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金華日報》消息:為進一步規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明晰產權歸屬,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市資規局、市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金華市稅務局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金華市區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建地下車位確權登記實施意見》,明確自2025年5月1日起,市區新建房地產項目配建地下車位可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此舉標志著我市地下車位產權管理邁入規范化、法治化新階段。
近年來,隨著城市快速發展,地下車位供需矛盾日益凸顯,權屬不清、交易糾紛等問題頻發。部分開發商以“只售不租”限制業主選擇,或模糊地下車位產權歸屬,導致業主權益受損。對此,三部門依據《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意見》,首次系統性明確地下車位從規劃、交易到確權登記的全流程管理規則,旨在構建“權責清晰、流轉有序”的地下空間治理體系。
《意見》圍繞地下車位用地、規劃、交易、登記等環節對地下停車位進行全鏈條規范管理,主要涵蓋六大方面:
1.明確適用范圍與部門職責,《意見》適用于金華市區新建商品住宅、商服辦公等項目配建地下車位,人防車位按市政府相關規定執行;資規部門負責土地供應、規劃審批及登記;住建部門負責工程建設、銷售和交易管理;稅務部門負責稅收征繳工作,形成多部門協同管理機制。
2.地下空間使用權有償、有期限使用,使用年限與地表建設用地一致。土地供應時一并辦理地下空間使用權供地手續,從源頭確保開發合規性。
3.規劃審批“一圖定界”。開發商報批規劃許可時,須提交配建車位方案圖,明確數量、位置及面積;竣工后需通過規劃驗收,確保實際建設與審批一致。
4.銷售優先滿足業主需求。地下車位銷售以“個”為基本單元,須優先滿足本小區業主需求。開發商不得“只售不租”,未售車位應開放出租。銷售合同需明確專有面積、計價方式,并附建筑平面圖,網簽備案保障交易透明。
5.確權登記“一車位一證”。項目竣工后,地下車位可與房屋一并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每個車位單獨發證,登記信息涵蓋空間范圍、用途、使用年限等。使用權年限與地表建設用地同步,不進行土地分攤,避免產權爭議。
6.交易限制保障小區穩定。單獨轉讓車位時,受讓方須為本小區業主;房屋轉讓時,車位原則上應同步轉移,防止資源外流,維護小區管理秩序。
目前,《意見》主要針對新建項目,對于存量地下車位的登記問題,相關部門表示將加快研究制定配套細則。隨著新規落地,我市地下車位管理“有章可循”,業主“有證可依”,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再上新臺階。
來源:金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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