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平按:2016年,我在前一個公號“聶作平的黑紙白字”上,推送過十篇寫《水滸傳》的隨筆。后被新世界出版社看中,我便續寫了一批,組成一部十幾萬字的小書,題為《絕望江湖:水滸傳的另一面》。日前,書已印刷完畢入庫,近期將上市。屆時當當,卓越,淘寶,孔夫子諸平臺及實體店都有售。少量簽名本,每冊含郵70元,需要的朋友可加我微信:zpn9999;或是直接在文后打賞,并留言告知快遞信息。
1、
那一年,大宋首都開封府法院的法官——書中稱為孔目——孫定接手了一樁領導交辦的案子。兩個領導,一小一大,小的是開封府尹,大的是殿帥府太尉高俅。大領導交給小領導,小領導再交給孫法官。
其實,作為大宋首都一把手的開封府尹,已經是高官了。只不過,與把持朝政,深得道君皇帝寵信的高太尉相比,還是略次一些罷了。
按理,既然是兩個領導交辦且大領導還有明確指示的案件,孫孔目只要照辦就行——我敢打賭,換了你,也不想自找沒趣,竟然要逆了領導旨意行事。
可孫孔目好像和潛規則有仇,硬要找頂頭上司開封府尹理論。
府尹也知道這是一樁冤案,但官大一級壓死人;再說,他在官場上混了這么多年,好不容易混到這級別,以后還指望升遷呢,豈能輕易得罪圣上眼中的第一親信第一紅人高太尉?
府尹認為,高太尉要以“手執利刃,故入節堂,殺害本官”的罪名判處他手下的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死刑,我們能有什么辦法?我們只能按領導意思辦嘛。林沖作了冤鬼,自找高俅,關我何事?
——是啊,只要不影響自己的官帽,冤死一千個一萬個林沖,關我何事?就像明朝末年一位高官說的那樣:這年頭重要的是自己的官爵,別人的死活,與我有什么相干?
孫孔目聽了卻連連冷笑:我看這開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
話說得很難聽,府尹不高興了,喝道:胡說。
孫孔目卻繼續冷笑:誰不知高太尉當權,倚勢豪強,更兼他府里無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觸犯,便發來開封府,要殺便殺,要剮便剮,卻不是他家官府?
孫孔目所說俱是事實,府尹想必也為此心中有氣。于是,他這才轉變態度,問:據你說時,林沖事怎的方便他,施行斷遣?
孫孔目說,看林沖口詞是個無罪的人,只是沒拿那兩個承局處。如今著他招認做不合腰懸利刃,誤入節堂。脊杖二十,刺配遠惡軍州。
爾后,府尹“自去高太尉面前再三稟說林沖口詞。高俅情知理短,又礙府尹,只得準了。”
可以說,正是孫孔目的正直敢言,也多虧開封府尹還沒完全喪盡天良,《水滸傳》里最英雄也最悲情的林沖才沒有成為被合法處死的冤鬼。
2、
《水滸傳》的故事,其時間背景是宋徽宗年間,其時,距大宋的滅亡已經近在眉睫了。那個時代,是名副其實的末世。
關于末世,我以為有兩個人說得好。
一個是吳敬梓,他在《儒林外史》里說晚明,“花壇酒社,都沒有那些才俊之人;禮樂文章,也不見那些賢人講究。論出處,不過得手的就是才能,失意的就是愚拙;論豪俠,不過有余的就會奢華,不足的就見蕭索。憑你有李、杜的文章,顏、曾的品行,卻是也沒有一個人來問你。”
另一是龔自珍,他的悲憤與悲痛更甚:“日之將夕,悲風驟至,人思燈燭,慘慘目光,吸飲莫氣,與夢為鄰,未即于床。”
梁山一百單八位好漢中,真正意識到身處末世的并不多。魯智深算一個。他雖是個一字不識的大老粗,卻頗有慧眼。他說:“只今滿朝文武,多是奸邪,蒙蔽圣聰,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殺怎得干凈?”
