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
為生活帶來便捷
但是如果私自改裝、
不按照規定充電、進樓入戶
都是極其危險的??
有些人為了圖省事
直接將電動自行車停在樓梯間
“飛線”充電
或者直接將電瓶拆下帶回家充電
別小看這舉動
一旦發生火災
2分鐘,溫度便可達到180-220℃
3分鐘,火溫高達上千度!
一臺電動自行車燃燒產生的毒氣
30秒就可快速傳播
100秒之內,足以使人窒息而亡!
不但極易釀成大禍
而且將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例
案例一
2023年6月3日,廣東汕頭一小區停車場突發火情,消防部門現場疏散樓上住戶多名。事故中有3名群眾受傷送院治療,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為電動自行車故障引發火災。
案例二
2022年12月8日,天津一小區樓道內,電動自行車正在充電,突然發生爆燃并且在短短五分鐘內,連爆18次!現場濃煙彌漫。
案例三
2022年6月,湖南長沙一男子為圖一時方便,將違規改裝的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帶入自家住房內,用充電器為其充電。然而,當他還在睡夢中時,正在充電的鋰電池發生故障起火,并引燃周邊家具等諸多可燃物,引發了火災。火災撲救過程中,電池還多次發生閃爆。
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向違法行為人黃某剛送去《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不規范使用電動自行車
除了會引發火災事故
同時也是違法行為!
法條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溫馨提醒
為了您和家人
請務必杜絕飛線充電、
長時間充電等危險行為
做到電動車不進樓 不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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