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
省直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不斷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持續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促進合肥市住房公積金高質量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取政策
(一)優化已故繳存人提取流程。一是簡化提取材料。已故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1萬元(含)以下的,其父母、子女、配偶可申請承諾辦理,無需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遺產繼承公證書。二是新增資金轉賬渠道。已故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提取轉至其本人社??ǖ纫活愩y行卡。
(二)上調無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額標準。具體為:單身職工由每月1200元上調至1500元,每年度不超過18000元;已婚職工家庭由每月2400元上調至3000元,每年度不超過36000元。
二、貸款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均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支持購買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的15%。
(三)調整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比上限。還款能力系數由0.5調整為0.6,在保證借款人家庭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0%調整為60%。
(四)調整借款人最高可貸年限計算方法。借款人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年限可按夫妻雙方貸款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
(五)提高購買保障性住房最高可貸額度。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貸額度計算上浮20%,上浮后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合肥市規定的相應檔次最高貸款額度上限。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4月14日
一、家中親屬意外離世,公積金賬戶尚有余額6千多元,其子女(父母、配偶)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繳存人子女(父母、配偶)提取已故繳存人公積金,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不含銷戶結息)在1萬元(含)以下的,需提供身份證、繳存人死亡證明、繳存人子女(父母、配偶)銀行卡或已故繳存人本人社保卡等一類銀行卡,并填寫承諾書申請辦理。
二、我在合肥市已婚無房,現租房居住,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3000元,2024年共繳存36000元,按照租房提取了24000元,2025年我可以按租房提取多少住房公積金?
答:繳存人按照最新的租房提取標準,已婚家庭一年可提取36000元,單身職工可提取18000元。
三、我購買了一套面積為190平方米的自住疊層住房,請問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答:可以。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對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
四、我購買了保障性住房,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多少?
答: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為15%。
五、經計算,本人家庭現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的月還款額為5800元,而我家庭月收入為10000元且無其他需償還債務,是否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能力的要求?
答:滿足。當前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0%調整為60%。
六、我今年25歲,未婚,月繳存基數為3000元,繳存余額為40000元,已連續繳存滿兩年,現購買一套二手房,最高可貸額度為多少?相比以前政策提高了多少貸款金額?
答: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金額實行與其還款能力、繳存余額雙掛鉤,在不高于最高貸款額度內(單職工繳存70萬、雙職工繳存100萬,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上浮20%),按以下兩種公式計算的低值確定具體貸款金額:
A(按繳存基數):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0.6(原還款能力系數為0.5)×12個月×實際可貸年限。
B(按繳存余額):借款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借款人配偶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經計算,
現公式A:
3000×30×12×0.6=648000元
原公式A:
3000×30×12×0.5=540000元
公式B:
40000×20=800000元
計算出公式B大于公式A,因此以公式A確定最高可貸額度為648000元,較原還款能力系數為0.5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540000元,增加了20%的貸款金額。
七、我出生于1977年12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超過六個月,妻子出生于1985年6月,我現作為房屋買受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新政策最高貸款年限為多久?
答:經計算,您的退休年份為2040年,最高可貸年限為20年(2040+5-2025),您妻子的退休年份為2043年,最高可貸年限為23年(2043+5-2025),因此你們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年限為23年,較原政策延長了3年。
八、我購買了一套保障性住房,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達到了可貸額度的上限100萬元的,新政策下,我們的貸款額度是否能提高至120萬元?
答:貸款最高可貸額度仍為100萬元。上浮后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合肥市規定的相應檔次貸款額度上限標準。
九、我購買了一套保障性住房,房屋屬于綠色建筑,現已按綠色建筑上浮20%后計算夫妻雙方當前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新政策下,貸款額度是否能再提高至96萬元?
答:貸款最高可貸額度仍為80萬元。綠色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不疊加享受上浮20%的支持政策。
十、貸款政策實施時間如何確定?
答: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撤貸后重新申請)按新政策執行。已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尚未發放的,允許申請人撤銷貸款后重新申請。
來源| 省直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責編| 袁丹丹編輯| 顧盼
主辦單位| 安徽省網信辦、省政府新聞辦
平臺建設及技術支持| 安徽新媒體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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