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9 年 10 月,一則令人痛心的消息闖入大眾視野:河南登封一所武校中,一名年僅 7 歲的男童程某博不幸身亡。
這本是一個孩子在父母呵護下快樂成長、天真爛漫的年紀,可程某博的生命卻戛然而止,而這背后的真相與處理結果,引發了一場持續多年的風波,至今仍令人唏噓不已。
送子習武,寄托厚望
故事要從 2017 年 8 月說起,江西南昌的程某全懷著對孩子未來的美好期許,將 5 歲半的小兒子程某博和 14 歲的大兒子程某杰送到了登封習武。他所選擇的師傅,是自稱來自少林寺的釋延洹,也就是后來被卷入這起悲劇事件核心的桑某明。
桑某明雖曾在少林寺學武,但實際上并未正式出家,在少林寺也并無職務。值得一提的是,早在 2012 年,少林寺官網就曾發布聲明,明確指出少林寺從未開設任何教育性機構,任何以 “少林寺”“少林武僧團”“少林和尚”“少林武僧” 命名的武術學?;蚱渌麑W校,皆與少林寺毫無隸屬關系。
然而,當時滿懷期待的程某全或許并未留意到這一細節,滿心想著讓孩子能在武術的熏陶下,成長為文武雙全之人。
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年幼的程某博便在登封開啟了他的習武生涯。對于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而言,練武的日子無疑是充滿挑戰的,每天都要面對高強度的訓練。但程某博小小的身軀里似乎蘊含著大大的能量,一直堅持著。
然而,誰也沒有料到,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徹底改變了這個家庭的命運。
意外突至,生命垂危
2019 年 10 月 8 日,這個平常又不平常的日子,程某博如往常一樣在被告桑某明的訓練場進行訓練。當天 16 時 40 分左右,意外毫無征兆地發生了。程某博在完成具有危險性的 “騰空正蹬” 動作后,向前走了兩步,便突然倒地。
這一幕讓在場的人都驚呆了,桑某明急忙嘗試喚醒他的意識,可程某博卻毫無反應,依舊昏迷不醒。見狀,桑某明來不及多想,迅速駕駛自己的車輛,將程某博送往醫院。
由于程某博的病情危重,當日他就被轉至登封市人民醫院進行救治。然而,當地醫院的醫療條件有限,無法有效控制他的病情。10 月 13 日,程某博又被緊急轉至河南省人民醫院。
在接下來的日子里,醫生們竭盡全力進行搶救,程某全夫婦也日夜守在醫院,滿心期待著奇跡的發生??擅\卻如此殘酷,多方搶救均宣告無效,2019 年 11 月 4 日,程某博還是不幸離開了人世。
這個消息猶如一道晴天霹靂,瞬間擊垮了程某全夫婦,他們怎么也想不到,當初送孩子來習武,竟會換來這樣一個慘痛的結局。
初步調查,處罰引爭議
程某博的離世,讓整個事件變得愈發撲朔迷離。孩子究竟為何會突然倒地身亡?這成了程某全夫婦心中最大的疑問,也是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登封市公安局迅速介入調查,經過一番走訪和詢問,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警方認定,桑某明在帶學生練武時,因程某博不想練武,便將其叫到隔壁更衣室,用戒尺打了程某博的手部,并以此為由,對桑某明處以行政拘留 14 天、罰款 500 元的處罰。
然而,這一處罰決定并沒有讓程某全夫婦感到滿意,反而引發了他們深深的質疑。根據醫院的診斷,程某博的傷情為 “閉合性顱腦損傷重型”“多發性大腦挫裂傷”,主要受傷部位在頭部。
程某全夫婦認為,孩子頭部受傷如此嚴重,絕非簡單的用戒尺打手所能造成,他們懷疑孩子是遭到了毆打。
于是,他們毅然決定將登封市公安局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安局撤銷行政處罰,并堅持對桑某明進行刑事控告,他們希望能還原事情的真相,給孩子一個交代。
法院介入,行政判決逆轉
程某全夫婦的訴求得到了法院的重視。2020 年 3 月 16 日,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法院經過詳細審理查明,2019 年 10 月 8 日 14 時 30 分許,桑某明帶領程某博等五名學生在登封市嵩山村天辰俱樂部內練武。
16 時許,因程某博哭泣不想練習,桑某明將其帶至更衣室,使用戒尺對程某博進行擊打后,又帶他回到習武場地繼續練習。在后續的練習過程中,程某博在做雙腳跳起身體向后平躺動作時,突然暈倒在地,隨后被桑某明送往醫院。
法院認為,登封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存在諸多問題。警方認定的事實僅僅基于桑某明個人陳述,并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
而且,從程某博的傷情來看,主要傷情在頭部,而警方僅以桑某明打程某博手部這一未經充分證實的事實,就認定其故意傷害且無傷害后果,顯屬不當。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程某博家屬的訴請,撤銷了此前警方對涉案教練桑某明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這一判決結果,無疑給了程某全夫婦一絲希望,他們堅信法律會還孩子一個公道。
刑事立案,案件持續推進
隨著一審行政判決的下達,登封市公安局也重新審視這起案件。2020 年 6 月 8 日,登封市公安局決定對程某博死亡一事進行立案,并對桑某明采取了強制措施。
這意味著案件從最初的行政處罰階段,正式進入了刑事調查程序。社會大眾也開始密切關注案件的進展,期待真相能早日大白。
2021 年 9 月 17 日,“7 歲男童在登封一家武校身亡” 一案在河南新密市人民法院開庭。在法庭上,更多案件細節被披露出來。
