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點著玩,沒想到火躥得這么快……”4月11日13時許,北京市通州區(qū)臺湖鎮(zhèn)口子村蕭太后河旁突發(fā)雜草火情,過火面積約80平方米。經調查,竟是兩名年輕人在休息間隙點燃楊柳絮惹的禍。目前,點火的違法行為人林某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當日13時17分,通州消防接報臺湖鎮(zhèn)雜草火情。消防救援人員抵達時,林某某和肖某某兩名年輕男子在場,經詢問,兩人堅稱“火不是他們點的”。
消防火災調查人員與派出所民警聯合調查,并通過走訪周邊目擊者,最終鎖定了18歲的林某某。
林某某用打火機點燃了堆積的楊柳絮,火星瞬間引燃枯草,火勢30秒內蔓延至整片區(qū)域,兩人雖嘗試撲救,但因未掌握滅火方法導致火勢失控。
面對目擊者證詞和視頻,二人不得不承認因“無聊好奇”釀成事故。雖然此次火災未釀成更大事故,但林某某仍須受到行政處罰。目前,違法行為人林某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肖某某因未及時阻止危險行為被批評教育。
通州消防提醒,楊柳絮看似柔軟,實為“流動的火藥桶”!消防實驗顯示:楊柳絮剛接觸到打火機火苗2秒便爆出火球;5秒后,火苗隨飛絮擴散,10平方米內的雜草瞬間被引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過失引發(fā)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造成重大損失,將追究刑事責任。相關記錄將影響個人征信、就業(yè)等社會活動。
通州消防提示:春季雜草火災中約40%由楊柳絮被引燃導致。楊柳絮、枯草、樹林等易燃物嚴禁接觸明火。遇楊柳絮聚集區(qū)域,應及時灑水濕化處理,切勿使用明火引燃,尤其在大風天氣下,明火可能導致火勢瞬間蔓延。一次僥幸心理可能吞噬整片林區(qū),嚴重威脅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來源 北京日報(記者 張宇)
責任編輯 貓恩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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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嚴云
終審 編委 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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