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引向深入,中央宣傳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編寫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問答》(以下簡稱《問答》)。《問答》緊跟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發展步伐,聚焦理論熱點難點,回應社會關注關切,以問答體的形式全面系統、深入淺出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科學體系、核心要義、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問答》共分7個板塊,59個問題,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圖文并茂、通俗易懂,是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輔導讀物。
為更好地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天津政法”開設“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專欄,刊發系列權威著作和理論文章,以資共同學習、共同提高。
二、全面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政治方向
13.如何理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是人民群眾感知法治建設的一把尺子。在中國古代,老百姓對包公、海瑞這樣“鐵面無私,秉公執法”的清官,都推崇他們為“青天”。包青天、海青天的故事在我國民間廣為傳頌,這從一個角度說明了人民群眾對公正司法的期盼。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司法工作一以貫之的明確要求,也是新時代司法工作的基本價值取向。
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如果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利,司法就沒有公信力,人民群眾也不會相信司法。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過:“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其中的道理是非常深刻的。法律本來應該具有定分止爭的功能,司法審判本來應該具有終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這些功能和作用就難以實現。
人民是公正司法的最終評判者。司法工作要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從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出發,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公正司法的期盼,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近年來,司法機關依法糾正了張輝張高平案、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等冤假錯案,受到廣大群眾好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99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司法案件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人民群眾每一次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冤假錯案,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更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必須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解決好損害群眾權益的突出問題,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
必須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司法工作的最高目標。要遵循司法活動的客觀規律,體現權責統一、權力制約、公開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加快構建上下貫通、內外結合、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推動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支持政法各單位依照憲法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司法工作人員要剛正不阿,勇于擔當,敢于依法排除來自司法機關內部和外部的干擾,堅守公正司法的底線。
邁入新發展階段,隨著人民群眾權利觀念和法治意識的不斷增強,遇事“找法律”、“討說法”的現象將會越來越多,司法途徑也將會成為人民群眾維護自身權益的普遍選擇。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始終堅持司法為民,把解決了多少問題、人民群眾對問題解決的滿意度作為評判司法工作成效的指針和標準,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讓司法真正發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
來源:《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問答》、法治大興
轉自:天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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