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于《天津社會科學》2025年第2期;注釋從略
“語境場”:人文語義學視角下石刻景觀與歷史記憶的塑造
閔祥鵬
(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本文系河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團隊支持計劃“黃河生態文明與農耕社會研究”(項目號:2022-CXTD-07)、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海外黃河文獻的搜集整理與數據庫建設研究”(項目號:22&ZD241)的階段性成果。
【摘要】 人文語義學的首要問題是理解語義及其與知識背景、思想譜系、文本書寫、文化語境、歷史場景之間的復雜關系。人文語義學視角下的語境,并非僅僅是上下文語句之間的關系,而是在文化語境、情景語境之外,還關注場景語境,并由此構建其涵蓋多元語境環境的“語境場”。如記錄人類歷史的思想觀念不僅出現在正史文本的記載中,還出現在大量碑刻、石經、造像、墓志、題記、經幢、畫像石等物質形態的資料中。理解此類物質形態上所刻錄的碑文、圖案、符號、形制等,不僅需要文化語境與情景語境,更需要關注石刻所立的地理環境、空間場景,方能理解其碑文、形制等背后蘊含的文化隱喻與敘述的歷史記憶。
【關鍵詞】 歷史情景 人文景觀 歷史記憶 語境場
目 次
一、反思語境:空間環境中物質載體的語境
二、語義隱喻:石刻象征意義及其解讀
三、構建場景:景觀地標與歷史記憶的塑造
結語
人文語義學既是歷史的,也是文化的。人文語義學囊括了諸如問題史、思想史或概念史中對歷時語言變化的研究,不僅關注詞句的字面含義,更重視其意義如何在特定的文化、歷史和社會環境中被構建、傳達和理解,以及于知識背景、思想譜系、文本書寫、文化語境、歷史場景中理解歷史文本,并闡釋中外文化碰撞、社會轉型下語言轉化的多元面向。
自宋元以來,涵蓋石刻研究的金石學成為學術研究的重要內容。近代羅振玉、王國維、陳垣、陳寅恪等諸多學者亦多重視碑文考據,如陳垣1918年就對元代碑刻進行研究,之后學者對石刻的研究更加系統。這些研究大多將重點放在碑文考證與正史記載的相互印證方面,但對石刻所在場景的問題則研究不多。石刻不同于典籍等其他歷史文本,一般歷史文本的解讀并不需要特定場景,但石刻等物質形態的理解,則需要回歸到特定的歷史場景與空間環境中理解其語義。一方面,一般石刻上有碑文或符號,它們或記錄其試圖表達的思想觀念,或記載歷史事件;另一方面,刻石需要立在特殊地點,如立在交通要道,教化民眾宣揚德政;立在名山大川,告知天地神靈,等等。因此,刻石也就成為重要的人文景觀以及歷史記憶的重要載體。理解物質形態的文化,不僅要依據物質形態載體之上的文本、圖像、符號與形制,還要充分考量其所在的空間結構與周邊景觀環境的統一。
一、反思語境:空間環境中物質載體的語境
語境是理解任何文本語義不可或缺的,對于碑刻敘事而言尤為重要。石刻資料作為古代社會信息傳遞與記錄的重要方式,其產生、內容及形式均深深植根于當時的歷史、社會、文化背景之中。分析碑刻敘事,必須首先考察其背后的語境,包括政治環境、宗教信仰、社會習俗以及立碑位置、周邊環境等,這些因素共同構成了碑刻敘事的“語境場”,影響著碑文的內容選擇、表達方式、物質形態、符號意義乃至藝術風格。
