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叫林秀蘭,今年62歲,初中畢業,來自一個小縣城的普通家庭,現在已經退休,在家帶孫子。
年輕時做了幾十年的紡織廠女工,廠子倒閉后,靠著工齡和政策,拿著每個月三千多元的退休金,日子過得還算平穩。
我丈夫在很多年前因病去世了,留下我和一個獨生女兒。
女兒林倩,聰明懂事,從小成績就好,考上大學后留在了省城工作。她長得像我,性子卻隨了她爸,溫吞內斂。大學畢業后,她通過單位介紹認識了她現在的丈夫——我的女婿孫志國。
孫志國是本地人,家里條件一般,父母早年離異,他從小跟著爺爺奶奶長大,人也很會說話,嘴甜,初見我時一口一個“媽”,叫得我心里熱乎乎的。
那時候我以為女兒遇到好人家了,可沒想到,這男人笑面虎一般,嘴上叫媽,心里卻從沒把我當一家人。
他們結婚那年,女兒剛從單位轉正,我怕他們壓力大,把我們小縣城的一套兩居室賣了,在省城給他們湊了首付,還把我自己也搬了過來,說是幫著看孩子,其實是變相地讓他們能安心工作,無后顧之憂。
可誰曾想,十年如一日的付出,換來的卻是那一句冷冰冰的話:“媽,養老的事,你得找你自己兒子,我們家可管不了?!?/p>
那一刻,我的心都涼了。
02
我來省城的那一年是2015年,女兒剛懷孕,單位忙得腳不沾地,女婿也剛進一家民營公司做銷售,整天加班到深夜。
那時候我還沒退休,辦了提前退休手續,拿著二千來塊退休金,心想著能幫女兒減輕點負擔。
孩子出生那天,我記得特別清楚。
醫院人手緊張,我一個人守在產房外,從晚上八點等到凌晨三點,女兒疼得哭聲一陣陣傳出來,我坐在長椅上,心像被火烤一樣。孫志國呢?他說有個客戶要見,壓根沒來。
孩子出生后,他們住的是單位分的單間,我和孩子根本住不下。于是我賣了老家的房子,加上之前攢下的十多萬,在城郊買了一套小兩居。
名義上寫的是女兒的名字,但買房的錢全是我出的,裝修、家電也都是我一手操辦。
搬進去后,我就基本成了這個家的“全職保姆”。
每天早上五點起床做飯,七點送孩子去幼兒園,白天收拾家務、買菜做飯,晚上等他們下班回來吃飯。
孩子晚上哭鬧,我起夜哄,生病了我帶去醫院。
女婿呢?
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連句謝謝都沒有。
有一次,孩子發高燒,我背著他跑了兩家醫院,掛了急診、排了隊,滿頭大汗。晚上回來剛脫下口罩,孫志國坐在沙發上玩手機,頭也不抬地說:“媽,小區物業費你交了沒?”我愣了愣,心里一股火直往上竄,但還是忍了。
我告訴自己,他年輕,忙,可能壓力大??梢淮未蔚氖?,把我的心耗得干干凈凈。
還有一件事,我至今記得清清楚楚。
孩子上小學那年,班里說要組織興趣小組,報名得交兩千塊。
我原本想著這錢我出吧,女兒工作辛苦,日子緊巴。
結果女婿知道后,冷冷地說:“媽,那是你外孫,你愿意花就花,別來問我們要。”我笑笑,沒說話,第二天還是把錢交了。
可更讓我寒心的,是那年冬天我生了一場病。
那天我在廚房滑了一跤,腰摔得厲害,不能動彈。
女兒在出差,孫志國在客廳打游戲,我喊了幾聲,他才慢悠悠地進來,皺著眉頭說:“媽,咋這么不小心啊,地上水都不擦干凈?!蔽姨鄣弥泵昂?,他卻一邊撥打電話一邊說:“我得去加班,晚飯你自己弄吧?!?/p>
我就那樣躺在床上,痛得眼淚直流,也沒人管。
那一刻,我第一次覺得,我不是這個家的親人,只是一臺機器。
說到底,我不過是個“工具人”。
我忍了十年,不是因為我軟弱,而是因為我愛女兒,愛那個孩子。
可忍無可忍的是,去年春節的一句話。
那天吃年夜飯,親戚們都來拜年。一個遠房親戚開玩笑地說:“林阿姨,你以后養老是不是靠女兒啊?”孫志國當著大家的面說道:“媽養老,還是得靠她兒子吧,我們家可沒那義務。”
那一刻,空氣都凝固了。
我放下筷子,看著他,十年的辛苦、心酸、委屈,一涌而上。
我女兒低著頭一句話沒說。
飯后我回房,把房產證從抽屜里拿出來,第二天一早去了房管局。
房子是我全款買的,名字是女兒的,但我保留了贈與協議副本。律師告訴我,只要我證明房款來自我本人,且未明確贈與孫志國,理論上我可以依法撤銷贈與。
我沒有跟他們商量,直接提起了房屋收回訴訟。法院判決下來,我勝了。
那天,我拎著行李搬出去,租了個老小區的單間,房子收回來后,貼了封條。
女兒帶著孩子來找我,說:“媽,志國只是說氣話,你別當真?!蔽铱粗睦镂逦峨s陳:“倩倩,媽不是不疼你,是媽不能再這樣活。”
她哭著說:“可你把我們趕出來,我們住哪兒?”
我淡淡地說:“你們可以租房子,像我剛來省城時一樣?!?/p>
她愣住了。
我知道她恨我,但我真的累了。
我不是他們的傭人,我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03
我現在住在一個老舊小區,一室一廳,陽光不錯,窗外有棵老槐樹,春天綠葉茂密。我每天早起去公園跳廣場舞,下午在陽臺上曬太陽,偶爾去接孫子放學,孩子還是親的,他看到我會笑,會撲進我懷里。
我不怪女兒,她只是太過軟弱。我也不怨孫志國,他本性如此,是我當初沒看清。
或許,有些愛,付出得太多,就變成了理所當然。
但我想告訴每一個像我一樣的母親: 愛是付出,不是犧牲;親情是互相,不是單向。
我收回的,不只是那套房子,還有我對生活的掌控。
至于以后怎么辦?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余下的日子,我要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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