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韓宇
□ 本報通訊員 代韻
漫畫/高岳
近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大連法院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典型案例,涉及家庭關系中的離婚糾紛、人身安全保護令、法定繼承、撫養糾紛,以及性侵害犯罪等多個領域,與婦女兒童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這些案例展示了婦女兒童可能面臨的權益侵害風險,彰顯了法院依法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堅定立場,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呼吁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問題,引導全社會形成關心關愛婦女兒童的良好氛圍,為構建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貢獻力量。
辭去工作操持家務
離婚補償獲得支持
鄭某與丈夫王某2005年登記結婚,婚后不久便生下女兒。考慮到孩子尚小,丈夫工作忙碌,常年在外地工作,難以兼顧家庭。在丈夫勸說下,鄭某辭去工作,此后近20年時間里,鄭某操持家中事務。后雙方感情破裂,鄭某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王某支付經濟補償金8萬元。王某認為自己在外辛苦賺錢養家,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
大連莊河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本案中,王某婚后長期在外地工作,雖然有一定的經濟收入,但對女兒及老人的照料時間較少。而鄭某婚后辭去工作,以照顧家庭生活為主,對料理家務及撫育女兒承擔了較多義務,且鄭某在自我發展、工作選擇和收入能力等方面作出了犧牲,離婚后重新回歸社會的成本顯著增加。綜合考慮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時間、當地生活水平以及當事人的經濟收入等實際情況,法院支持了鄭某離婚經濟補償款8萬元的訴訟請求。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肯定了家務勞動的價值,充分體現了法律對家庭生活中付出較多一方的權益保障。本案判決鼓勵夫妻雙方在婚姻中共同承擔家庭責任,也為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較多的女性在離婚時提供法律保障,讓她們在選擇回歸家庭照顧家人時不再有后顧之憂,即使未來婚姻出現變故,也能夠通過法律途徑獲得相應補償,從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生活和未來發展,對維護婚姻關系中的公平正義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多個部門協作調查
準確判斷繼承意愿
被繼承人褚某與前妻衛某育有一女小褚,小褚有二級肢體殘疾,無獨立生活能力,日常生活需要他人照料。后褚某與蔣某再婚,并與小褚一同生活,蔣某對小褚進行日常照料。褚某去世后留有一處房產,生前未訂立遺囑。蔣某訴至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請求分割房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小褚表示愿意將其應繼承份額全部贈與繼母蔣某。
考慮到小褚的殘疾狀況可能影響其對放棄繼承后果的準確判斷,為了解小褚的真實生活狀況和意愿,法院委托區殘聯對小褚的情況展開調查。殘聯工作人員深入社區、家庭,通過與小褚及其周邊鄰居交流,以及對其日常活動能力、經濟來源等多方面情況的考察,形成調查報告。同時,法院委托區婦聯指派殘疾人權益代表人參與案件。權益代表人詳細了解小褚作出該意思表示的背景、動機,確保其意思表示真實,未受欺詐、脅迫,無重大誤解。
法院連同婦聯、殘聯共同組織蔣某與小褚簽訂撫養協議,在協議中明確蔣某對小褚日常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等具體責任,并約定了違約條款。蔣某同意為小褚設立房屋居住權,法院對該居住權予以確認。判決后,法院向婦聯、殘聯致函,建議持續關注小褚生活狀況,形成社會協同機制,為小褚的未來生活筑牢保障防線。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法院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積極協調多部門力量,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的權益保障體系。通過殘聯的調查為案件判斷提供事實依據,婦聯權益代表人保障了當事人的法律權益,簽訂撫養協議和設立居住權確保了殘疾婦女未來生活有穩定的保障。這種多部門協作的模式,為處理涉及困弱群體權益的案件提供了創新且可借鑒的范例,有力推動了社會公平正義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落實,彰顯了司法的人文關懷。
離婚夫妻爭撫養權
輪流帶娃化解困局
周某與吳某生育一子。后二人因感情破裂協議離婚,約定孩子撫養權歸父親周某。周某對孩子學業及行為習慣要求嚴苛,偶有打罵。周某再婚后,家庭環境變化使孩子壓力劇增。
某日,孩子在學校午休時聯系媽媽吳某將自己接走。周某放學未接到孩子報警,才得知孩子已被媽媽帶走。吳某向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庭審中,周某情緒激動拒絕調解,堅稱必須要有撫養權。
主審法官與孩子談心,在法官耐心引導下,孩子吐露心聲,自己喜歡和媽媽生活,但也思念爸爸,也愿與爸爸相處。基于此,法院確定以輪流撫養方式化解糾紛。雙方達成協議:在不影響孩子生活學習的前提下,孩子在爸爸家和媽媽家輪流居住,各住兩個月;對方可按約定時間探望。
法官表示,輪流撫養制度是父母離婚后,基于保障子女利益原則,經協商一致,子女輪流跟隨父母生活的撫養方式。從子女角度,輪流撫養讓孩子既能在媽媽溫柔照料中感受母愛,又能在爸爸嚴格教育下學會自律堅韌,避免因單一撫養環境缺失一方關愛。對父母而言,滿足了他們深度參與孩子成長的情感需求,穩固了親子關系。在家庭層面,緩和了父母因爭奪撫養權產生的矛盾,雙方基于對孩子的愛更易相互理解、協作,修復家庭關系。該制度為撫養糾紛提供了可借鑒的解決模式,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婚內遭受家庭暴力
法院裁定人身保護
孫某與丈夫李某結婚多年,長期遭受家庭暴力,但因種種原因在起訴離婚后撤訴。再一次遭受家暴后,孫某向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孫某向法院提交了受傷、就診等相關證據材料,經核實,孫某確實遭受了家庭暴力,法院迅速作出民事裁定:禁止李某毆打、威脅、騷擾、跟蹤孫某。法院依照與公安機關聯合下發的《反家庭暴力聯動機制工作方案》,向公安機關抄送文書、交換數據。公安機關收到相關信息后,采取必要行動,成功控制矛盾的發展。
法官表示,本案充分體現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在保障家暴受害者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時,明確法院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以受理離婚案件為前提,拓寬了該制度的適用范圍,為更多處于困境中的受害者提供了及時有效的保護,彰顯了法律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態度。
嚴懲隔空猥褻黑手
守護未成年人權益
被告人楊某在網絡聊天軟件冒充多個身份通過多個賬號添加15周歲的被害人朱某,先以購買貴重物品為誘餌,誘騙朱某在其家中自拍裸照、隱私部位照片及視頻,并向其發送。后楊某又以散播上述照片視頻、冒充警察為由對朱某進行威脅,強迫朱某按照其要求,繼續拍攝并發送隱私部位照片、視頻,供其觀看,進而脅迫其線下見面,發生性關系。
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楊某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朱某的人身權利,其以誘騙、威脅等手段,強迫朱某拍攝隱私部位照片、視頻,并與之發生性關系。根據其犯罪情節和危害程度,判決被告人楊某犯強奸罪、強制猥褻罪,數罪并罰。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是線上線下性侵害相結合的特殊案例,犯罪分子利用網絡的隱蔽性和便捷性,通過虛假身份、話術欺騙等手段,對未成年人實施侵害。這警示社會各界,需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家庭監管,家長應密切關注孩子的網絡活動;學校要加強網絡安全教育,提升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相關部門要強化對網絡平臺的行政監管,凈化網絡環境。通過多方協作,減少此類犯罪的發生,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安全與權益。
法規集市
民法典相關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反家庭暴力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刑法相關規定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八條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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