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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和配售規則》正式發布。《辦法》對保障性住房定義進行了明確,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導規劃籌集,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配售并實行封閉管理的住房。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明確保障對象為保障性住房項目所在地戶籍居民或人才。配售價格按照成本加適度合理利潤原則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性住房實行封閉管理。嚴禁購房人通過買賣、贈與等任何方式將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
同日,結合項目建設進度,四川天府新區、成華區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通道率先開啟。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保障性住房項目正在建設中,下一步將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分批開放。
那么
哪些人群能購買保障性住房?
如何申請?
保障性住房如何管理?
一起來看
Q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答: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導規劃籌集,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配售并實行封閉管理的住房。
Q
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有什么區別?
答:(一)限定購買對象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的購買對象需具有項目所在地戶籍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條件并經認定取得人才資格。每個保障對象家庭只可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
(二)限制轉移流轉
保障性住房實行封閉管理,嚴禁購房人通過買賣、贈與等任何方式將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
Q
哪些人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
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項目所在地戶籍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條件并經認定取得人才資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申請之日起前三年內無自有產權住房轉移記錄(含住房離婚析產記錄);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享受過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或已按規定騰退。
Q
人才資格怎么取得?
答:直接登錄“ 成都市人才認定申報系統 ”進行人才認定,并取得“成都市人才認定證書”。
Q
申請家庭包括哪些家庭成員?
答:申請人組建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保障性住房,申請人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應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列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不影響其達到規定年齡后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請人父母、申請人配偶父母、年滿十八周歲的未婚子女可自愿選擇是否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選擇作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視同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每個保障對象家庭只可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
Q
同時符合戶籍家庭申請條件
和人才家庭申請條件
是否可申請兩套市本級保障性住房?
答:不能,每個保障對象家庭只可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如果申請人同時符合戶籍和人才申請條件,且戶籍地與人才取得資格所在地不同的可自愿選擇用任意一種身份申請。
Q
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資格?
需要哪些資料?
答:申請人可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進行資格申請。
線上申請方式:
(1)登錄“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務平臺”
(https://zw.cdzjryb.com/hsweb_portal/#/protectingHousing/home),進行“資格申請”;
(2)手機登錄“天府市民云”APP,搜索“住房保障”專欄,選擇“保障性住房”進行資格申請。
線下申請方式:
申請人需前往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申請。選擇戶籍申請方式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受理申請;選擇人才申請方式的,由取得人才資格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受理申請。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需提供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資料。
資格確認后賦予“蓉寶有家”保障性住房申請碼(以下簡稱申請碼),憑申請碼參與報名登記。申請碼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到期前,需進行更新確認,未確認的經公示后取消資格。
Q
申請家庭婚姻、人口等情況
發生變化時,申購資格如何處理?
答:(1)資格申請期間到報名登記前,申請家庭婚姻、人口等情況發生變化時,申請對象須更新申請資格的,可采用線上線下兩種方式重新更新申請材料。
(2)報名登記后到簽訂合同前,申請家庭婚姻、人口等情況發生變化,應當自變化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住建部門書面申報變化情況,根據審核結果選房認購。
Q
如何購買保障性住房?
答:項目推出后,取得“蓉寶有家”保障性住房申請碼的申請人可在網上報名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登錄“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務平臺”
(https://zw.cdzjryb.com/hsweb_portal/#/protectingHousing/home),選擇項目進行報名登記;
(2)手機登錄“天府市民云”APP,搜索“住房保障”專欄,選擇“保障性住房”進行報名登記。
登記報名期限截止后,不可撤銷或變更購房登記信息。同一時間只可報名一個項目。
Q
選房順序是怎么確定的?
答:通過主申請人戶籍、社保年限、人才類別、烈士遺屬、勞動模范、道德模范等要素確定配售積分。
申請人所有積分項均可同時累計。積分相同的,按照取得申請碼時間先后排序。申請人申請排序積分的,須提供相應佐證材料。計算積分的截止時間為報名登記之日。
Q
成都市所有區域的保障性住房
都能購買嗎?
答:不能,保障性住房面向具有項目所在區(市)縣戶籍或人才資格的保障對象進行銷售,不能跨區購買。
Q
政策性住房怎樣退出?
答:需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人已享受房改購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直管公房按規定需退回該房屋。已享受公租房的按規定需騰退該房屋。
Q
購買保障性住房能否申請
公積金貸款?
答:支持利用住房公積金向繳存職工發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具體貸款政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另行發布。
Q
購買后能否取得保障性住房的產權?
答:申購人購房后取得保障性住房的全部產權,不動產登記機構將在不動產登記簿房屋性質欄記載“保障性住房”。
Q
保障性住房回購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回購:
(1)繼承人申請回購的;
(2)購房人再購買其他住房需退回保障性住房的;
(3)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情形。
Q
保障性住房回購價格怎么計算?
答:回購價格根據原購房價格并結合房屋折舊和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因素綜合確定,折舊率按每年1%計算(不足1年按1年計算),購房人自行裝修部分不計算回購價格。
Q
購買保障性住房后
可以購買其他住房嗎?
如果購買其他住房
保障性住房應該如何處理?
答:可以。購房人自簽訂保障性住房買賣合同之日起,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應當在辦理新購住房買賣合同備案之前,先行向運營機構出具保障性住房退出承諾書。購買預售商品住房的,自交房之日起1年內退回保障性住房;購買現售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自合同備案之日起1年內退回保障性住房。
Q
購買保障性住房后
不得有哪些行為?
如果違反使用規定如何處理?
答:保障性住房居住使用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買賣、贈與所購保障性住房;
(2)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
(3)擅自改建、擴建保障性住房;
(4)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且拒不完成整改的,由運營機構依法依規收回保障性住房。退回原購房款且不計算資金利息,同時按照市場租金計收租金,時間從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至住房退回之日止。造成損失的,購房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自退回保障性住房之日起五年以內不予受理其任何住房保障申請,納入省、市管理服務平臺進行信用管理。
Q
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
繼承、離婚析產?
繼承或離婚析產后
保障性住房性質改變嗎?
答:可以,因繼承、離婚析產、夫妻財產約定、共有人減少等情況發生房屋不動產權轉移的,房產性質仍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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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發布
編輯:梁藝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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