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威嚴長卷中,有些案件因其血腥與殘暴,成為難以磨滅的沉重印記。成瑞龍案,便是其中之一。這個曾被公安部列為 A 級通緝犯的男人,在長達數年的時間里,流竄多地,犯下令人發指的罪行,其雙手沾滿了 13 條鮮活生命的鮮血。
然而,在生命的最后時刻,他卻發出了 “我的家人怎么沒來” 這樣充滿眷戀與懺悔的疑問,這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復雜的人性掙扎與人生軌跡?讓我們一同揭開這起案件背后的層層迷霧。
叛逆少年的歧途開端
1973 年 1 月 10 日,成瑞龍出生在廣東省連州市大路邊鎮浦東管理區旱沖村。這本應是一個普通鄉村家庭新生命的降臨,帶來的是希望與喜悅,然而,成瑞龍的成長卻逐漸偏離了正軌。
在學校里,成瑞龍的學習基礎薄弱,與書本知識似乎天生絕緣。但他身體壯實,精力充沛,這股活力沒有被引導到積極的方向,反而讓他陷入了打架斗毆的漩渦。
他雖對老師尚有幾分尊重,不在自己班級里鬧事,可在校園的其他角落,時常能看到他與他人沖突的身影。最終,在初三那年,學校以 “打架斗毆” 為由,將他開除,結束了他短暫的校園生涯。
家庭環境在成瑞龍的性格塑造中也起到了關鍵作用。他的父親成高亮是旱沖村的村小組長,為人正直嚴厲。當發現成瑞龍打架犯錯后,總是讓他在木凳子上罰跪,期望他能認錯悔改。然而,成瑞龍性格倔強,常常一跪就是很久,卻始終不肯低頭認錯,父子之間的這種對抗,讓家庭關系逐漸變得緊張。
除了打架,早戀也成為了他人生的一個轉折點。他的早戀對象是一位中學老師的女兒楊某,這段戀情在當時的環境下顯得格格不入,或許也是導致他被學校開除的一個關鍵因素。
楊某為成瑞龍生育了一個兒子,但兩人并未結婚,這段過早到來的感情與家庭責任,對于尚未成熟的成瑞龍而言,無疑是沉重的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未來的選擇。
1993 年,成瑞龍在佛山因盜竊被勞教兩年。這是法律對他的第一次嚴厲警告,然而,這次經歷并未讓他走上正途,反而像是打開了他心中罪惡之門的鑰匙,為他日后更加嚴重的犯罪行為埋下了伏筆。
1995 年,成瑞龍又因綁架案案發后開始了漫長的逃亡生涯,從此,他徹底踏上了一條充滿血腥與罪惡的不歸路。
血腥罪惡的瘋狂旅程
1995 年夏天,成瑞龍來到廣東佛山,看到做冷凍生意的南海老板李華(化名)家境殷實,心中的貪念瞬間被點燃。他與蘭啟榮(已判死刑)等幾人商議后,開始了罪惡的綁架計劃。他們跟蹤李華回家,趁其開門之際,四人如惡狼般沖入家中,將李華及其老婆、小孩控制住。
在威逼之下,李華不得不從冷凍店內取出 20 萬元交給他們。然而,案發僅僅 1 小時后,成瑞龍的一名同伙就被警方抓獲,另一名同伙因拒捕被當場擊斃。成瑞龍僥幸逃脫,開始逃往廣西,從此開始了他流竄多地作案的瘋狂旅程。
1996 年到 2001 年期間,成瑞龍如同一個游蕩在人間的惡魔,分別伙同他人在廣東肇慶、佛山,廣西桂林,重慶,江西等地持槍搶劫、殺人作案 8 起。在這些案件中,他的手段極其殘忍,毫無人性可言。
1997 年 4 月的一個晚上,成瑞龍和蘭啟榮在廣西桂林七星公園附近的一個豪華住宅小區踩點,他們將目標鎖定為一位房地產老板。在實施綁架的過程中,為了達到目的,他們殘忍地殺害了這位老板,搶走了 10 萬日元和一條金項鏈,隨后如喪家之犬般逃往杭州。
同年,在湖南株洲,成瑞龍和蘭啟榮潛入當地富商李某家欲行盜竊,被發現后,他們沒有選擇逃跑,而是選擇了更加殘暴的方式 —— 將李某殺害。
成瑞龍親手將李某的妻子勒死,蘭啟榮則殺害了李某的女兒,一家三口的鮮活生命,就這樣在他們的罪惡行徑下消逝,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瞬間支離破碎。
在浙江湖州,成瑞龍將工廠老板沈某殺死并重傷其妻,幸運的是,沈某 16 歲的女兒因高中住校而幸免于難,否則,又將是一條無辜的生命葬送在成瑞龍的手中。
1998 年 3 月,蘭啟榮在廣西北海用鐵錘殺害了一名民警,搶到一把手槍和 6 發子彈,這把手槍成為了成瑞龍日后作案的兇器,讓更多的人陷入了危險之中。之后,成瑞龍和蘭啟榮來到廣東肇慶,他們選中了一個從銀行取 10 萬元現金的男子作為作案目標。
然而,在實施搶劫的過程中,成瑞龍的槍發生走火,搶劫計劃失敗。為了逃避罪責,他們毫不猶豫地殺害了這名男子,然后迅速逃離現場。
1998 年 5 月 22 日晚,成瑞龍和蘭啟榮在前往報復之前綁架過的海南老板的途中,遇到了 2 名警察。由于害怕被警察認出并逮捕,成瑞龍竟喪心病狂地槍殺了這 2 名警察,然后駕車瘋狂逃離。
在殺害這 2 名警察后,成瑞龍回到桂林,幾天后,警察追查至桂林并對他實施抓捕行動。在逃跑過程中,成瑞龍再次舉起了手中的槍,殺害了桂林市公安局的一名刑警副大隊長,其行為之猖獗,令人發指。
1999 年春節前,成瑞龍獨自流落在重慶市郊區,進入一家儲蓄所行竊。得手后在離開的過程中,他的舉動引起了一名治安隊員的懷疑,治安隊員用對講機呼叫其他隊員前來幫忙,并在巷口攔截成瑞龍。面對攔截,成瑞龍突然掏出槍來,向其中一名治安員頭部開槍,然后趁著混亂成功逃脫。
1999 年七八月間,成瑞龍逃竄到江西信豐,又在偷盜一家賓館時,犯下了令人發指的強奸并殺害一名初二女孩的罪行,之后還在賓館偷竊了 2 萬元人民幣。2001 年夏天,成瑞龍在南康縣結識了 “小九一”,二人共同實施盜竊行動,在盜竊過程中殘忍地殺害了一名女子和她的兒子。
