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民國初年公開成立的團體就多達682個,其中政治團體就有312個。可別覺得政黨多就是好事,“政黨少則國事局,政黨多則國事非”,這話可不是隨便說說的。為啥這么講呢?原來,當時好多號稱政黨的組織,根本就是徒有其名。
政黨到底是什么?梁啟超曾給出解釋:“政黨者,人類之任意的、繼續(xù)的、相對的結合團體,以功利害為基礎,有一貫之意見,用光明之手段為協(xié)同之活動,求占優(yōu)勢于政見也。” 說白了,政黨得有共同信仰、用光明手段,還得以功利害為根基。可民初的那些政黨,這些要素基本都沒有。
先說說共同信仰。每個政黨都有自己的目標和綱領,可就是缺了信仰。它們主要活動就是為搶議會席位到處拉人,就像大學生盲目入社團,根本不管成員認不認同理念。就拿國民黨來說,國會召開前夕,居然把張柬、梁世詒、趙秉鈞這些思想和自己大相徑庭甚至對立的人列為爭取對象。黃興還想拉袁世凱入國民黨,推舉他當領袖,理由是這樣政府才有支持,政局才穩(wěn)定。老謀深算的袁世凱哪會輕易上鉤?看穿國民黨運作模式后,他馬上安插親信進去。那些小黨派更是沒個準則。歷史學家黎澍先生就指出,小黨派常由少數(shù)人甚至一個人發(fā)起,拉幾個意氣相投的同事和有影響力的軍政要人,就掛牌、發(fā)宣言、收黨徒、搞活動。有些人同時加入好幾個黨派,哪邊有利就往哪跑。
再聊聊光明手段。當時各黨派拉人投票時,一點都不寬容。實行內(nèi)閣制,黨派間有主張差異很正常,本應相互制衡。梁啟超都強調(diào)政黨得有包容氣量,可現(xiàn)實根本不是這樣。國會里,國民黨罵進步黨是官僚黨,進步黨回懟國民黨是暴民黨。雙方不光嘴上吵,還常在國會大打出手,有人甚至把國會比作WWE賽場。更過分的是,一些激進的人公然主張殺人,說袁世凱、唐紹儀、熊希齡、張謇等人都該殺,毫無包容之心。
最后說說以功利害為基礎。民初的政黨基本沒社會基礎。政黨本該扎根社會、民眾,這才是力量源泉。可民初政黨就是讀書紳士階層的專屬。進步黨成員大多來自君主立憲派,作為舊制度既得利益者,他們根本不跟社會各階層打交道。國民黨也保守,除孫中山等少數(shù)人,多數(shù)人對下層民眾狀況不關心,對婦女問題更是一無所知。這就導致政黨像水上浮萍,一遇風雨就散架。
不過,民初政黨也不是毫無進步。當時,民國上下普遍認可兩黨制。《民立報》發(fā)社論,呼吁各黨合并成兩大政黨,實現(xiàn)內(nèi)閣權力交替。國民黨宣言也說,一國政黨發(fā)展得靠兩大黨制衡,不是小黨派分立。所以,第一次國會召開前夕,在宋教仁等人推動下,同盟會合并其他黨派成立中國國民黨,和保守的進步黨在國會對峙,初步建立兩黨制。可惜,宋教仁遇刺,這一進程中斷,民初政黨發(fā)展又回到原點。
此后,“君子不黨”觀念興起,民眾對政黨失去信任。很多從事政黨活動的團體都不敢自稱政黨了。像進步黨變成憲法討論會和憲法研究會;國民黨一部分人組成歐事研究會,另一部分成立憲法商榷會,還衍生出政學會。還有以“系”命名的團體,像研究系、新舊交通系、安福系,以及以“俱樂部”命名的組織,都避開“黨”字。
當時有人評價:“立憲國可無政黨,然救亡圖存之國還是得有黨。歐美政黨以國家利益和民眾福祉為出發(fā)點,我國政黨卻爭私利,如今所謂政黨,和古代朋黨沒啥區(qū)別。”可見,宋教仁被刺影響太大了,要是他沒遇害,民國早期說不定真就走向了立憲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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