在魯智深看來,大宋的現實就是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
不過,他還是替皇帝留了點面子——皇帝還是圣明的,只不過受了奸臣蒙蔽嘛。就好比男人本來都是柳下惠,只不過受了壞女人誘惑,才變得像我的朋友蔣胖子那樣好色。
事實真的如此么?
宋徽宗時期的大宋,國運早就日落西山,外則遼金虎視,內則奸臣當道。內外交困之際,道君皇帝仍然做他的太平天子,沉溺書畫金石,熱衷園林古玩,醉心歌兒舞女,弄得多少百姓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這些暫且略過不提,單表一點,那就是步入末世的大宋,僅其司法的黑暗就已然到了令人窒息、絕望的地步。
司法有多黑暗,世道就有多險惡。因為司法的黑暗,它對應的是官場的腐敗,道德的淪喪,人心的趨惡和社會的動蕩。
3、
首先,司法成為官員作惡的利器。
高俅陷害林沖便是最典型也最顯著的例子。僅僅因為干兒子喜歡下屬老婆,身為國之重臣的高俅竟下套構陷林沖,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誤入白虎節堂后,如前文所述,若非孫孔目這種濁世清流出手相助,林沖肯定會被合法地處死。林沖由死刑改為刺配,并非司法公正的結果,而是司法人員中還有碩果僅存的良知未泯滅者在起作用——當然,這作用很有限。不然,就應該宣判林沖無罪,并將他無罪釋放。
梁山好漢中,柴進是特權人物,因祖上禪讓之功,他是擁有鐵券丹書的世襲貴族。
出場前,作者就借店主之口道出了他的牛叉勁兒,“你不知俺這村中有個大財主,姓柴名進,此間稱為柴大官人,江湖上都喚做小旋風,他是大周柴世宗子孫。自陳橋讓位,太祖武德皇帝賜與他誓書鐵券在家中,誰敢欺負他?專一招集天下往來的好漢,三五十個養在家中。”
宋江殺了閻婆惜,與兄弟宋清流落江湖,前往滄州投奔柴進,柴進曾向宋江夸口說,“兄長放心。遮莫做下十大罪惡,既到敝莊,但不用憂心。不是柴進夸口,任他捕盜官軍,不敢正眼兒覷著小莊。”
又說,“兄長放心,便殺了朝廷的命官,劫了府庫的財物,柴進也敢藏在莊里。”
但是,柴大官人高估了鐵券丹書的力量。他這個沒落的世襲貴族,無論曾有過多么高貴的血統,多么炙手可熱的權力,還是明顯干不過人家新興貴族。
柴進的叔父柴皇城所居的高唐州,知府叫高廉,乃是高俅的叔伯兄弟,“倚仗他哥哥勢要,在這里無所不為。”
高廉倚仗堂哥高俅的勢要,更有一人,則倚仗高廉的勢要。這便是高廉的妻舅殷天錫——權力恰似一條閉環的鐵鏈,一環緊扣一環,牽一發而動全身。
殷天錫年紀雖小,“倚仗他姐夫高廉的權勢,在此間橫行害人。”如何橫行害人呢?柴皇城家里有個花園水亭,蓋造的好,“那廝帶將許多詐奸不及的三二十人,徑入家里,來宅子后看了,便要發遣我們出去,他要來住。”
這就好比你買了一座別墅,某個官員的小舅子看中了,帶人來喊你趕緊搬出去,他要來住。這,不僅蠻橫,而且荒唐。
柴皇城當然不肯,他告訴殷天錫說,“我家是金枝玉葉,有先朝丹書鐵券在門,諸人不許欺侮。你如何敢奪占我的住宅?趕我老小那里去?”
