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必抓
察右前旗公安抓獲6名涉毒違法犯罪人員
為精準有力打擊涉毒違法犯罪行為
察右前旗公安局高度重視
涉毒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全警常態化收集摸排涉毒違法犯罪線索
近日,察右前旗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獲悉一條販毒人員線索,通過大量走訪摸排與蹲守,逐步掌握了販毒人員王某的活動區域,最終民警在集寧區內成功抓獲販賣毒品小辣椒(甲卡硒酮)人員王某。
后民警根據前期發現的線索不斷走訪摸排、擴大線索成果,精準定位研判,順藤摸瓜,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的統籌下,在察右后旗、涼城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的配合下,歷經5個晝夜在集寧區、涼城縣內又將販毒人員張某、杜某某、郭某某以及吸毒人員鄭某等2人當場抓獲。當場繳獲各類毒品,共計10克。民警對王某現場尿液檢測結果呈陽性,經審訊,王某、張某、杜某某、郭某某對自己販賣毒品的事實供認不諱。
毒品一日不絕,禁毒一日不止
一朝沾毒,一生戒毒
珍愛生命,拒絕毒品
一旦發現身邊有吸販毒線索
請勇于舉報揭發
共同創建平安無毒的社會環境
什么是甲卡西酮?
甲卡西酮,是一種苯丙胺類似物,一般為粉末狀態或與水混合液體,它是以合成卡西酮類物質為主要成分的毒品。
吸食飲用后有提神作用,與苯丙胺類效果類似,研究表明,該物質能導致急性健康問題和毒品依賴,過量易造成不可逆的永久腦部損傷甚至死亡。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來源 : 平安察右前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