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4月1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徐佐涉嫌受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佐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徐佐利用擔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副董事長、董事長,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董事長的職務便利,與他人共同成立公司,經營與中信戴卡同類的業務,獲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徐佐 資料圖
長期在中信集團任職
曾為院士候選人
公開簡歷顯示,徐佐,男,漢族,湖北大悟人,1965年10月生人,中共黨員,畢業于昆明工學院(現昆明理工大學)金屬學及熱處理專業,大學學歷。
徐佐曾任渤海鋁業有限公司生產部檢驗員,戴卡輪轂制造有限公司質控部副科長、科長、銷售部經理、企業管理部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2007年11月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2008年4月);2013年6月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2016年10月任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9年6月任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2024年4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中央巡視組將在中信集團工作3個月左右。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中央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中信集團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重點崗位人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于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
2024年6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徐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徐佐曾獲得2022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產業創新獎、2022年度河北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等榮譽。2021年4月,徐佐還曾入圍中國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渠道為院士提名,不過并未入選最終增選名單。
污染任職企業政治生態
隱瞞不報家庭房產情況
2024年12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徐佐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徐佐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污染任職企業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家庭房產情況,在干部選拔和職工錄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道德敗壞;腐化墮落,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項目、業務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大搞“靠企吃企”,違規經營任職企業同類營業,謀取巨額非法利益。
徐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徐佐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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