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萬元是擅自解除藝人協議的違約金,48萬元是6次私自參加活動的違約金,總計56萬元!”--星工場公司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
一直以來都是大部分家長對子女的期待,
尤其是現在,家長個個都鉚足了勁,
生怕自己的孩子落后別人一分一毫,
在孩子上小學時就報了各式各樣的輔導班、補習班,
但孩子在滿足家長的期望之后,是否就“萬事大吉”了呢?
今天為大家分享的故事是:“星媽”的“56萬”賠償風波(童星:施依辰,星媽:李武)
“童星”
在施依辰4歲的時候,便走進了大眾的視線,
在大大小小的舞臺上,我們都能看到那個漂亮、可愛的小姑娘,
別看施依辰年紀小,
當起小歌手、小嘉賓、小演員,個個都是有模有樣的,
喜歡追劇的朋友應該在熱播的電視劇中,
注意過這個集美貌與才華于一身的女孩。
我們特別好奇,是怎樣的媽媽能培養出這樣優秀的女兒,
施依辰的媽媽叫李武,
但是私底下大家都是半羨慕半佩服地喊李武“星媽”,
在眾人的夸獎追捧下,李武并未表現出太多的高興,
反而是勉強地笑了笑,
因為在李武的心里埋藏著一個纏繞她許久的“麻煩事”!
那是一場“萬眾矚目”的國際時裝秀,
女兒獲得這樣的好機會,李武本是高興激動的,
但走秀結束后,李武卻被經紀公司索賠“56萬”!
這件事的人際關系些許復雜,
我們不妨從頭講起,從中了解施依辰與她的童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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