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先秦人而言,禮不僅僅是治國安邦的制度設計,或玄思妙想的哲理,更主要是共享的知識、共同的底線,是日常生活的方式。
原文 :《醉與不醉》
作者 |李志剛(湖北師范大學)
圖片 |網絡
先秦時期接待賓客有饗、食、燕三種禮。其中,饗禮主敬,在廟中舉行,有酒但不飲用,有肉也不食用。燕禮則主歡,在寢中舉行,雙方以飲酒為主,以醉為度,表達主賓歡樂之意。食禮則低于饗禮,以飯食為主,酒漿僅用于飯后酳口。“饗”古文獻常作“享”,“燕”又通作“宴”,燕饗禮也常寫作“宴饗禮”或“燕享禮”。燕饗禮作為先秦時期的重要禮儀活動,也能映射出其時政治、宗教、文化的某些實況。
以神為賓與以人為賓
“饗”在古文字中,與公卿之“卿”、鄉黨之“鄉”字形相同。羅振玉認為,其義“象饗食時賓主相向之狀”。所謂“賓主相向”,包括神與人,即主人在行禮的時候,存在著以神為賓與以人為賓兩種情況。
以神為賓就是祭饗。天神、地祇、人鬼等萬物之神,皆是祭饗的對象。萬物之神,皆有功于人,當求索其神靈降臨而祭饗之,以報其功德。自殷商已降,饗祖先神是祭饗禮儀中最為突出部分。《禮記·禮器》云:“郊血,大饗腥。”鄭注:“郊,祭天也。大饗,祫祭先王也。”《禮記·樂記》云:“大饗之禮,尚玄酒而俎腥魚。大羮不和有遺味者矣。”鄭注:“大饗,祫祭先王,以腥魚為俎實,不臑熟之。大羮,肉湆不調以鹽菜。遺,猶余也。”祫祭是把各廟祖先神主聚到太廟集中祭祀。大饗用腥、魚為俎食,此即所謂薦牲之禮。因尊卑差異,古人祭祖所用禮儀亦不同,天子、諸侯有薦牲禮,大夫、士沒有。天子、諸侯級別方有資格享受生肉和生血。
但問題是,祭饗時人面對無形無影的神靈時,很難直接行禮,怎么能夠相向行禮呢?古人的辦法是,化“虛無”為“實在”,立尸以象神,通過與尸相互酬酢,實現祭祀神靈的目的。尸就是主人的賓客。《儀禮·少牢饋食禮》和《特牲饋食禮》有非常詳細的描述。清代學者孫詒讓說:“祭祀主于事尸,大饗主于事賓,故以賓如尸禮。”祭祀之時立尸以獻祭與觥籌交錯相飲酒,異曲同工。只不過一是人神之間,一是人人之間。但人神相對,猶如賓主相向。
祭饗是通過招待神靈之尸,與之宴飲而實現的。“賓饗”則是以人為招待對象,以人為賓之禮。賓饗的完整儀式現在已不可確知,僅從《周禮》《儀禮》《左傳》等資料中略知一二。如《儀禮·士昏禮》中有饗新婦與送者,《聘禮》有饗使者,能零星知道賓饗的部分儀節。《左傳·昭公元年》記載,晉國趙武、魯國叔孫豹及曹國大夫一起出使鄭國,鄭簡公設饗禮招待他們,并以趙武為正賓。在討論饗時獻酒的次數時,趙武與鄭國大夫子皮間出現了分歧,趙武欲用一獻之禮(主人獻賓、賓酢主人,主人酬賓為一獻),子皮欲用五獻。可見春秋時代,饗禮在施行過程中已出現了分歧。
祭饗與賓饗均是饗禮。只不過,“賓主”不僅包括人,還包括神靈在其內。古人饗人與祭祀,均帶有一定的神圣性。祭饗以神為賓,賓饗則以人為賓。
尊君與尊賓
在燕饗禮中,賓主觥籌交錯之際,也能看出尊君與尊賓兩種禮儀。
《禮記·郊特牲》記載:“大夫而饗君,非禮也。大夫強而君殺之義也,由三桓始也。天子無客禮,莫敢為主焉。君適其臣,升自阼階。不敢有其室也。”此段經文講,天子、諸侯在其權力范圍內,均無為客之禮。若君(包括天子)到臣之家,升降由阼階,自立為主。臣須放棄主人之位,而就賓位。即天子任何時候都不能以賓客的身份,參與燕饗禮及其他任何禮儀活動。天子無客禮,也就是沒有人能夠與天子在堂上東西相向,分庭抗禮。這是典型的尊君意識。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有《耆夜》篇,記載有武王參加的飲酒禮中,以周公旦為主,即獻主。整個行禮場合中,周公為獻主,畢公為客,召公為介,武王為真正主人,基本上也構成了與《燕禮》類似的賓主結構。可見這種行禮模式源遠流長。
《禮記·鄉飲酒義》說:“賓者,接人以義者也。”《禮記·仲尼燕居》云:“食饗之禮,所以仁賓客也。”主客關系相對君臣關系而言,尊卑色彩較輕。賓主關系相對君臣關系較為平等,故而古人常借燕饗賓客,以表達自己尊賢之意。西周金文中就常見“饗賓”類記載。
