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安全統籌是指車主在駕駛的過程中,因為事故造成車輛的全部或部分損失統籌公司應當依照統籌合同予以賠償。
網友咨詢:
購買車輛統籌等于為車輛上了保險嗎?
彭芳玲律師解答:
所謂的機動車安全統籌不是保險,要使自身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應該選擇合法的保險機構投保。
車輛統籌運營機構缺少精算技術,不能準確地確定費率水平,也不能科學地提取責任準備金,無法保證其有持續的、充足的賠償能力。由于沒有專業監管機構與法律約束,車輛統籌運營不透明?!败囕v統籌單”的出單方不是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當公司出現撤銷、破產等重大危機時,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消費者一旦出現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只能通過訴訟解決,如果對方不能履行合同,可能無法得到賠償,要使自身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車主應選擇合法的保險機構投保商業車險。
彭芳玲律師補充:
國家“鼓勵運輸企業采用交通安全統籌等形式,加強行業互助,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機動車輛安全互助統籌,實質上是營運貨車行業內部互助性質的保障性合同,因為費用低,且具備風險補償功能。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須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由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之后可根據統籌合同向某汽車服務公司主張賠付。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彭芳玲律師
畢業于五院四系之一的西南政法大學,現在泰和泰(廣州)律師事務所就職,曾在多類型業務團隊工作,實務經驗豐富。律所在北京、成都、重慶、貴陽、濟南、昆明、拉薩、深圳、上海、天津、香港、西安、太原、西寧、南京、武漢、海口、烏魯木齊、福州、廣州、華盛頓、悉尼、加德滿都及曼谷等國內外主要城市設立了辦公機構,各辦公室實力均居于本地前列。
主攻業務方向:民商事訴訟;涉稅法律服務(包括涉稅刑事訴訟、應對稅務稽查等);企業政府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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