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察機關為我們公司‘把脈問診’,通過堵漏建制提高了公司的風險防控能力!”近日,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檢察官來到A食品公司送達檢察建議時,公司負責人說道。
公司“內鬼”發現“財富經”
A食品公司主營紅腸、鹽焗雞等熟食產品,殷某是A食品公司成品提貨員,日常主要負責按照門店需求準備相應貨物,后交由司機送貨至各銷售門店。
工作期間,殷某發現公司熟食產品出庫流程存在管理漏洞,在出庫時額外捎帶超出訂單數量的貨品也很難被發現。
“要是能在每次貨品出庫的時候偷偷帶點出去就好了……”殷某心中蠢蠢欲動,可公司配備的外包司機往往每月都會更換,殷某一時間也找不到合適的“合作對象”。
內外勾結“組團”盜取貨品
觀察一段時間后,殷某發現同為提貨員的袁某因額外承擔其他工作,所以與其搭檔的司機李某是固定不變的。為了實現自己的“發財計”,2023年3月,殷某找到袁某和李某許以重利,三人達成一致,約定合作倒賣公司貨品。
其后,殷某會在每次提貨出庫時,利用職務便利偷偷夾帶熟食產品交由李某進行銷贓,而本應確認出庫數量的袁某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為兩人大開方便之門。
直到2024年2月,A食品公司在對公司裝卸貨物開展檢查時,偶然發現李某裝卸的貨物與實際送貨清單上的數據不符,三人的不法行徑這才浮出水面。截至案發,三人借著職務便利“組團”盜取轉賣公司貨物,銷贓獲利共計13萬余元。
2025年3月,經由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殷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判處袁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檢察建議為企業“堵漏建制”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發現A食品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產品管理體系有漏洞、內控監管機制不健全、員工法律意識淡薄等問題,長此以往,不僅容易導致公司財產損失,更不利于公司健康發展。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企業經營管理漏洞,在充分了解A食品公司管理架構的基礎上,金山區檢察院向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當面制發檢察建議,提出健全完善產品登記、追蹤、盤點等產品管理制度,規范配置崗位人員,完善公司內部盤點審核監管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員工法律素質等意見建議,引導、幫助企業優化內部結構,增強風險防控能力。
收到檢察建議后,A食品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立即開展問題整改,并根據檢察建議的內容,加強各項制度建設和對員工的法治教育,保障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原標題:《員工內外勾結“組團”竊取貨物獲利13萬元,檢察履職助力企業筑牢“防火墻”》
欄目編輯:顧瑩穎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趙菊玲 通訊員 徐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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