殷天錫卻“不容所言”,一定要把柴皇城一家趕出去。柴皇城上前制止,“反被這廝推搶毆打,因此受這口氣,一臥不起,飲食不吃,服藥無效,眼見得上天遠,入地近。”
對殷天錫仗著權力而干出的強盜惡行,最初,柴進是相信大宋法律的。當李逵跳將起來說:“這廝好無道理!我有大斧在這里,教他吃我幾斧,卻再商量。”
柴進忙勸阻說,“他雖是倚勢欺人,我家放著有護持圣旨。這里和他理論不得,須是京師也有大似他的,放著明明的條例,和他打官司。”
事實證明,柴進未免過于相信大宋法律——雖然他本人就是一個不斷違反法律的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權者。
柴皇城因被殷天錫毆打,抑郁而死,“一門穿了重孝,大小舉哀”。至第三天,殷天錫又帶了三二十個人前來,勒令柴進三日之內搬走。
柴進忙于喪事,不想和他理論,便說,“叔叔臥病,不敢移動。夜來已自身故,待斷七了搬出去。”
殷天錫卻罵道:“放屁!我只限你三日,便要出屋!三日外不搬,先把你這廝枷號起,先吃我一百訊棍。”
——你叔叔有一處大別墅,被某個級別其實并不算高的官員——相當于今天的地級市的市長——的小舅子看上了,要你叔叔無償搬出去,把大別墅讓給他。
你叔叔不肯,便被一陣毒打。你叔叔含恨去世,尚在全家舉哀辦喪事,他又上門勒令你搬走,你哀求說把叔叔的喪事辦完再搬吧。他下最后通諜,只給你三天時間,否則就把你抓進去。
這種在法治時代聽起來異常荒謬的事情,可它就在號稱太平世界的大宋發生了。柴進也是有地位、有身份且見過世面的人,他提醒殷天錫,我并非普通平頭百姓,“我家也是龍子龍孫,放著先朝丹書鐵券,誰敢不敬?”
可是,他這個柴家的龍子龍孫,在趙家人面前,早就貶值了。殷天錫要他把丹書鐵券拿出來看,柴進說放在滄州家里,已派人去拿。
殷天錫的反應是“大怒”,稱“便有誓書鐵券,我也不怕!”為了證明他不怕,立即下令手下“與我打這廝!”
前朝龍子龍孫的身份,不能保證柴皇城的花園不被搶占;丹書鐵券的圣旨護佑,也不能讓殷天錫略有敬畏。
眼看柴進就要如同叔父柴皇城那樣慘遭毒打時,“黑旋風李逵在門縫里都看見,聽得喝打柴進,便拽開房門,大吼一聲,直搶到馬邊,早把殷天錫揪下馬來,一拳打翻。那二三十人卻待搶他,被李逵手起,早打倒五六個,一哄都走了。李逵拿殷天錫提起來,拳頭腳尖一發上,柴進那里勸得住。看那殷天錫時,嗚呼哀哉,伏惟尚饗。”
想當初,宋太祖趙匡胤趁柴世宗去世,柴氏孤兒寡母主持國政之際,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奪了人家江山,自覺內心有愧——比起那些奪了人家江山卻自感正義爆棚的人來說,這內心有愧確也見出了他的相對仁慈 ——便下旨宣布,要求他的后人善待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于獄內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
就是說,柴家后人,有凌架于法律之上的特權,只要不是圖謀造反奪位,哪怕殺人放火,也不得追究。縱然謀反,也只需獄中自盡,留個全尸。并且,不搞株連。
時過景遷,從宋太祖到宋徽宗,一百多年過去了,播下的是龍種,收獲的是跳蚤。宋太祖欽定的法律,在一百多年后的一個地方官眼中,也不過是一紙空文。
所以,要為小舅子報仇的高廉下令“左右,腕頭加力,好生痛打”。“眾人下手,把柴進打得皮開肉綻,鮮血迸流,只得招做‘使令莊客李大打死殷天錫’。取面二十五斤死囚枷釘了,發下牢里監收。”
至于柴皇城那座惹來彌天大禍的精美宅子,“這殷夫人要與兄弟報仇,教丈夫高廉抄扎了柴皇城家私,監禁下人口,占住了房屋園院。”
