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4日,江西信豐。邱某駕駛小汽車行至路口,未認真觀察便直接轉彎,結果與非機動車道上一輛正常直行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上兩人當場被摔飛,萬幸無生命危險。
交警調查認定,邱某駕車進出非機動車道時未讓車道內非機動車先行,負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駕駛機動車進出非機動車道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應當讓非機動車道內車輛先行。在路口轉彎,應當讓直行車輛先行。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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