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沿海某市市區一間狹小的出租屋內,剛滿兩個月的男嬰蔣衛停止了呼吸。兇手不是別人,正是他的親生母親裘燕。該起案件聞者無不震驚,令人痛心之余,又讓人難以置信。
裘燕和丈夫蔣某均來自內地某縣,為了生計,他們帶著年幼的女兒來到沿海某市打工。一家三口蝸居在市區場教新路的一間出租屋內。2021年1月,兒子蔣衛出生,兒女雙全,這本該是家庭的喜悅。然而,兩個月后卻發生不可思議的悲劇,給家庭造成永遠難以磨滅的傷痛。
蔣衛出生后因不明原因,哭鬧特別頻繁,體質不好,感冒時斷時續。作為母親的裘燕日夜照料,身心疲憊,睡眠嚴重不足,情緒逐漸變得煩躁不安。丈夫蔣某回憶:“她之前脾氣不差,但生完二孩后,漸漸變得易怒暴躁。”從老家趕來幫助照料孫子的婆婆也察覺到裘燕該變化,但當時無人意識到這背后潛藏的危險。
3月29日下午,蔣衛的哭聲再次劃破出租屋的寂靜。裘燕試圖安撫,但孩子的哭聲愈發刺耳。那一刻,她感到絕望無助,失去理智的她抓起床上的枕頭,捂住兒子的面部,希望能止住哭聲。約一兩分鐘后,哭聲戛然而止。裘燕查看兒子狀況時,發現已經沒了呼吸。頓時呆坐在床上,不知所措。
片刻之后,裘燕顫抖著拿起手機,撥通了外出的婆婆號碼,但無人接聽。她又打給丈夫,謊稱“孩子不知為何突然沒氣了”。丈夫趕到后,發現兒子已渾身冰涼。送醫搶救無果后,裘燕在派出所承認了自己捂死兒子的罪行。
裘燕被公安部門以故意殺人罪立案偵查。此案裘燕的行為爭議焦點在于故意殺人還是過失致人死亡。
案件庭審中,公訴人指控裘燕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辯護律師則認為,裘燕沒有故意殺死自己兒子的動機及內心故意,應屬一時情緒失控,失手釀成悲劇,應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退一步講,即使構成故意殺人,也應是間接故意,而不屬直接故意。
法院經審理后的判決給出了答案:直接故意殺人成立,裘燕作為成年人,明知捂壓面部會導致窒息死亡,仍持續實施該行為,符合直接故意犯罪的構成要件。
針對律師提出的精神病問題,鑒定結論顯示:產后雖然產生一定精神抑郁癥狀,但案發時意識清醒,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不過,法院采納了辯護律師從輕量刑的意見,認可了家庭內部犯罪和認罪態度好、悔罪表現明顯的情節,且因無犯罪前科,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1年,而非故意殺人罪的最高刑罰死刑或無期徒刑。
盡管丈夫蔣某難以承受失子錐心之痛,但面對妻子十一年的刑期,他選擇了寬容和大度,決定繼續委托律師為其上訴。他不想再失去妻子,畢竟她還是自己女兒的母親,年幼的女兒也不能長時間失去母愛。
二審中,家人為裘燕出具了諒解書,請求法院從輕判罰。二審法院綜合考慮了本案的性質、家人的態度及社會危害性限于家庭內部等因素,雖然定性沒有變化,但將刑期改判為三年。
法律視角:故意殺人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如何界定?
根據《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分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積極追求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本案中,裘燕持續捂壓嬰兒面部,法院認定屬于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例如,若暴力毆打他人不慎傷及致命部位導致死亡,則可能構成間接故意。
《刑法》第233條對過失致人死亡罪做出規定,過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與過于自信的過失。前者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其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但由于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一般的毆打或虐待導致死亡結果,則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本案法院一、二審判決均定性為故意殺人,彰顯了維護生命權至上的法制理念及嚴厲懲處惡性犯罪的裁判思維,但亦暴露司法裁判在評價復雜心理狀態時的局限性,即如何準確把握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內心心理狀態。本案裘燕當時是否真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意志,抑或是情緒崩潰瞬間的疏忽反應?或許行為人真實的心理狀態會比法院基于在案證據的認定遠為復雜。
類似裘燕的案件并非個例,據搜索,全球范圍內類似的案例時有發生。有關資料顯示,約10%的產婦會經歷產后抑郁,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絕大多數產后抑郁的婦女在家庭的關懷和洶涌的母愛下,抑郁狀態會慢慢不經意消失,不致發展到發生危害性。
不過,該類事件給人們敲響警鐘,家庭的支持、關愛至關重要,丈夫、親屬應主動關注產婦心理狀態和變化,分擔產婦育兒尤其是月子期照料嬰兒的精神和身體壓力。
該類案件猶如一面鏡子,映照出法律對生命權的絕對捍衛,也折射出人性在壓力下的脆弱。它提醒人們,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保持對生命及人權的極度尊重,社會的進步需要體現在對弱勢群體的關懷以及對他人生命、財產的堅定維護上。唯有如此,社會才能更加和諧,悲劇性的事件才能更少的發生。
(本文源自筆者辦理的真實案件,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人名均為化名,日期亦與實際案件發生時間有出入。圖片均為網圖,與案件無關,若有侵權,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