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爆大瓜!國家2級演員、道德模范竟因公款旅游被撤職,在文藝圈掀起巨浪。這人演藝成績突出,帶著舞劇走向世界,光鮮背后卻如此不堪。究竟咋回事?快來一探究竟!
程紅出生于1971年3月,陜西西安人,二級演員。在蘭州演藝集團那可是相當有地位,不僅是蘭州大劇院副總經理,還是蘭州市戲劇舞蹈家協會主席。
2020年,她還榮獲了第六屆蘭州市道德模范稱號。參與推動舞劇《大夢敦煌》,在中國58個城市以及多個國家累計演出1500余場 ,戰功赫赫。
2025年4月11日,蘭州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披露蘭州大劇院原院長助理程紅因存在違規公款旅游等問題已被撤職,把她的“另一面”暴露在大眾面前。
原來在參加蘭州大劇院歐洲巡回演出期間,她擅自改變行程,跑去法國巴黎、比利時布魯塞爾、荷蘭鹿特丹等地游玩,而且這些行程的食宿行費用,竟然全讓單位買單。
公款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是用來推動公共事業的,她這樣的行為,無疑是對公眾信任的辜負。通報里還指出,程紅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違紀資金已全部追回。
這一事件曝光后,網友們炸了鍋。有網友憤怒地說:“拿著公款去旅游,這和貪污有什么區別?必須嚴懲。”還有網友質疑:“道德模范的評選是不是該更嚴格些?這樣的人怎么能當選?”
此前曾任蘭州大劇院院長的甘肅省政府原參事蘇孝林,他在2023年11月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從院長到院長助理,接連出現違紀違法問題,讓人不禁懷疑,這藝術殿堂里到底還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腐敗交易。
程紅事件,給整個文藝界乃至公職系統都敲響了警鐘。無論身處何崗位、有多大成就,都不能心存僥幸,觸碰紀律底線。相關部門也得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管,完善財務制度。藝術的純凈不容玷污,公共利益的底線不容踐踏。希望大家都能從這起事件中吸取教訓,守護好我們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廉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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