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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河北網站發布了滄州市運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4月1日作出的“滄運市監處罰﹝2025﹞05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5年3月7日,滄州市運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滄州市運河區成功幼兒園采購“樹江”牌的小磨芝麻香油(生產日期:2024年12月10日,凈含量:428ml,保質期:18個月,產地:河北滄州),滄州市運河區成功幼兒園未能提供該批次產品的檢驗合格文件,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滄運市監當罰[2025]3006號)、《責令改正通知書》(滄運市監責改[2025]3006號),當場給予滄州市運河區成功幼兒園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2025年3月14日前改正違法行為。2025年3月17日,滄州市運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滄州市運河區成功幼兒園的經營場所進行復檢,發現滄州市運河區成功幼兒園仍未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
滄州市運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相關規定,對滄州市運河區成功幼兒園處以罰款5000元。
來源:信用河北
編輯|資小訊、范秋艷、張雨同
校版|張博文
審核|鄭津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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