石刻是以圖文、紋飾或符號等形式鐫刻于石質載體上的歷史文本,缺乏語境與場景的石刻資料,僅僅從圖文、紋飾或符號中往往難以窺知其真實的語義與人文內涵。所以深刻理解石刻文本敘事的語境與場景,就能更好地發現文本內外“其具有的穩定與確證”。先民自古以來就有刻符于石的傳統,該類物質文化形態遠遠早于紙書、簡牘等。從分布地區而言,有陰山巖畫、洛陽龍門石刻、麥積山石窟、炳靈寺石窟、須彌山石窟、泰山石刻、浚縣大伾山石刻、熹平石經、開成石經等;從技法而言,有圓雕、浮雕、透雕、平雕、線刻等;從類型而言,有漢畫像石、墓志、經幢、摩崖石刻、巖畫、碑銘等;從內容而言,有詔令文告、詩詞歌賦、經文造像、繪畫雕像等。與側重于事實記錄的奏議、史書等文獻形式相比,石刻因其獨特的地標性質而具備了鮮明的符號學意義。就空間分布而言,此類碑文多被立于道陌、名山以及水澤、墓園等處。以官刻碑文為例,官方碑石不僅可以通過碑文內容傳遞政治理念、塑造社會認同,還可通過官方話語或者半官方話語對歷史事件進行權威性敘事,在時間、空間與視覺上構建起具有國家記憶的政治性地標景觀,如《西岳華山廟碑》《祀三公山碑》等。這類碑石既有對歷史的銘記,也是對國家正面形象與現實政治秩序的宣揚與鞏固。
首先,通衢道陌之地的紀念之碑。立碑于通衢要路之旁,使其能為更多的觀者所睹,弘教化之任,成為各種紀念碑立碑地點的首要選擇。正是出于教化民眾、宣揚德政的目的,“建于道陌之頭,顯見之處”。碑石立于通衢大道以便來往行人駐足觀看,達到“通衢共仰” “民望而思”的效果。譬如《白鹿泉神君祠碑》載:“爾乃面大道,臨長亭,襟西晉,欱東溟,半二縣之封疆,束百會之車馬……于是游閑鄉族,仁智名儒,轂擊肩摩,郁撓淫裔,感靈泉之舊哉,忻厥命之惟新,或篤言乎令節,或祈谷乎農辰,吟詠嗟嘆,彈弦鼓無,去者思還,來者忘歸。”碑刻融入當地環境之中,成為人文景觀與民眾記憶的一部分。
其次,名山祭祀之碑。《文心雕龍》載:“碑者,埤也。上古帝皇,紀號封禪,樹石埤岳,故曰碑也。周穆紀跡于弇山之石,亦古碑之意也。”古代社會真正觸及祭祀山脈根本意義的是旱年祈雨,雨我農桑之事。古人多相信名山大川能興云降雨護佑百姓。《博物志》曰:“山澤通氣,以興雷云,氣觸石,膚寸而合,不崇朝以雨。”興云致雨、山澤通氣之處多有溝通神靈、消災弭禍的碑石,人們將其作為國家權力神圣性的直接證據。譬如《無極山碑》《白石神君碑》都立在封龍山下。西岳華山歷來都為官方祭祀的名山,正所謂:“望秩于山川,肆覲東后……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華岳精享昭應碑》就刻錄了旱災肆虐官員登華山祭祀的情景。類似的還有《鐘南山祠堂碑》《太白山祠堂碑》等,這類碑石多被安置于名山,山與碑結合形成獨特的景觀標識,成為山川文化的一部分。
最后,湖泊水澤之處的碑刻。河湖“能蕩滌垢濁焉,能通百川于海焉,能出云雨千里焉”。遭遇旱災時,官方多于河湖之地祭祀禱神以求興云致雨,并在該地刻碑立石以告神酬答。碑石與河湖景觀相結合,使其具有地理標識的性質。如《桐柏淮源廟碑》載:“以淮出平氏,始于大復,潛行地中,見于陽口,立廟桐柏,春秋宗奉,災異告愬,水旱請求。”《南海神廟碑》載:“因其故廟,易而新之,在今廣州治之東南海道八十里,扶胥之口,黃木之灣。常以立夏氣至,命廣州刺史行事祠下,事訖驛聞。”將所處場域刻錄于碑石之上,充分發揮其地標功能。河湖附近的碑石多涉及民眾的水患記憶,這類水利碑石更是將官方水利思想與救災政策記載并傳承。《水經注·濟水》中就有類似碑石記載:“門南際河,有故碑云:‘惟陽嘉三年二月丁丑,使河堤謁者王誨,疏達河川,遹荒庶土,往大河沖塞,侵嚙金隄,以竹籠石葺土而為堨,壞隤無已,功消億萬……登以伊、洛合注大河,南則緣山,東過大伾,回流北岸,其勢郁懞,濤怒湍急激疾,一有決溢,彌原淹野,蟻孔之變,害起不測,蓋自姬氏之所常蹙。’”碑石立于河流湖泊之處,除具備頌揚官員德政、記錄治水情形等歷史敘事功能外,又成為具有獨特政治意義的地標性文化景觀,更是災難記憶與祭祀信仰的展現。