及后,倘不是梁山出兵打下高唐州,柴進必然冤死黑牢。
與養尊處優的柴大官人相比,粗人李逵對世道的認識反而更清醒。這黑廝大約小牢子當久了,見識了太多黑暗之事,他對大宋法律的領悟,遠比柴進深刻得多。
柴進表示要和殷天錫打官司時,他說,“條例,條例,若還依得,天下不亂了。我只是前打后商量。”
是時的大宋,當然頒布有若干看上去很正義很正點也很正經的條例,可惜,在官員們的實際操作中,早就成了變形金剛,以至李逵這樣的江湖好漢,也深知這些法律的虛偽可笑。
換句話說,大宋的司法,只是強權者用來斬殺弱勢者的尚方劍,絕不是弱勢者用來躲避不法侵犯的擋箭牌。
無論高俅害林沖還是高廉害柴進,其實,大家都知道他們法律外衣下的伎倆,他們也知道大家都知道他們的伎倆,可他們仍然干得就像大家完全不知道一樣,這不是自欺欺人,而是明目張膽的滿不在乎:
陷害你,與你何干?
4、
其次,司法成為司法人員撈錢的路子。
《水滸傳》一再寫到大宋朝的司法人員,尤其是監獄戰線的。比如牢城的管營、節級和差拔。
如果說高俅之流害人,有時候還要找個理由或是設個局的話,那么,這些小官小吏已經撕下了一切偽裝或者說不屑于任何偽裝。司法權,不過是赤裸裸的撈錢利器。
林沖到了滄州牢城,其他犯人都來提醒,“此間管營、差撥十分害人,只是要詐人錢物。若有人情錢物,送與他時,便覷得你好。若是無錢,將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
尤其是,書中所謂按太祖武德皇帝當年立下的規矩,凡是囚徒到了牢城,先要打一百殺威棒。這一百殺威棒到底要不要打,是立即打還是以后打,是認真打還是走走過場,其自由裁量權均屬牢城官員。
其他犯人告訴林沖,牢城官員“若得了人情,入門便不打你一百殺威棒,只說有病,把來寄下;若不得人情時,這一百棒打得七死八活。”
果然,差撥一會兒就來了。林沖還沒來得及把銀子掏出來,那廝便“變了面皮”,迫不及待地破口大罵,“你這個賊配軍,見我如何不下拜?卻來唱喏!你這廝可知在東京做出事來,見我還是大刺刺的。我看這賊配軍,滿臉都是餓紋,一世也不發跡。打不死,拷不殺的頑囚!你這把賊骨頭,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身碎骨。”
及至林沖把銀子呈上,差撥變臉比夏日里變天還快,“看著林沖笑道,‘林教頭,我也聞你的好名字。端的是個好男子。想必是高太尉陷害你了。雖然目下受苦,久后必然發跡。據你的大名,這表人物,必不是等閑之人,久后必做大官。”
等到林沖又取出柴進的書信,差撥的笑容應該更燦爛了,說:“既有柴大官人的書,煩惱做甚?這一封書直一錠金子。我一面與你下書,少間管營來點你,要打一百殺威棒時,你便只說你一路患病,未曾痊愈。我自來與你支吾,要瞞生人的眼目。”
差撥走了,可憐的林沖長長地嘆了一口氣,自語道,“有錢可以通神,此語不差。端的有這般的苦處。”
按大宋開國皇帝趙匡胤立下的規矩,凡是流放犯人,都要打一百殺威棒。但錢既然可以通神,開國皇帝的規矩也就不妨讓一讓路。
林沖那一百殺威棒,找了個路上生病的理由求免,從監獄一把手到手下辦事人員,盡是拿了林沖銀子的,自然一齊說情。殺威棒不打了,派去看守天王堂,早晚只燒香掃地。
甚至,就連項上枷鎖,也在“取三二兩銀子與差撥”后,“就將枷也開了。”此后,“那管營、差撥得了賄賂,日久情熟,由他自在,亦不來拘管他。”
如果說滄州牢城的管營等一干人不過濁世俗吏,吃相如此難看也不足為奇的話,那么,縱使后來成為梁山重要人物的戴宗,雖然頂著天罡星的光環,可他在管理江州牢城時,和他的滄州同行也并無兩樣。
其時,宋江發配江州,故意沒按慣例送錢與戴宗。戴宗徑直找上門來,罵道:“你這黑矮殺才!倚仗誰的勢要,不送常例錢來與我?”