一審法院認定,桑某明的武術資格等級證書長期未年審且無辦學資質,卻以武術教練的身份租用位于登封市少室路的訓練場,違規招收學生進行武術訓練。
2019 年 10 月 8 日 14 時 30 分,桑某明對程某博等 5 名未成年人進行訓練。15 時許,見程某博哭泣,桑某明手持竹制戒尺將其單獨帶到更衣室進行懲戒后返回,并要求程某博繼續訓練。
16 時 40 分許,程某博在完成具有危險性的 “騰空正蹬” 動作后倒地。桑某明讓學員高某教、齊某立把程某博扶起來,二人未能扶起。桑某明上前抱起程某博跳了幾下,見其仍然昏迷,遂駕車送醫,最終程某博死亡。
經鑒定,其系頭部受到外力作用引起硬膜下血腫而死亡,摔傷頭部可以形成。
2022 年 1 月,該案一審宣判。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桑某明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6 年。
然而,宣判后,程某博的近親屬和訴訟代理人認為,原判定性錯誤,應該以故意傷害罪追究桑某明的刑事責任。而桑某明也提出上訴,他認為原判量刑過重,應該在 3 到 5 年有期徒刑內量刑。
2022 年 4 月,河南鄭州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鄭州中院認為,桑某明雖有一定武術專長,但其并無辦學資質,其招徒訓練已屬違法。
在訓練中強令未成年被害人程某博做危險的訓練動作,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未盡到注意義務,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縱觀桑某明對程某博的超綱訓練、迅捷求救過程,可見其雖出于培養學員動機,但簡單粗暴、拔苗助長式的錯誤管理教育方式致兒童死亡,其本人亦因此獲罪。
原判根據桑某明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 6 年,量刑并無不當。最終,鄭州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民事賠償,艱難的后續之路
在刑事判決塵埃落定后,程某博的家屬并未停止尋求正義的腳步。2023 年 5 月,他們就民事賠償部分向東湖區法院提起訴訟。
東湖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桑某明因教學危險動作造成被害人程某博死亡,應當對因該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進行賠償,但原告主張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在判賠范圍。
最終判定被告桑某明賠償原告程某博父母醫療費、交通食宿費、喪葬費、遺體保存費、鑒定費合計人民幣 244145.82 元。
對于程某博的父母來說,這筆賠償款或許無法彌補他們失去孩子的巨大傷痛,但這是他們為孩子爭取到的最后一點權益。
在整個事件過程中,他們承受了太多的痛苦與壓力。程某博的父親曾無奈地表示,本來想著讓孩子能文武雙全,可沒想到會出這樣的事。事情發生后,他和妻子根本無心干活,原本經營的小生意也被迫擱置。
孩子的離世,讓這個家支離破碎,孩子的房間和東西他們都原封不動地保留著,妻子更是難以接受這個殘酷的現實。
案件背后,值得深思的問題
這起 7 歲男童武校身亡案,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是整個社會需要深刻反思的案例。從這起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諸多問題的存在。首先,各類培訓機構的資質審查問題亟待加強。
桑某明在無辦學資質、武術資格等級證書長期未年審的情況下,竟能長期違規招收學生進行武術訓練,這反映出相關部門在監管方面存在嚴重漏洞。
家長們在為孩子選擇培訓機構時,往往缺乏對機構資質的深入了解,僅僅憑借一些表面信息就做出決定,這也為類似悲劇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其次,教育方式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需要引起重視。在訓練過程中,桑某明采用的簡單粗暴、拔苗助長式的教育方式,最終導致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無論是學校教育還是課外培訓,都應該遵循科學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身心發展規律,杜絕任何形式的體罰和過度訓練。
再者,在面對此類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流程是否足夠嚴謹、透明,也值得我們去審視。從最初警方簡單的行政處罰,到后來在法院介入下案件調查的逐步深入,這中間暴露出了一些問題。
如何確保在第一時間還原事件真相,如何讓家屬和社會大眾信服調查結果,都是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這起案件已然畫上了句號,但它所帶來的傷痛與教訓,卻不應被人們遺忘。希望通過這樣的案例,能讓更多的家長、教育機構以及相關管理部門警醒,共同努力,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健康、科學的成長環境,讓類似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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