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張,生活在浙江義烏,我今年68歲,退休后我一直都是一個人生活。我的老伴在十幾年前就因病去世了,我一直沒有再婚。我的兒女都勸我給自己找個伴,可是我覺得我一個人生活也挺好的,所以也就一直沒有再找。我自己每個月也有4800的退休金,我的兒女都是比較有出息的,他們的收入都比較高,每個月每人還會給我1500塊錢的生活費。
我還有三套房產,有一套是自己買的,還有兩套是拆遷房。所以說我的生活還是過得很不錯的,我心里想著以后等我不能動了,我就請個保姆照顧自己,這樣子也不用麻煩兒女。可是后來發生了一件事情,讓我徹底改變了自己的想法。我的同事老王因為身體不太好,所以一直都是請保姆照顧的。有一天老王突然發病了,當時保姆待在房間里休息,怎么叫也叫不動。還好老王的兒子正好回家,老王這才撿回一條小命。
所以我也很擔心以后我找到一個不好的保姆,到時候根本一點保障都沒有。所以我這才決定再找一個老伴,我們是夫妻,老伴肯定會比保姆做得更好。后來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秀芬,秀芬是一個離異女人,自從和前夫離婚后,那就帶著兒子獨自生活,這些年吃過很多的苦。我覺得秀芬是一個很偉大的媽媽,我很佩服她。我見過她一面之后,我就對她心動了。我覺得如果我跟她在一起,那她應該會把我照顧的很好。
不過秀芬今年才55歲,比我小了整整13歲。當時我心里是很沒底氣的,因為我們的年紀相差有點大,秀芬很可能會看不上我這個糟老頭子。不過我也比較積極,回去后也經常聯系她。一開始秀芬并不愿意出來見我,后來我也漸漸打動了她的心。
我對女人是比較大方的,每次出去我都會給秀芬買一些東西,可能就是因為這樣,她感受到了我的真心。時間久了之后,她也愿意和我交心了。我們談了三個月的戀愛,我在秀芬的身上也花了將近三萬塊錢。當時我覺得我對秀芬已經有了足夠的了解,所以我就向她求婚了。當時我的心里是很忐忑的,這還是我第一次向人求婚,以前我跟我妻子結婚的時候,根本沒有這一環節,見過幾面之后就在父母的安排之下結婚了。
所以這次我真的很緊張,我害怕秀芬會拒絕我。不過秀芬并沒有讓我失望,我說完之后她就同意了。但我還沒來得及高興,秀芬又提出了三個要求。第一個要求是以后我們倆結婚了,我不能把她當做免費保姆,除了每個月的生活費之外,我還要給她3000塊錢的零花錢。這個要求并不難做到,所以我就直接同意了。
第二個要求是她兒子結婚的時候,我要出八萬塊錢的彩禮。我覺得秀芬嫁給我之后就是我的家人了,所以她的兒子就是我的兒子。八萬塊錢對我來說并不算什么,因為我那兩套拆遷房每個月的租金就有將近一萬塊。這個要求我也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但是第三個要求讓我遲疑了,秀芬要求我給她一套房。她之所以向我索要房子的原因是她兒子很快就要結婚了,她自己沒有能力給兒子買婚房,所以她希望我這個再婚老伴能夠送一套給她。一套房值不少錢,說實話我并沒有那么大方,當時秀芬一直在游說我,還說以后一定會好好照顧我,也讓自己的兒子拿我當父親孝敬。
我聽了之后也動搖了,我都這把年紀了。晚年就想活得好一點,如果一套房就能讓我安享晚年,那我是愿意的,而且我是真的很喜歡秀芬。我那兩套拆遷房不是一樣大的,大的那套有150多平,小的那套只有80多平。我打算把那套小房送給秀芬,那套房子是兩居室的,以后秀芬的兒子結婚了也是夠住的。
我同意了秀芬的條件之后,第二天秀芳就去跟我領證了。雖然我們是再婚,但是這好歹也是我們的人生大事。所以我在酒店請了8桌親朋好友,想跟大家分享我們的喜悅。可是剛領證回來,秀芬就要拉著我去辦過戶。還說沒過戶,放不下心,我是那種言而有信的人,既然答應了,我肯定會做到。
秀芬說這種話明顯就是不信任我,我心里面是有點不高興的。而且我們已經在酒店訂好酒席了,客人都已經到場了,如果我們這兩個主人遲到那還像話嗎?后來我好說歹說,秀芬才同意先去吃酒席。
但是秀芬全程都是黑著臉的,搞得我真的很尷尬,而且在朋友面前也很沒有面子。那天酒席結束之后已經是十點多鐘了,秀芬就怒氣沖沖地回家了,我追出去的時候她已經上了車,根本沒有要等我的意思。
所以最后我是自己打車回去的,回到家之后,秀芬根本不愿意搭理我。后來我哄了她一個多小時她才不生氣,第二天秀芬早早就起床了。當時她叫醒我的時候才六點多鐘,我根本沒有休息夠。但是看著秀芬臉色不太好,我也不敢生氣。
我們收拾妥當之后就出發了,去到那里人家還沒有上班。等了十多分鐘之后,門終于開了,秀芬就趕緊把我拉了進去。正當我們準備簽字的時候,秀芬又發脾氣了。
原因還是為了房子,我一直以來都是打算把那套小房子給秀芬,可是秀芬卻誤會了,她以為我答應的是那套大房子。但是現在發現事情并不像她想象中的那樣,所以她就生氣了。當時她在那里跟我大吵大鬧,還妨礙了人家的工作,搞得我真的是沒臉見人了。最后我們也沒有辦過戶手續,兩個人就這么回來了。
回來之后秀芬又開始跟我吵架,她說:“老張,你實在太不要臉了,之前明明答應給我大房子。但是我們結婚之后你就變卦了,你就是個騙子,說話不算話。”聽到她這么說,我的怒火也起來了,我自始至終想給她的都是小房子,是她自己誤會了。我覺得秀芬更加不要臉,而且還特別貪心。
最后我們誰也沒有說服對方,接下來的日子我們的生活過得雞飛狗跳,秀芬根本不愿意做家務,她想讓我妥協。但是無論她怎么做,我都不愿意把大房子給她。我覺得我把小房子給他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真的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大概過了十天之后,我終于忍不住提出了離婚,秀芬說要離婚也可以但是我要給她五萬塊錢。
我沒有第一時間同意她的要求,之前我跟她結婚的時候給她買了三金,花了好幾萬,而且還給了她六萬塊錢的彩禮。如果再給她這五萬塊錢,那我前前后后在她身上花的錢也有將近20萬了。
我們就這樣僵持了5天,最后我終于堅持不下去了,就給了她五萬塊錢,秀芬這才同意離婚。我以后真的不敢再找老伴了,現在想找一個真心過日子的人真的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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