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深圳家長在網絡留言板上留言,建議取消家長在校門口站崗執勤的義務。對此,深圳多區教育部門作出回應,強調該制度遵循自愿原則,旨在保障學生交通安全。
寶安區一位家長提出,現代家長面臨多重壓力:既要應對職場挑戰,又要承擔家庭責任,包括輔導功課、照顧老人等。雙職工家庭尤其難以抽出時間參與站崗執勤。該家長建議:
1. 增加專業交通管理人員在上下學時段的值守;
2. 完善學校周邊交通設施,如設置智能信號燈、清晰標識等。
龍華區一家長則建議,可將義務站崗改為有償服務,由家長自愿選擇參與方式。他指出,許多參與站崗的家長是老年人,實際效果有限。如果將有償的費用進行分攤,既不用耽誤家長的上班時間,也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官方回應:
自愿參與,持續優化
寶安區教育局回應稱:
家校警義工隊是2017年由市交警支隊、交通局和教育局聯合發文組建,要求中小學必須建立,有條件的幼兒園參照建立?,F在我區所有的學校和大部分幼兒園已建立,每天有一大批學生家長參與護航活動,有力保障學生上下學安全。
此前,我局已組織表彰了一批優秀家長義工。根據上級通知要求,此項工作由家長自愿參與,不得強制。今后在工作中,我們將繼續督促各轄區各學校幼兒園,嚴格落實上級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
后續回應中,寶安區教育局表示已督促學校嚴格落實上級文件要求。此項工作由家長自愿參與,不得強制。
龍華區教育局回應表示:
經核實,學校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的家校警執勤重要舉措,現就您關心的問題說明:
當前優化措施學校將啟動以下改進:
1.自愿執勤制:家長自愿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執勤(如雙職工、孕婦、殘疾等),可告知班級家委主任,不安排站崗。
2.數字化管理:本月將在志愿深圳小程序上開設我們學校的志愿者服務工時業務,支持自主預約時段、掃碼簽到、服務時長存檔。
此外,龍華區教育局還答復了關于法律與經費的說明:
1.根據《志愿服務條例》第六、二十一和三十七條等說明,開展志愿服務,是旨在開展志愿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但可為需要者開具志愿者工時證明。
2.學校年度安全專項經費已采購義工馬甲、反光背心、交通指揮棒等裝備,保障執勤安全。
杭州家長:
護學崗是否為自愿參加
全國各地中小學、幼兒園設有家長“護學崗”,維護孩子們上下學安全與秩序。多年以來,支持與反對聲音一直不斷。不僅在深圳,浙江也有不少家長在網上反映護學崗問題。
“浙江民呼我為統一平臺”上,就有杭州家長提問護學崗是否為自愿參加。教育局回復意見提到:
根據公安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第二章第七條規定,在學校上、放學時段,組織教師和家長志愿者在學校及校門口開展護校工作。學校的護校崗主要是在學生放學時段,協助學校,配合保安維持校門口正常的放學秩序和安全。
“護校安園”強化以公安民警為主導,協輔警、學校護學力量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參與的常態化“護學崗”建設,“護學崗”由家委會或是班主任在家長群里發起倡議,由家長自主選擇值崗時間,按照自愿參與的原則。若家長確因工作等原因無法按時參與的,可與其他家長調換參與時間或由家委會另外安排家長參與。
對于家長“護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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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方日報、升學寶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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