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大風天氣,居然還有人“頂風”動火電焊,真是拿安全當兒戲。
4月12日,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到線索后,第一時間聯合公安、應急等部門派出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核查。執法人員發現,電焊操作員于某和指使人高某某心存僥幸、違規動火施工。目前,兩人均已被公安機關采取拘留措施。
受冷渦加強東移南下影響,11日下午至13日北京市出現一次極端大風、強降溫天氣過程。市氣象臺于10日上午已發布大風橙色預警信號,期間嚴禁一切室外用火行為,停止一切室外施工作業。《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也規定,五級(含五級)以上風力時,應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動火作業。
然而,4月12日上午10時許,朝陽區弘燕南一路一處室外施工現場,于某在大風天氣下室外違規施工動火作業,且未采取可靠的擋風措施。執法人員接到線索后立即到現場進行核查,及時制止了違規動火作業行為,并將電焊操作員于某和指使人高某某帶回公安派出所進一步詢問調查。
據電焊操作員于某供述:“我是負責空調安裝焊接的工人,高某某是我工頭,高某某檢查時發現室外有一處空調管道還沒有焊接完成,就安排我拿著電焊機去焊接一下,我也看到報道說今天有極端大風,但工頭讓我去我就去了,現在也知道錯了,不應該聽他的。”
“前兩天,項目的負責人還專門給我們開會說過,今天禁止在室外明火施工,因為還有一段管道沒有焊接好,我想著趕緊焊接完就完事了,就指使于某去焊接,也是疏忽大意了,我現在也覺得后怕,保證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了!”。高某某也后悔地說道。
執法人員對高某某和于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告知其大風天氣違規動火作業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市氣象臺已經發布大風橙色預警信號,大風天氣違規施工動火作業,明火很容易失控,一旦發生火災蔓延,后果將不堪設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給予指使人高某某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給予電焊操作人于某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來源:BRTV新聞(記者 楊潔)
編輯:韓育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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