二、語義隱喻:石刻象征意義及其解讀
石刻是人類保存思想文化的物質文化形態,尤其是帶有文字的石刻資料,不僅僅是記錄歷史事件的載體,其語義更是為了表達一定的文化隱喻,“承載并規定著人文意義的生成”。如碑刻形制的特殊文化寓意體現了古代人們對權力、地位、吉祥、美好以及審美觀念等方面的追求和表達,體現出其在文化傳承、社會記憶和道德教化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我國最早的石刻文字是殷《石刻銘》、戰國中山《守丘刻石》、秦《石鼓文》等。《周禮·秋官·大司寇》載:“以嘉石平罷民。”鄭玄注曰:“嘉石,文石也,樹之外朝門左。”孔穎達疏:“有文乃稱嘉,故知文石也。欲使罷民思其文理,以改悔自修。”在石鼓文《吳人篇》中則留存有“太祝”“曾受其高庸”之語,體現了國家祭祀之意。1985年,秦公一號墓出土的秦石磬上刻有“高陽有靈,四方以鼏平”,意指秦人受先祖高陽的靈佑,保護秦四境之內安寧和平。可見,刻文于石已經成為政治勢力展示祈福禳災意愿、宣揚安寧太平的一種形式。秦漢以后,“立石”或“刻石”紀功成為表現國家權威、留存后世的重要綱紀,故《嶧山刻石》中專門提到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功:“乃今皇帝,一家天下,兵不復起。災害滅除,黔首康定,利澤長久。群臣誦略,刻此樂石,以著經紀”。漢唐時期,石刻類型及其展現的政治功能更加廣泛,包括功德碑、紀事碑、墓碑、造像題記碑、宗教碑、詩文碑、書畫碑、詔書文告碑、修橋建廟碑、鄉規民約碑、地界契約碑、祈福求雨碑、家族祠堂碑等,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
碑刻是一種刻上文字紀念功勛或作為標志的石頭。它不僅是一種物理實體,更是一種文化符號,通過隱喻的方式傳達著豐富的象征意義。碑刻的解讀超越了文字本身,牽涉到更深層次的文化內涵。
其一,碑刻往往是權力與地位的象征。帝王或圣賢死后,后人給他們樹碑立傳、歌功頌德,使用巨大的石碑和穩固的基座(如赑屃馱石碑),以彰顯其尊貴地位。圭首碑的形制類似古代祭祀、宴饗等活動中使用的圭形器具,象征著使用者的崇高地位和權力。這種形制上的特殊設計,不僅體現了古代社會的等級制度,也彰顯了碑刻主人的尊貴身份。尤其是墓碑的形制更是地位的象征,《隋書·禮儀志》載:“三品以上立碑,螭首龜趺。趺上高不得過九尺。七品以上立碣,高四尺。圭首方趺。若隱淪道素,孝義著聞者,雖無爵,奏,聽立碣。”《唐會要》載:“碑碣之制,五品以上立碑(螭首龜趺,上高不過九尺)。七品以上立碑(圭首方趺,趺上不過四尺)。若隱淪道素,孝義著聞,雖不仕亦立碣。凡石人石獸之類,三品以上用六,五品以上用四。”可見,按照隋唐禮儀之制普通民眾不具有立碑、碣的資格,且立碑也是按照地位等級的不同而有所限制。另外,官刻祭祀碑則往往是為了展現統治者與天溝通的獨特權力,如碑文多通過描述復雜神圣的酬神祭祀儀式,營造出莊重真實的“酬神”氛圍,彰顯執政者為百姓祈求福佑的政治姿態。“人之命在天,國之命在禮”,碑文中往往詳述告神應驗后酬神祭祀的各種禮儀,為君主告神以及與神溝通的真實性制造佐證。同時碑文通過虔誠性語言表述,展現酬神祭祀的鄭重嚴肅,以此凸顯天人溝通環節的神圣性,進而展現君權天授的合理性。類似碑刻的象征意義通過語境中的隱喻與場景中的“意會”加以表述與傳達,使得碑刻成為權力與地位的外在物化表現。