另外,到春秋戰國大爭之世,與賢能之人執賓主禮而非君臣之禮,成了君王尊賢尚能、重視人才的姿態。《孟子·萬章下》中孟子說,“舜尚見帝,帝館甥于貳室,亦饗舜,迭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天子與匹夫在饗禮中迭為賓主,是儒者的愿望與理想。燕昭王求賢于郭隗。郭隗云:“帝者與師處,王者與友處,霸者與臣處,亡國者與役處。”待賢如師會建立帝業;待賢如友建立王業;待賢如臣僅能建立霸業;若僅是為了役使賢才,則會亡國。
大概而言,“尊賓”有兩種含義。一是在位者的尊賓重道,二是在下者暫時性突破嚴格的等級制度,以賓自處,與高位者分庭抗禮,酬酢勸酒,展示出較獨立的身份意識。宗周禮樂制度中,蘊含的這種“尊賓”意識,或許反映了其時社會權力結構,并沒有后世想象的那么森嚴與不可逾越。顧炎武談到“春秋時猶宴會賦詩,而七國則不聞矣”,燕饗禮的衰落與新一輪的尊君意識的勃興,是同時發生的。戰國后至秦漢時,燕饗禮走向衰微,思想觀念在時代的激蕩博弈下,“尊賓”逐漸不被一般人重視。“尊君”卻借助皇權,不斷強化。
醉不忘禮與不醉無歸
饗禮主敬,有酒而不飲;燕禮主歡,故需要飲酒,但也需要在“醉不忘禮”與“不醉無歸”兩個看似矛盾的原則下保持平衡。
所謂“醉不忘禮”,就是行燕禮時,即使喝醉,也不能忘記行禮的本分,亂了規矩。所以,燕禮喝酒也有一套規矩,《儀禮·燕禮》記載詳備。其節目大體分為燕前準備、初燕禮成、再燕禮成、三燕禮成、用樂禮成、四燕禮成、燕禮告備七大儀節,每節又分為若干小節。如此繁文縟節,顯示燕禮也遵循嚴格的禮儀程序。除此之外,也通過禮儀設計,時時提醒行禮之人不能“忘禮”,亂了分寸。
燕禮中“不忘禮”是其本分,“不醉無歸”才顯示出與其他禮儀特異之處。在“四燕禮成”之后,進入無算爵、無算樂環節。“無算”即沒有定數,喝酒的量沒有限制,和誰喝也沒了限制。此時的原則是“惟酒無量不及亂”。彬彬有禮的往來獻酢,變成了打破身份限制、數量限制、時間限制的“狂歡”場面。在這種情況下,若飲酒不醉,反而不為美。
燕禮通過“無算爵”與“無算樂”,造就了一個“狂歡”的禮儀場面,是一種儀式性的“差別消除”。與禮者在飲酒與奏樂中,盡情歡樂,以醉為度,甚至還可以“執燭夜飲”。《燕禮》云“宵,則庶子執燭于阼階上,司宮執燭于西階上,甸人執燭于庭,閽人為大燭為門外”,記載的正是秉燭夜飲的場面。《詩經》對這樣的場面有形象的描述,如《既醉》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君子萬年,介爾景福。既醉以酒,爾殽既將。君子萬年,介爾昭明。”
古人對于酒的情感是復雜與矛盾的,離不開又時刻保持警惕。祭祖祭神離不開酒,爵之尊卑又在酒,賜之輕重還在酒,宴樂也在酒。“醉不忘禮”與“不醉無歸”在燕禮中達到了動態平衡。敬畏過度,則關系疏遠,必以狎愛補救。《楚茨》所載,宗子祭祖后,與同宗之人一起燕飲,借助酒食的和諧融洽氣氛,彌補等級隔離造成的感情缺憾,提醒大家上下合作,勠力同心。兄弟族人歡樂宴飲后,美酒佳肴已盡,心中沒有怨言與憤怒,稽首祝福主人壽考多福。宗子作為一族之長,除了通過祭祖確定其威嚴外,還通過燕饗融洽了宗人之間的關系。或許從這里可以看出“嚴肅活潑”的制度設計初衷。
對先秦人而言,禮不僅僅是治國安邦的制度設計,或玄思妙想的哲理,更主要是共享的知識、共同的底線,是日常生活的方式。燕饗禮作為其中重要的一種,祭祀神靈、燕饗賓客,均不可須臾離開。他們祭祀神靈,追求神圣的儀式;燕樂賓客,在“醉不忘禮”中尊禮,在“不醉無歸”下狂歡。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46期第8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潘 顏
《社會科學報》2025年征訂
點擊下方圖片網上訂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