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的縱深推進,地下軌道交通樞紐、地下商場、地下通道等地下空間已成為現代城市功能網絡的核心節點,但其封閉性、疏散難度高、排煙困難等特點導致火災風險顯著增加。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規模化部署,衍生出電路過載、電池熱失控等新型風險變量,為城市安全帶來新挑戰。《珠海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以下稱《條例》)對地下空間消防安全管理進行明確規定。
《條例》第四十一條明確:地下交通車站、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人防工程、地下通道、普通地下公共建筑物等地下空間應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地下空間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
地下空間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產權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定期對充電設施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維修保養、隱患排查,加強充電安全管理。
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消防救援機構以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地下空間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條例》明確相關責任主體,涵蓋地下交通車站、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人防工程、地下通道、普通地下公共建筑物等地下空間,要求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地下空間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針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相關方,《條例》要求建立“產權方投資保障——管理方運維監測——使用方行為約束"的全周期安全管控機制,落實定期檢查維護,重點防范電路故障、設備老化等問題,避免因充電設施引發次生災害。
通過責任細化、技術賦能、協同治理等措施,提升地下空間消防設施建設標準化和科技化水平,平衡新能源推廣與安全風險,促進綠色能源安全應用,為地下空間安全運營提供法律保障,降低火災發生概率和人員傷亡,實現城市安全能級躍升。
來源丨綜合指導科
排版丨趙蕊馨
審核丨黎宙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隊全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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