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2月2日,周總理正在人民大會堂二樓會見外賓,突然北面的一塊玻璃“嘭”的一聲裂開來。
安保人員聽到這個聲音,立馬警覺起來,這分明是子彈撞擊玻璃的聲音。當時,所有人馬上進入警戒狀態,護著周總理和外賓快步走到另一個房間,并馬上過去檢查窗臺。
幾分鐘后,接到報警電話的民警過來查看,發現一顆子彈擊穿了兩層玻璃,掉在兩層玻璃中間。
民警神情嚴肅,竟然有人向人民大會堂射擊,這威脅到國家領導人的人身安全,周總理指示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當天公安部就成立了專案組,對槍擊事件展開調查。
專案組根據射擊造成的兩個彈孔的延長線,通過推算,得出射擊者的位置應該在長安街上。當時的值班人員仔細回憶當天周圍的人,確定沒有任何異常,那天經過的人也都很正常。
辦案人員設想,會不會是有人開車經過長安街,在路過人民大會堂時,舉槍射擊,然后隨車逃跑,這樣想抓也要費很大功夫。
每天經過長安街的車輛不知凡幾,當時能開得起私家車的并不多,排查結果也很快出來,那個時間點,多輛經過長安街的汽車,并沒有任何異常和不同。
案件陷入僵局,大家好像陷入一個圈里,本著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原則,其中一位辦案人員提出一個大膽推測,有可能這枚子彈并不是來自長安街,而是來自更遠的地方呢?比如離人民大會堂幾百米的居民區?
這位同志再次仔細查看玻璃的碎片,發現破碎的玻璃大小不一,他認為當子彈第一下擊打到第一層玻璃上時,碰到一定阻力,子彈頭的力量肯定會減弱,那彈道可能就發生變化,不再沿直線運動。
這個發現,推翻了之前大家的推測,這顆子彈有可能是從更遠的地方過來。為了驗證他的推測,辦案人員找來與子彈口徑一致的步槍,進行實地射擊實驗。
他們模仿人民大會堂的二樓玻璃做了一個窗戶,從不同距離發射子彈,結果很快出來,有兩顆從400多米左右射擊出來的子彈,在玻璃上形成了和案發現場相近的彈孔,軌跡也類似。
實驗下來,基本可以確定,這顆子彈應該是從大會堂北面的居民區射來的。這里住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要查案并不容易,在請示周總理后,辦案人員才能在這范圍內查證。
射擊實驗讓大家有了方向,辦案人員在區域內,展開拉網式排查,在南長街44號大院里,辦案人找到工作可疑槍支。經過對槍支膛線進行檢查,確定這把槍就是打穿人民大會堂玻璃的那把。
找到“犯案”工具,緊跟著嫌疑人也浮出水面,竟然是個十幾歲的孩子。原來,那天他在家里閑著,看到院子上空很多鳥飛過,于是把家里的槍拿出來打鳥,結果鳥沒有打到,這發子彈竟然打到人民大會堂二樓玻璃上。
這個小孩著實貪玩,弄得虛驚一場,孩子年紀還小,也并沒有故意作案。周總理指示民警對小孩進行一番教育,就送他回家了。
案件告破,卻提醒中央領導,個人持槍的事,需要規范起來,不然這次是小孩不小心打破人民大會堂的玻璃,下次如果有敵特想掀起風浪,很可能就不是打碎一塊玻璃那么簡單。
從那以后,新中國加強對全國槍支的管理,直到1996年全面禁槍,中國也逐漸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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