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汾法院執行局將一起強制騰房案件妥善轉化為主動騰空,既保障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也讓被執行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一
案情回顧
李某與李某玲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生效后,李某玲未履行義務,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拍賣了李某玲名下房產,在流拍后以物抵債給李某。但該房產由李某玲兒子居住,其對法院生效判決、騰房公告等法律文書置若罔聞,拒不配合騰房,騰退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二
執行過程
通過執行干警的耐心釋法和溝通協調,李某玲兒子口頭表示同意騰房,但到期后仍試圖拖延、逃避執行。為了最大程度爭取到被執行人的配合,以更為和諧的方式解決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執行干警再次嘗試與李某玲及其兒子溝通。一方面嚴正釋明拒執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傾聽其訴求,幫助其分析利弊,尋求最妥善的解決辦法。歷經十余次的溝通,最終在“強執+善執”的努力下,李某玲配合法院騰房,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強制騰房一直以來都是法院執行過程中的“硬骨頭”,切實解決執行難一直在路上。下一步,襄汾法院執行局將繼續堅持“剛柔并濟”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用好“強執+善執”組合拳,多措并舉,文明執行,切實將當事人的勝訴權益落到實處,讓生效判決“擲地有聲”。
來源:襄汾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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