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河北省三河市商戶被要求禁用“紅藍”招牌的報道,引發關注。多條街道的商戶表示,接到城管部門“整改”通知,有的招牌由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上門拆除,有的商戶自主更換或刷漆,還有商鋪老板發視頻提醒顧客廣告牌更改顏色別走錯。
商鋪招牌是商戶招攬生意的“名片”,也是體現商鋪經營特色的標識,是其品牌形象的一部分。招牌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合乎公序良俗,使用什么顏色,相關部門該保持審慎,不宜過多干涉。如果為優化城市整體形象,對商鋪招牌進行規范,調整影響市容市貌的牌匾,并非不可,但需合法合規,程序和措施應該合理可行、完備周延。有關部門在措施出臺前,理應多聽聽各方特別是群眾意見。以行政指令簡單強制統一招牌顏色,明顯損害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增加商戶經營成本,給消費者帶來諸多困擾和不便,也是對營商環境的一種傷害。
城市治理,不能光看“面子”是否光鮮亮麗,更要看“里子”是否真正讓群眾得實惠、有助于安居樂業。與其在招牌顏色上費心思,不如認真幫助店鋪商戶解決“成長中的煩惱”“發展中的問題”,真正聚焦消費者關注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提升消費體驗,保障消費權益。
引發廣泛關注和質疑后,從報道看當地似乎有所調整,一些商鋪招牌已經重新更換。知錯就改、聽取民意是好事,但仍有許多問題有待回應:招牌為什么要拆?是否經過合法合規的流程?誰來承擔商戶被迫更換招牌的損失?到目前為止當地相關部門依然沉默以對。出現了問題、發生了輿情,躲閃不是辦法,不能奉行“拖字訣”。把問題講清楚,真心實意面對公眾,才是正確姿態。
據報道,河北省廊坊紀檢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已前往三河展開調查”。我們期待,當地能深入調查、公正處理,給當地商戶和公眾一個交代。真誠希望有關部門少一些輕率,多一些慎重,讓城市治理既有“面子”,更有 “里子”。
原標題:《人民日報:商家招牌禁用“紅藍”,城市治理不能如此要“面子”》
欄目主編:周春晟 文字編輯:董思韻 題圖來源:人民日報 圖片編輯:徐佳敏
來源:作者: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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