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具有大陸配偶身份的國民黨籍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在卸任議員之后,被臺內政部門溯及既往,以所謂“違反《國籍法》未提交放棄原籍證明”解除議員資格。史雪燕不滿提出行政訴愿,遭駁回。4月11日,她再提行政訴訟,并要求內政部門負責人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求償一百萬元(新臺幣)。
史雪燕表示已在臺生活了20到30年,現在卻被要求“國籍”的問題,不知道是依據哪一條法規。她主張依照島內憲制性規定和《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大陸和臺灣地區都是一個國家,直指臺內政部門錯誤引用法律。
其實,最早關注此事的不是臺內政部門,而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珊珊。去年,對于具有陸配身份的民眾黨不分區提名人有望遞補“立委”引起爭論,當時黃珊珊以史雪燕為例捍衛大陸配偶李貞秀的參政權。但為了阻止李未來進入臺立法機構,臺內政部門又轉而鎖定史雪燕,聲稱,直到史雪燕卸任前,南投縣議會并未陳報史是否喪失“原國籍”證明通知,因此要求將史雪燕解職,讓已經卸任兩年的她遭“秋后算賬”。
其實,島內法律并沒有將大陸地區人民當成“外國人”,所以才有《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另行處理大陸地區人民設籍臺灣的程式、規定。史雪燕已經卸任,除非她當初就任即屬違法,才會有溯及既往。她有臺灣身份證,合法取得,也從沒被褫奪公權,合法參選合法就任,現在又說不合法,那當初臺內政部門難道瞎了?
民進黨用《國籍法》解除史雪燕的議員資格,當然是要藉大陸配偶參政議題,挑戰一中原則,妄圖重新定位兩岸關系。所以真正要捍衛大陸配偶的參政權,更要以捍衛島內憲制性規定“一國兩區”的法律定位為前提,才是對民進黨當局歧視陸配、謀“獨”挑釁行為的有力回擊。然而,這又是把大陸配偶列入不分區名單的民眾黨,始終不愿面對的。
過去,對于綠營圍攻大陸配偶提名人,包括前任黨主席柯文哲在內一直強調,大陸配偶群體在臺灣數量可觀,他們也是臺灣人的父母親,也應有享有參政權,批評賴清德不應該在內部找敵人,甚至這次史雪燕提告當天,民眾黨在柯文哲個人頻道還上傳了他在2024選前聲援黨內大陸配偶的講話,當時柯文哲提了很多感性訴求,希望臺灣社會對大陸配偶公平對待。
然而,這些訴求并不能夠解決陸配參政面臨的困境,民進黨用《國籍法》要求他們提供根本不存在的 “放棄國籍”證明,此問題的焦點是如何在法律上定位兩岸關系,而是否認同“一個中國”是大陸配偶參政權的上位問題,再講直白一點,這也是“統獨”立場的測試。
從黃國昌到黃珊珊,民眾黨內從來不乏專業的法律人士,對于兩岸相互隸屬都是一個中國的法律定位;對于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第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據此規定,臺當局無權任意剝奪陸配的(中國)國籍;而他們取得臺灣身份證,也不存在國籍變更,以上淺顯道理,這些法律精英們豈會不懂?
當他們無意捍衛島內憲制性規定的兩岸法律定位,在兩岸關系的主場戰放棄挑戰民進黨,黃珊珊舉出史雪燕的例子,除了讓已經卸任的當事人被臺當局重新鎖定,也不會讓未來李貞秀遞補“立委”之路更加平順。而民進黨當局肆意玩弄法律,隨意剝奪38萬陸配參政權的局面,更難以得到根本性的扭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