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武漢農尚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代碼:300536 簡稱:*ST農尚)證券虛假陳述案傳來捷報,公開消息顯示,法院一審判決部分投資者勝訴。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ST農尚案索賠時效尚未屆滿,受損股民仍可索賠。
案情回溯,2024年11月5日,*ST農尚發布《關于收到湖北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顯示,經查,武漢農尚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2024 年 4 月29 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度營業收入為 7,142.74 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2,976.66 萬元,因 2023 年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30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未按規定在2023年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也未對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予以提示。
根據最高法院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農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原件、股票對賬單原件(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詳細聯系方式。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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