時后以“已居住”為由合法進駐。
更諷刺的是,一些“占房手冊”在網上熱銷,教人如何鉆法律空子。一本手冊寫道:“如果警察敲門,記得抱緊孩子哭訴‘我們無處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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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房運動,始于1960年代的歐洲工人運動,初衷是為無家可歸者爭取權益。
巴塞羅那一棟被涂鴉覆蓋的占房大樓是“網紅景點”,墻上噴著“占領即反抗”的標語。
可惜的是,如今的運動早就 變質了。
一群藝術家占據空房建立社區,聲稱“住房是基本人權,不是商品”。
還有一些人專挑華人、外國投資者等“軟柿子”下手。一名華人房主控訴:“他們知道我們語言不通、怕惹事,專盯我們的房子!”
本來呢,巴塞羅那市長曾允許占房者登記戶籍,被批“縱容犯罪”;右翼政黨則呼吁修改法律,卻因“侵犯人權”遭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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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西班牙并非孤例,這種“合法強占”的法律原型是普通法系的“逆權侵占”:
在英國,占房20年即可獲產權,一名男子曾靠此“白嫖”一棟價值40萬英鎊的別墅。
美國各州時限是5-30年不等,德克薩斯州甚至發生過房主槍殺占房者被判無罪的案件。
還有香港,占用官地滿60年即可確權,催生“丁屋強拆”等爭議。
支持者認為這類法律能盤活閑置資源,反對者則痛斥其為“合法搶劫”。西班牙作家佩雷斯·雷維特曾諷刺:“我們的法律讓小偷比警察更有理!”
當法律在弱勢群體與私有產權間搖擺時,受傷的往往是普通人。
或許正如哲學家桑德爾所言:“任何社會問題,都不存在完美的答案,只有永恒的權衡。”
(文中案例均來自真實報道,為保護隱私,部分人物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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