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重大間諜案件。經查,犯罪嫌疑人郝某受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指揮,長期潛伏在我核心要害部門竊取情報,最終因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留學攻讀博士期間
遇到“好心人”
留學生郝某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因赴某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來到該國大使館辦理簽證,使館人員表示要對其申請進行審核。事后不久,一位名為T的使館官員主動致電郝某,熱情地表示,希望就簽證事宜與其當面溝通。
這位名叫T的使館官員正是某國間諜情報機關派駐在使館的工作人員,面對涉世未深的郝某,T知道他的目標來了。
見面后,T詳細了解郝某的個人信息、研究內容、就業打算等情況,表示愿意為郝某提供簽證幫助,想和郝某交個朋友。郝某以為自己遇到了好心人,當即表示愿意和T交朋友,雙方互留聯系方式。就在這一刻,郝某已經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所套路,一步步走向外方設定的圈套。
警示一: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長期覬覦我留學人員群體,并利用簽證環節物色有價值的目標對象,主動進行貼靠。以簽證官身份出現的情報人員,對于涉世未深的年輕學生而言,具有很強的欺騙性。
此后一段時間,T通過請客吃飯、贈送禮物等方式,逐步與郝某密切關系,還善解人意地提出在國外留學讀書開銷很大,可為郝某提供一份兼職工作。
在T的安排下,郝某參加了一次“工作面試”,并很快憑借自己撰寫的兩篇論文得到了不錯的報酬,這讓他對T更加信任。
又過了幾個月,T熱心介紹自己的同事L,與即將完成學業的郝某認識。在郝某畢業回國前,L亮明了自己間諜的身份,將郝某策反,雙方正式建立秘密情報關系。
警示二:國家安全機關掌握,請客吃飯、邀請旅游、贈送禮品、提供兼職等都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拉攏我留學人員的常用手段。待關系密切、時機成熟就會實施策反。
潛伏我要害部門竊取情報
郝某被判無期
學成歸國的郝某按照外方要求,想方設法應聘進入了我中央某部直屬研究所,成為我重點涉密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在研究所工作期間,郝某多次與外國間諜人員秘密接頭,把自己搜集到的情報提供給外方,然后收取間諜經費。
警示三: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及其代理人始終緊盯我核心要害部門,大肆對我重點領域開展情報滲透竊密活動,嚴重威脅我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
在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指揮下,處心積慮一心想獲取更多情報的郝某,被借調到中央某部工作,負責一項重要涉密工程。就這樣,一枚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釘子深深扎進了我核心要害部門。
經鑒定,郝某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的情報,涉及中央某部敏感項目及內部人員情況,其中機密級國家秘密5項、秘密級國家秘密2項,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情報14項。
最終,郝某因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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