其二,碑文體現思想的內涵。“語言是思想的物質外殼”,如孔廟等處的碑文,在公共空間里昭示出儒家思想中的人生價值追求、倫理觀念、生命智慧與美學理想。《虞恭公碑》碑文不僅贊譽了虞恭公的功績和品德,還體現了儒家思想對“仁、義、禮、智、信”的推崇。這種隱喻傳達不僅增強了碑刻內容的思想深度,還使得其成為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這種隱喻特性使得碑刻成為連接過去與現在的橋梁,讓人們通過碑文感知歷史的厚重和文化的深遠。
其三,碑刻也是紀念與追思的表達方式。它通過刻上文字或圖畫來銘記歷史人物、事件或精神,表達人們對逝者的懷念和敬仰。例如,墓碑上刻有陵墓主人的姓名及生平事跡,成為后人追思和緬懷的重要場所。其形制簡潔大方,寓意著莊重、肅穆。碑身上的文字內容,無論是記事頌德還是墓志銘,都承載著人們對逝者的紀念和緬懷之情。這種象征意義通過隱喻的方式深化了人們對碑刻的認知和情感共鳴。
其四,碑刻也是藝術形式的展示,包括碑文書法、碑刻造型。歷代文人都撰有大量的碑文,形式嚴謹、構思精巧、語言優美,傳頌當時并流傳后世。同時,碑刻的紋飾和雕刻也多別具匠心,蘊含特殊的文化寓意。碑刻的形制和裝飾往往蘊含著豐富的吉祥寓意。例如,碑身上的蓮花、梅花等圖案象征著高潔、堅強和吉祥;碑座上的龜趺形設計則寓意著長壽和吉祥。這些吉祥寓意的融入,不僅增添了碑刻的藝術美感,也寄托了人們的美好祝愿。這種隱喻特性使得碑刻成為多種藝術的結晶,展現了人類的智慧、想象力和創造力。
因此,語義,即碑刻文字所承載的意義。碑刻不僅僅是文字的堆砌,更是歷史信息的載體;不僅是歷史與文化的見證、道德教化的工具和藝術創作的結晶,也是權力與地位的象征、紀念與追思的表達以及文化與精神的傳承,蘊含著豐富的歷史、文化、社會信息。通過對碑刻文字的細致解讀,可以揭示出古代社會的思想觀念、價值觀念、歷史事件等深層次內容。
三、構建場景:景觀地標與歷史記憶的塑造
場景,在這里指的是碑刻所處的物理空間及其與周圍環境的互動關系。歷史記憶是一個民族或地區文化標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承載著過去的經歷、情感和智慧。景觀地標,作為地區的重要標志,不僅是物質空間的節點,更是歷史記憶的載體。石刻往往被置于特定的自然或人造環境中,同樣需要“關注研究對象與外部的種種關聯”。如陵墓、廟宇、公共場域等,這些場景不僅為碑刻提供了物質載體空間,也賦予了它們特定的文化意義和象征價值。通過場景的分析,可以探討刻石如何與周圍環境形成互動,共同構建出具有地域特色和歷史深度的人文景觀。同時,這些場景也是激活歷史記憶、傳承文化認同的重要場所,人們在參觀、祭祀等活動中,不斷加深對歷史的理解和記憶。
石刻一般作為景觀地標,通過碑文或者符號等文化敘事,將歷史記憶以連貫、生動的方式延續下去。五岳四瀆、陵墓廟宇等特定地域往往是石刻集中的地區,與周邊的環境相結合,共同構建了其“語境場”。語境中有隱喻,場景則需要“意會”。“隱喻的創造和對隱喻的理解對語境都具有極大的依賴性。而意會多發生在非言述情形或者伴隨言述情形發生,大多依靠人的生物本能、心理基礎和內化知識……離不開具體場(情)境”。
