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職工的離職遭遇,引來社會關注。張莉是某技師學院一名合同制教師,自1993年起,她在該學院及其前身學校連續工作31年,已年滿50歲。在2024年2月,臨近退休時,她卻被學院以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期為由終止合同。
4月13日,“任教31年臨近退休遭解聘”當事人張莉發文陳述。
文中寫到,山東泰安技師學院人事處3月1日打電話通知合同到期,“到期不再續簽,讓我盡快去人事處在解除終止協議證明書和補償協議書上簽字。”
張莉表示,自己提出續簽勞動合同和退休保障問題的申請,并多次撥打12345反映問題,學院4個多月后同意辦理退休手續,“自從3月1日開始學院就單方面強制停止了我的工作,停發了我的工資,終止繳納各項保險。”
張莉還表示,泰安技師學院人事處負責人3月27日接受記者采訪時在撒謊,“他們說2月份給我打電話通知我合同到期了,并且給了我一個合同到期的方案,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拿補償金”,“可事實是我接到學院人事處電話通知的確切時間是3月1日,電話內容是說我的勞動合同到期了,到期不再續簽。”
據此前報道,張莉告訴記者,她曾是山東省泰安市泰安技師學院一名合同制教師,自1993年起,她在該學院及其前身學校連續工作31年,已年滿50歲。 在2024年2月,臨近退休時,卻被學院以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期為由終止合同。
張莉表示,泰安技師學院長期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直至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才簽訂,張莉與學院共簽訂4份勞動合同。多年來,她的工資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從2002年的500元,到最后每月僅2000元左右,與有編制的教師相比,差距懸殊,從未享受過同工同酬的待遇。
“我在學院和其他有編制的教師做同樣的工作,我作為班主任,曾多次獲得各類獎項和榮譽。但我在學院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卻讓我難以釋懷。”張莉向記者展示了她獲得的26本榮譽證書,她多次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學院給張莉的《解除/終止協議證明書》。圖源:上游新聞
3月27日,記者來到泰安技師學院,學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她提出要在學院退休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學院會滿足。泰安技師學院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學院目前一直在和張莉溝通,等待她來辦理退休手續。
“去年2月份我們確實給張莉打了電話,通知她合同到期了。我們給了她一個合同到期的方案,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如果不續簽,我們支付補償金,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她當時不同意這個方案,要求在學院退休。我們跟相關的部門、律師都溝通過,學院在開黨委會研究后,同意了她的要求。我們在去年6月給了張莉一份書面的文件,同意給她辦理退休并依法享受養老待遇,她也在文件上簽字了。”該學院人事處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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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上游新聞、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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