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育兒假需走出紙面,落到實處
近日,江蘇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與育兒假相關的勞動爭議案件。劉先生原為某公司的員工,后于2023年11月離職。劉先生發現,自己2023年休假時曾向公司申請休育兒假,并提交子女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但公司不同意他休育兒假,將其4天休假均按照年休假處理,并扣除對應天數的年休假補貼,劉先生遂將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司損害了劉先生休育兒假的合法權益,法院對劉先生2023年其所休4天假期應為育兒假的主張予以支持,最終判決公司支付劉先生2023年年休假工資3339.4元。
2021年8月20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由此,育兒假被寫入法律。
傳統育兒模式中,女性常因生育導致職業生涯斷層,面臨“生”與“升”的困境。父母均可享受育兒假的規定,正是對此的積極回應。這不僅鼓勵父親分擔家庭責任,推動社會性別平等,也極大降低了企業因生育成本對女性的排斥,減少就業歧視、推動職場平等。
至于育兒假是否強制以及工資待遇標準需根據地方性法規來確定。上述司法判例為企業落實地方育兒假政策以及職工主張休假權利提供了良好示范。
育兒假的制度在各地相繼落地,但在實際推行中,卻也會面臨關鍵掣肘——企業成本支出增加,加重經濟壓力。若政府與市場無法形成共擔合力,政策最終可能淪為“紙面福利”。2024年10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立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完善生育休假制度,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擔機制。
生育成本的公共化不僅關乎企業減負,更是人口高質量發展的基石。為了鼓勵男性職工育兒假順利落地,需要政府、企業和家庭三方共同努力,形成強大合力。只有讓這一政策落地生根,才能從根本上改善女性就業環境,消除職場性別歧視,實現生育友好與經濟增長的良性循環。(馬夢婕)
來源:《中國工人》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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