祭祀是國家的重要儀式,歷代王朝在五岳四瀆等舉行的祭祀祈雨、儀式后,往往立碑以告天地。《堂溪典嵩高山石闕銘》載:“□□□□□□時□五官□中郎□鄢陵□□□□并熹平四年來請雨嵩高廟。”《嵩山泰室神道石闕銘》載:“春生萬物,膚寸起云。潤施源流,鴻濛沛宣。”《封龍山頌》云:“惟封龍山者,北岳之英援……能蒸云興雨,與三公、靈山,協德齊勛。國舊秩而祭之,以為三望。”《祀三公山碑》載:“吏民禱祀,興云膚寸,偏雨四維。”《白石神君碑》載:“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終朝日,而澍雨沾洽。前后國縣,屢有祈請,指日刻期,應時有驗。”《伯夷叔齊碑》載:“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禱請名山,求獲答應。時處士平陽蘇騰字玄成,夢陟首陽,有神馬之使在道。明覺而思之,以其夢陟狀上聞。天子開三府,請雨使者與郡縣戶曹掾吏登山升祠手書要曰:‘君況我圣主以洪澤之福。’天尋興云,即降甘雨也。”《九疑山碑》載:“巖巖九疑,峻極于天。觸石膚合,興播建云。時風嘉雨,浸潤下民。”此類祈雨碑、祭山碑、禱神碑等,作為景觀的一部分,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多成了民眾表達禳災訴愿、緬懷災難記憶的地標與符號。它們往往通過詳細敘述災異天譴—告神弭災—人神交感—災難消弭—酬神答謝一系列弭災環節,強調執政者告神后人神相洽、災難頓消的靈驗,將災難消弭歸為人君天人溝通之力,并在此基礎上,為執政者君權神授的權力來源以及敷佑下民的權力合理性提供法理基礎。
段義孚曾指出:“地方與環境已經成為情感事件的載體,成為了符號。”許多碑文中也專門記有立碑為了傳承歷史記憶,留存后世。如“銘勒斯石,垂之于后”;“思傳舊德,式建豐碑”;“立廟生祠,樹碑頌德”等。歐陽修稱:“岱山、鄒嶧、會稽之刻石,與夫漢、魏已來圣君賢士桓碑……皆三代以來至寶,怪奇偉麗、工妙可喜之物。” “三代以來至寶”這一論斷充分展現了石刻史料在傳承歷史記憶中的文化價值。石刻類型多樣,如祈雨禱晴、避免戰亂、期盼安寧的碑文、圖像、符號等,都是承載基層民眾歷史記憶和認知的重要載體。其內容也頗為龐雜,包括碑中禱山求雨弭災、祈福禳災活動,墓志中民間墓志潛藏的生死觀念和祭祀民俗、德政類碑刻與基層地方治理,以及畫像石、墓志銘、鎮墓石、德政碑等所體現的風伯、雨師、雷神等神靈崇拜和山岳崇拜觀念,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禁忌、民間信仰和生活習俗。它們都是歷史記憶的殘存,是中華文化“‘情道一體’的文明內在張力和人文精神的永恒歸宿”。數量龐大的石刻資料,具有不同于傳世文獻的獨特功能,不僅能證史之實、糾史之誤、補史之闕,更為研究思想史、觀念史提供了豐富的實證資料。
結 語
人文語義的理解,并不僅僅在文字之間,更在文字之外。《孟子·萬章章句》曰:“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誦讀古人的詩文著作,必須追溯作者的思想經歷與時代背景,理解其中的隱喻與內涵,避免在只言片語中孤立主觀地附會作者的意圖。同樣,諸如石刻等物質文化的載體亦然,它們不僅是理解社會政治導向、宗教信仰、文化形態、社會習俗的重要實證,也是古人生活禁忌、日常活動等真實場景的具體描摹,較為真實地反映了古人對社會的種種思考以及有關國家社會生活的各種思想觀念。
理解石刻等物質文化的意義與價值,及其所載的事件、人物和情感,僅僅依靠對文字本身的解讀是不夠的,必須將文字、符號、圖像、形制與其所處的山川、湖河等周邊景觀,以及歷史背景和社會環境緊密結合,即在“語境場”中加以理解,以此在時間和空間上構建連續的文化脈絡,理解碑刻敘事、人文景觀與歷史記憶之間的密切聯系,窺見歷代社會風貌的變遷與社會結構的演進。
編輯:王 貞
審核:孫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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