宋江因有吳用書信,自不用怕,還故意戲耍戴宗,聲稱,“人情人情,在人情愿。你如何逼取人財?好小哉相?”
戴宗卻不知究竟,聞言勃然大怒,喝罵:“賊配軍,安敢如此無禮,顛倒說我小哉!那兜馱的,與我背起來,且打這廝一百訊棍!”
周圍看熱鬧的牢城小吏,都使了宋江的錢,看到戴宗要打宋江,“一哄都走了。”戴宗“肚里越怒,拿起訊棍”,親自動手打宋江。宋江問他,你要打我,我得何罪?
戴宗的回答牛逼得經典:“你這賊配軍,是我手里行貨,輕咳嗽便是罪過。我要結果你也不難,只似打殺一只蒼蠅。”
在戴宗們這樣的大宋執法者眼里,流放而來的犯人,不過是手中可以變現的行貨。倘不能如其所愿,那縱然只是輕輕咳嗽了一聲,也犯下了天大的罪過。弄死這樣一個“行貨”,不過是打殺一只蒼蠅。
這種前提下,有錢自然法外施仁,像林沖那樣由他自在;若是無錢行賄,殺威棒不僅難免,即或僥幸不死,也是“從早起直做到晚,尚不饒他。”
大宋朝這些官吏們的本質,被宋江怒殺的閻婆惜總結得最到位:“公人見錢,如蠅子見血。……做公人的,那個貓兒不吃腥。”
5、
第三,法律不過是官員手里的變形金剛,隨心所欲,為已所用。
在大宋,法律與公平公正無關——除非偶有一兩個像孫孔目和葉孔目那樣的濁世清流;絕大多數官吏駕輕就熟地玩弄法律于股掌。
宋江因黃金之爭,一怒之下殺死小三閻婆惜。閻婆“推開房門看時,只見血泊里挺著尸首”。這個老婦人,失去了世上惟一的親人,內心的憤怒與悲傷可想而知。
不過,她大抵擔心叫嚷起來,宋江把她一并殺了滅口。于是,假意順從宋江,聲稱只要宋江養贍她,她便不予追究。
宋江信以為真,兩人一起上街去買棺材。及至走到縣衙門前,閻婆“把宋江一把結住,發喊叫道:‘有殺人賊在這里!’嚇得宋江慌做一團,連忙掩住口道:‘不要叫!’那里掩得住。”
縣衙前有幾個公人,聽到有人喊殺人賊,急忙圍了過來,但一看是宋江,也不管閻婆喊的是真是假,都勸她,“婆子閉嘴。押司不是這般的人,有事只消得好說。”
閻婆再次聲明,宋江就是兇手,并強烈要求公人將他捉住,一同到縣里報案。然而,只因“宋江為人最好,上下愛敬,滿縣人沒一個不讓他。因此做公的都不肯下手拿他,又不信這婆子說。”
這時,一個時常受宋江小恩小惠的小販唐牛兒路過,偏偏前一天晚上,唐牛兒去找宋江時,被閻婆惜一番臭罵,“唐牛兒見是閻婆一把扭結住宋江,想起昨夜的一肚子鳥氣來”,他也不問青紅皂白,上前大罵閻婆,“叉開五指,去閻婆臉上只一掌,打個滿天星。”
——趁半路殺出個唐牛兒之機,宋江成功地逃跑了。
“眾做公的只礙宋江面皮,不肯動手,拿唐牛兒時,須不擔閣。”唐牛兒本不知情,與宋江殺閻婆惜毫無關系。但是,知縣“和宋江最好,有心要出脫他”。要為宋江開脫,就得另找頂罪的。這個頂罪的,唐牛兒簡直就是天賜之物。
盡管“唐牛兒供道,‘小人并不知前后。’”知縣卻“只把唐牛兒再三推問。”并下結論說,“你這廝如何隔夜去他家鬧?以定是你殺了。”
