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山花爛漫,近日,在四川成都等地掀起一股“打野”熱潮。所謂“打野”,是對“挖野菜”的一種新稱呼。在社交平臺上,各種“打野攻略”“尋鮮地圖”層出不窮,探尋野趣成為一種新興的社交方式。但不文明的“打野”行為損害了村民的利益,也引起了當地村民的不滿。
當“打野”大軍闖入鄉村,暴力采摘、誤挖藥材、損毀莊稼等不文明行為也隨之而來,不僅破壞了生態環境,更直接侵害了村民的經濟利益。這場看似無害的郊游活動,實則折射出城市化進程中人與自然、游客與當地居民之間的深層矛盾。
“打野”行為之所以引發爭議,關鍵在于其模糊了公共資源與私人財產的邊界。許多游客將田野視為無主之地,把村民精心種植的藥材、竹筍當作“野生”資源隨意采挖。這種認知偏差背后,是城市居民對農村生產生活邏輯的陌生與誤解。
正如有村民價值數百元一公斤的黃連被踩踏,剛種植的黃柏樹苗被折斷,這些損失對于依靠土地謀生的農民而言絕非小事。當城市休閑文化與傳統農耕文明相遇,缺乏尊重的互動必然導致沖突。
從法律視角審視,“打野”過程中發生的損毀農作物行為已構成民事侵權。更具警示意義的是,若破壞行為達到一定數額,還可能涉嫌盜竊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親近自然的權利應止步于他人合法權益的邊界。那些翻越圍欄、強行進入他人承包地的行為,已經逾越了法律允許的范疇,將休閑活動異化為違法行為。
面對“打野”亂象,單純依靠事后追責顯然不夠。有些地方通過設置警示標牌、加強勸導、規劃專門線路等舉措,試圖在滿足市民需求與保護農民權益之間尋找平衡點。這種治理思路值得肯定,它既承認了市民親近自然的正當需求,又通過制度設計規避可能產生的沖突。還有的村集體計劃開辟專門“打野”區域并按市場價格交易的想法尤為可貴,這種將“流量轉化為鄉村振興助力”的嘗試,為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新思路。
更深層的問題在于,現代人該如何正確理解“野趣”?真正的自然教育應當培養敬畏之心,而非掠奪之欲。親近自然的最高境界是“不留痕跡”,是觀察而非占有,是欣賞而非消費。
當城市人口渴望逃離鋼筋水泥、回歸自然時,我們需要建立更加文明、更加可持續的方式。這不僅需要法律法規的約束、管理措施的完善,更需要每位市民游客內心建立起對自然的敬畏、對他人勞動成果的尊重。
作者: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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