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反映稱,四川旺蒼一棵250年樹齡的古銀杏樹被人為破壞。據了解,涉事者是70多歲的高某某,這棵古樹的枝干上有馬蜂窩,高某某家人常被蜇傷,而且樹枝掉落威脅到他家房屋安全。于是,高某某沒向相關部門報備就修剪了枝干。高某某表示,這樹是他家高祖栽的,他一直很愛護,之前有人出價幾千元想買他都沒賣。他只是因為安全隱患才動手,并且不知道這是違法的,現在知道錯了愿意接受處罰。
事發后,3月31日,旺蒼縣已對高某某及其家人破壞古銀杏樹的行為予以立案,將按照《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予以查處。目前,經專家研判,該株古銀杏樹健康狀況良好,旺蒼縣林業局已聘請古樹保護專業機構,對該古樹采取損傷修復、地上環境整治、樹冠整理以及地下環境改良等綜合修復復壯措施。
從法律視角看,這起事件的是非曲直一目了然。根據2025年3月15日施行的《古樹名木保護條例》,三級保護古樹的修剪必須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審批。高某某擅自修剪的行為,確實違反了"禁止過度修剪枝干"的強制性規定。即便古樹為家族世代養護,但其權屬已因納入保護名錄轉為集體所有。這種權屬性質的轉變,意味著任何處置行為都必須置于公共利益的框架下考量。
法律之所以對古樹保護作出如此嚴格的規定,源于其不可替代的生態價值。古樹名木保護必須堅持"保護第一"原則,任何以個人利益為名的破壞行為都將動搖生態安全的根基。
可是,當我們站在高某某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時,又會發現不一樣的情況。高某某面臨著馬蜂蜇家人和枯枝掉落砸房屋的雙重危險,隨時可能給他的家庭帶來災難。在這種情況下,他出于本能進行自救,雖然這種行為違反了法律,但其中卻蘊含著一種樸素的生存智慧。就像網友評論的那樣:“當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誰能無動于衷?”這也讓我們看到,在法律的條條框框之下,民生需求同樣不可忽視。
再深入探究,這棵古樹的安全隱患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按照《條例》規定,縣級林業部門有定期巡查并及時處理隱患的職責。但實際情況卻是,高某某不得不自己動手修剪,這才引發了后面的一系列事情。這暴露出基層治理存在的積弊,為什么本該由相關部門及時處理的隱患,最后卻要一位老人來“越俎代庖”呢?這反映出基層治理中可能存在的監管不到位、對民眾訴求回應不及時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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