唐牛兒沒殺人,自然不承認。知縣便下令刑訊逼供,“左右兩邊狼虎一般公人,把這唐牛兒一索捆翻了,打到三五十。”幸好,一則唐牛兒身強體壯,二則知道無論如何也不能承認殺人,是以才沒屈打成招。知縣本人,“明知他不知情”,但“一心要救宋江,只把他來勘問。”
如果不是閻婆惜的相好張文遠要捉拿宋江為女友報仇,唐牛兒總有挺不住刑訊逼供的那一天,誠如是,一起標準的冤假錯案將新鮮問世。
前面說過,流放犯人到了牢城,先打一百殺威棒。林沖和宋江有錢有關系,自然都沒打。
武松到了滄州,既沒錢也沒人,還要硬充好漢,眼見得就要打死在棒下。天可憐見,站在管營背后的管營公子施恩看中了他,想借他重奪快活林。
于是,管營主動替武松找臺階下,暗示他自稱有病。武松卻像個二百五,堅稱沒病。管營又說他臉色不好,殺威棒暫時不打了。
武松不知好歹,偏要當場就打。管營只好笑道,“想是這漢子多害熱病了,不曾出汗,故出狂言。不要聽他,且把去禁在單身房里。”
試想,若不是施恩,便有十個武松也死在殺威棒下了。
大宋司法的彈性、荒謬與可笑,可略見一斑矣。
6、
第四,各色人等早就對司法公正失去了信心,法律早就沒有了公信力和威懾力。
這方面,下級軍官花榮算內伙子,他看得比較深。他的說法是:朝廷法度,無所不壞。山大王王英的說法則是:如今世上都是那大頭巾弄得歹了。
有什么樣的官,就有什么樣的民。在大宋朝,官員視法律為害人工具,為掙錢門路,為變形金剛,這樣,老百姓也就視法律為一文不值的狗屁。
于是,我們看到,石碣村打漁的阮氏三兄弟,聽說要去搶劫生辰綱,明知這是犯罪的事,卻比撿了金元寶還歡喜;
于是,王婆只為了一副棺材錢,便將良家婦女教唆去偷漢子,更設計毒死了善良無辜的武大郎;
于是,張青孫二娘夫婦長年在十字坡開人肉店,用藥把客人麻翻了,“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
于是,只為了賺朱仝上梁山,宋江和吳用竟指使李逵一斧頭把四歲的小衙內“頭劈作兩半個”;
于是,毛太莊為了訛詐解珍解寶兄弟打到的大蟲,便與當公務員的女婿一起捏造事實,把解氏兄弟打進死牢,準備以法律的名義,判處兩兄弟死刑;
于是,水泊梁山終于嘯聚起一百0八條好漢,興風作浪,沖州撞府……
7、
末世的大宋,司法黑暗只是整體潰爛的表征之一。
當司法黑暗至極,強權者固然可以“合法”地傷害比他弱勢的人;但弱勢的人,也不會再對法律抱有敬畏之心,也會以替天行道的名義嘯聚山林,從此成為國家的心腹大患。
到了這地步,大宋朝就成為一個沒有勝者的滿盤皆輸的暗社會。暗社會里,既看不見星光,也看不見道路,所有人都像沒頭蒼蠅一樣亂沖亂撞。
誠如是,生亦何歡?死亦何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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