在這一系列的犯罪過程中,成瑞龍完全喪失了人性,每一次作案,他都視他人生命如草芥,為了錢財、為了逃避罪責,不擇手段地殺人,其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給受害者家屬帶來了無盡的痛苦,也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漫長逃亡中的 “隱身” 與落網
犯下累累罪行后,成瑞龍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一旦被抓必將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因此開始了漫長的逃亡生涯。他如同一只驚弓之鳥,不敢在一個地方長時間停留,不斷地流竄于各地,每到一處便更換一個化名,企圖以此來躲避警方的追捕。
他的逃亡生活充滿了恐懼與不安,親情、幸福、家庭等美好的情感與生活,都漸漸從他的記憶中被抹去,他甚至在接受審訊時說,已經忘記了父母、兄妹、老婆、孩子的名字,只記得自己的母親姓何以及自己的出生日期。
2001 年,公安部面向全國發布 A 級通緝令,通緝在逃持槍搶劫、殺人犯罪嫌疑人成瑞龍。警方對他的追捕從未停止,辦案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但始終沒有放棄對他的追查。
然而,成瑞龍卻在 2005 年 1 月 18 日凌晨,因一次盜竊行為意外地進入了另一種 “隱身” 狀態。當時,他和一名 “朋友” 到江西龍南縣,撬開一單位保險柜盜走巨額現金。得手后在公交車上遭警察盤查,成瑞龍刺傷兩名民警后趁亂下車逃跑,最終還是被抓獲。
但他使用了化名 “周全”,由于種種原因,他之前犯下的其他嚴重犯罪事實并未暴露,最后他僅因這次盜竊和襲警行為被判處有期徒刑 7 年,被投入監獄服刑。
在監獄中的成瑞龍,似乎暫時躲過了警方對他重大刑事案件的追查,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09 年 5 月 21 日,江西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接到公安部對重大逃犯成瑞龍的協查通報后,立即部署全省刑偵技術部門展開協查。
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聶年明通過網上信息系統反復查詢,初步認定正在江西一所監獄服刑的 “周全” 與公安部 A 級通緝犯成瑞龍為同一人。經江西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專家反復審查,最終確認 “周全” 就是潛逃了 13 年之久的成瑞龍。
隨后,警方將成瑞龍帶至江西省看守所作進一步審查。經過 6 個小時的突審,成瑞龍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如實供述了自己作案的全過程。至此,這個逃亡多年的惡魔終于落網,等待他的將是法律公正的審判。
正義審判與生命盡頭的追問
2010 年 1 月 7 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成瑞龍案。法庭上,成瑞龍對自己所犯下的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奸罪等罪行供認不諱。經過審理,法院于 2 月 21 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成瑞龍罪行極其嚴重,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成瑞龍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10 年 7 月 9 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成瑞龍的上訴請求,維持原死刑判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成瑞龍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0 年 11 月 2 日上午,成瑞龍在看守所的行刑室內,等待著生命的終結。此時的他,或許回想起了自己曾經的人生,想起了那些被他殺害的無辜生命,也想起了自己的家人。當他看到行刑室外空蕩蕩的場景時,終于忍不住開口問了一句:“我家人怎么沒來?” 負責行刑的警察告訴他:“你家人不忍心來看你死。”
這句簡單的回答,如同重錘一般,敲打著成瑞龍的內心。在生命的最后時刻,他才意識到自己曾經的所作所為不僅讓受害者家庭支離破碎,也讓自己的家庭陷入了無盡的痛苦與恥辱之中。他渴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見到家人,然而,他所犯下的罪行讓家人無法面對這殘酷的現實,只能選擇逃避。
成瑞龍的案件,是一個警示世人的悲劇。他從一個叛逆少年逐漸走向犯罪的深淵,最終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這起案件也讓我們看到,無論犯罪分子如何狡猾,如何逃避,法律的正義之劍終將落下,對犯罪行為的追查永不停止。
同時,也提醒著社會各界,要重視青少年的教育與引導,關注家庭環境對孩子成長的影響,避免更多的人走上成瑞龍這樣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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